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梦蝶皱眉道,“可是这些人都去哪里了呢?李强的钱包在这里,他人在哪里?于勇呢?梁军,你在这地下室里摸了半天,你有见过于勇吗?”
梁军道,“这个地下室很大,我也没全部走一遍,其实我拢共才进来两次,这是我进来的第щ{lā}我只看见你们俩和那只猫,其他的人都没看见。哦,对了,大块头跟我,何香还活着呢。”
叶天和庄梦蝶怔住,“啊?何香?就是失踪的四位女演员之一吧?”
“是的。”
“可是何香人在哪里?”
“据大块头,嫌她太吵了,就把她锁起来了。至于锁在哪里,我就不知道了。”
叶天道,“那咱们得赶紧找到何香把她解救出来。”
看看这间屋里实在找不出更多线索,三人只好走出门外。
庄梦蝶蹲下身子,再次查看地上的血手印。
这次,她从屋中找回自己的背包,背包里有手电筒。
打开手电筒,再次查看地上那滩血迹,果然又有了更多的发现。
刚才,由于走廊里光线昏暗,只能勉强看清血手印。打开电筒之后,在那滩血迹的边上又出现两行模糊的血脚印,因为这两行血脚印是出现在走廊的暗影里的,所以在光线很暗的情况下很难发现它们的存在。
两行脚印其中的一行是庄梦蝶再熟悉不过的码的大脚印。
而另一行脚印则是陌生的脚印。
庄梦蝶道,“很明显了,地上码的大脚印是嫌犯留下的,而令人惊讶的是之前咱们看见都是嫌犯留下的血指印,到了这里,血指印消失的同时血脚印出现了,这明什么问题呢?”
梁军道,“明什么问题?”
庄梦蝶道,“明嫌犯到了这里之后,不再用爬而改用走了。”
叶天禁不住噗嗤一乐。
梁军道,“那就奇怪了,之前嫌犯连在地上爬都费劲,需要爬一下休息一下,到了这里,不但不用爬,还可以站起来走路了。”
庄梦蝶笑道,“一点都不奇怪,你没看见码脚印的旁边出现了一行码的脚印吗?嫌犯之所以能够站起来走路,就是因为这个脚印为码的人在旁边搀扶他的缘故。”
梁军点头,“嗯,你这么解释,我就明白了。”
叶天道,“那么这个扶着嫌犯走路的人会是谁呢?”
庄梦蝶笑道,“不要着急,我用尺子量一量,也许就能知道他是谁了。”
庄梦蝶从背包里拿出尺子量了一下,陌生的脚印是码,男性皮鞋脚印。
“根据身高和脚长的比例为比来推算,可以得知该嫌疑人的身高是左右。再根据鞋底的磨损部位和磨损程度会随年龄变化而变化。随年龄的增长,其面积逐渐由落足点向前增大。年轻人的脚掌上扬幅度大,脚跟的着力面;老年人走路时,脚是平的,行走迟缓拖沓,脚跟着力面大。根据他的足迹判断,这个人应该是个老年人了。”
梁军笑道,“庄作家厉害呀,光看脚印身高年龄全看出来了。”
庄梦蝶笑道,“还不止这些呢,如果我猜得没错,这个脚印为码的男人应该就是老周本人,因为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阴森可怖地下室里、敢于扶着浑身是血的嫌犯逃跑的人除了老周,没有别人了。因为就算是个畜类,也总有个舔犊之情。看见儿子身受重伤,他不可能丢下不管。所以这个扶着嫌犯逃跑的人只能是老周本人。”
叶天道,“庄作家分析得没错,这嫌犯一准是被老周给扶到什么地方去了,咱们赶紧追踪。”
三人一起捋着脚印往前走,结果到了地下二层的电梯间。
两行模糊的血脚印正是消失在电梯门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