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醒木(1 / 2)

 赤焰风华香埋迹,青风冥冢玉无痕;

人间万户繁华地,笑叹红颜多薄命。

一首七言吟罢,说书人手中醒木惊案一拍,一段帝后传奇娓娓道来。

堂下听客满座,就连堂外也被人站了个水泄不通,此段评书受欢迎之程度,可见一斑。

这茶座虽算不上雅致堂皇之地,但小二引宾入座、端茶递水,跑的倒是勤快,只是每每从偏僻一角的坐席擦身而过时,目光都会忍不住投向一位墨色衣衫的翩翩佳公子。

只见他发髻上一对麒麟墨玉钗斜插,束发的黑亮丝带从两侧分斜,垂搭在稍显消瘦的双肩之上,一张俊颜无可挑剔,整一个男人嫉妒,女人羡慕的绝色之容,特别是那一双水墨媚眼,一开一合间流露风情无数,只是偷瞄,便已这般销魂儿……

茶小二光顾看美人,一没留神,整个人撞上茶堂的顶梁柱,在那里疼得呲牙咧嘴。

俊俏公子见小二窘态,不觉莞尔,他不是第一个见了他的容貌后失魂落魄的人,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他毫无遮掩的浅笑,如同雨后晴光,煞是耀人,看得同一坐席的蓝衫斯文俊秀男子目光涣散,走神去了。

“真没想到,堂堂御翰国第一富商也会到这种市井之地,喝粗茶,听风流段子。”水墨长衫之人朱唇轻启,道出一句戏言。

“无心贤弟,你辱我可以,万不可污了这大雅之堂。”锦衣华服的男子一双精明的眼眸骤然聚光,稍显秀气的眉一拢,一本正经的相驳。

“大雅之堂?”这里?被唤无心的男子露出一副不信的模样,倒有一分可爱之色。

“这沁春茶堂是百年老字号,我们所喝的茶,虽然是最常见的茶叶所泡,可沁春茶堂都拣茶叶中的嫩尖,再加上三滚三烫,品起来也不比我府上的香茗差多少。”知他粗人一个,锦衣男子遂为他解惑。

“你这样夸奖这茶堂,莫不是有心想要将其收纳。”无心猜测。

“有些东西,只看不取也是乐事一桩。”男人意味深长。

“呵,居然还懂风雅之事。” 公子无心抿一口茶,赞叹一句:“这茶的确润口,不愧是商人,倒是有眼光。”

商人不止要精明干练,最重要的就是眼光独到,连普通的茶水他都能品出个中滋味,也难怪他能在商界接连创下奇迹,能把黄土都变成黄金。

殷子戚,御翰最年轻的富商巨贾,真人并没有传言中所说的那样神,以无心看来,从商人的角度来评判,他奸猾不够,忠厚太过,他到底是怎么成为天下第一富商的?

“贤弟你可别笑话我,商人卑贱,我能有今日的地位,全靠一些老友的帮衬。”

一些?无心不敢苟同,他那是交友满天下,上至皇家贵族,下至贩夫走卒,中间还有那江湖侠士、绿林豪杰,都和他有交情在。

自从出来游历,在一处林间僻壤见到一伙暴徒杀人掠财,无心便见义勇为救下被劫之人,谁知那人便是富贾天下的殷子戚,然后他便像个跟屁虫似的,无心走到哪里,他便跟到哪里,非要报恩,还一厢情愿的认无心作贤弟,这一道上多了一个付钱之人,倒为无心省了不少银子,所以也随他跟。

相处久了,无心发现殷子戚并不是那种满身铜臭的奸商,银钱好赚,人心难买,然而他殷子戚收买的人心比赚下的金银更为可观。

他为人耿直,讲诚信、重道义,经商的手腕铁杆,说一不二,所以拜服之人不少,总之,他能享有天下第一富的称号,靠的绝对不是‘幸运’二字。

公子无心但笑不语,靠着椅背,一手托腮,听说书去了。

堂前的说书人,年纪颇轻,一身文弱书生的打扮,白面无须,五官俊美,倒是一表人才。

传统评书中大多是金戈铁马、英雄豪杰的侠义故事,显少提及才子佳人的风月之事,春花秋月的柔情更是被众听客所不齿。

而这位说书人,讲的是金国两朝帝后的传奇,倒是娓娓动听,引人入胜,说到风月事,听客一脸羡妒,叹皇帝好艳福;演到争战时,听客们又全都捏一把汗,替那娇弱女子操心,她一届女流如何能抗千军万马;讲到凤去伤心处,还真狠赚了听客几滴眼泪。

那女子的故事,百姓在茶余饭后没少谈论过,说到最后,无人不鞠一把惋惜同情泪。

故事不错,书也说得超赞,然而自己的故事被人编成段子,一天说个百八十遍,谁受得了?他娘的,那些说书人哪只眼睛看见云帝和锦后夫妻恩爱,帝后情深,他们明明是水火不容,还把床上那档子事说的跟真的似的,什么君王不朝、兄弟阋墙,关她屁事,这简直就是造谣嘛。

无心越听越火,正要起身离席,却一眼晃见殷子戚端坐在那里,泪眼汪汪,就差泛滥成灾。不会吧,无心内心低喊一句,他是一个大男人耶,流啥眼泪。

“喂,你那马尿水可给我收住,多丢人。”无心猛一拍桌子喝道。

他这动静颇大,引得四周众人纷纷侧目,一时间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这位兄台所言差异,这一位刚烈的女子,让世间多少男儿汗颜,为这样的红颜落泪,并不丢人。”说话的便是那说书人。

殷子戚用衣袖攒了眼泪,在一旁不住点头,周围的人也都附和,倒迫的无心一时间尴尬不已。

怕犯众怒,无心不得已赔礼道歉才了事,然而却暗暗死瞪殷子戚,要不是这家伙,他能这么丢人现眼吗。

一气之下,无心端了茶往口里灌。

说书人继续滔滔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