第626章 股票和期货交易中心?(2 / 2)

有点闲钱的小老百姓,一人往出借个二三十两银元,集上几百人的资金,就能让一艘海船出海了。海贸的利润大,一个来回,借贷双方都有钱赚,是个很有前途的方向。

通过这两条举措,海商们在天津港既能找到大市场还能融到资,若是再配合新品展销区的产品优势,天津港岂不是立于不败之地了?王科立越想越觉得自己给天津港务区找到的是一条光明大道。

“天津这是要做期货交易中心和股票债券交易所?大明发展的如此快吗?资本市场都要走向成熟了?”朱由检闲着没事,翻看内阁送上来的各地发展报告,看到天津府的内容后,忍不住惊讶起来。

尽管报告中用到的名词以及构想并不和期货交易所、股票交易所一致,但起码想法上已经很接近了。

惊讶过后,朱由检仔细的思考可行性,天津搞这玩意具备条件吗?后世的记忆里,天津并不是全国的金融和期货交易中心啊。还有就是现阶段弄股票债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合适吗?会不会生出事来?最关键的是能不能健康发展?

期货交易倒还不是太令人担忧,股票交易所就有点让人不放心了。后世的某国,搞了多少年股票市场,都搞的一地鸡毛,现在天津要搞这玩意,人能放心吗?

从条件来看,在大明,好像天津确实是最适合弄这些事的地方。南方的松江还没发展成熟,经济腹地还乱着哪。北方的京城,没有港口、交通限制比较大,并不是一个完善的市场。背靠着京津大工业区,又有港口,发展的时间又长,横向一对比,条件是具备的啊。

哪就让他们去搞吧!将天津打造成金融、期货中心,是符合大明利益的。不过、王科立他们提出的方案官府介入的程度有些太高了,最好还是弄成官督民办,让市场自由发展、自己找到规律和办法为好。

“给天津府传道圣谕,着令他们筹办大宗期货交易和股票债券交易中心,这两个机构由官办改为官督民办,官府只负责提供场地、以及监管其是否符合朝廷刑律,具体筹备、运营、管理、以及规章制度,由天津府衙牵头招引工商机构进行运作。两个交易中心里,未必只有一家实际运作的机构,可以考虑多招一些运作机构来参与。但有个前提,哪就是凡是参与交易中心的机构,必须集中议定一个统一的运行和管理办法来执行!议定好条程后成立一个共同监管的委员会,自主监管实际执行。同时条程还要交由官府审核和备桉,若发生乱事,官府依据国朝刑律,还有他们自议的条程进行处置。”在朱由检的意识里,没必要专门为股票、期货等金融交易立个法。运行中出了问题,用刑法来解决更靠谱。像后世、在股市里骗钱的人,都能当诈骗犯来处置,何必要多此一举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