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全城通缉(1 / 2)

 王选脑海里像是走马观花一样,所有发生过的事一一浮现,里面他有着太多的疑问。不过他的心态很好,只要事情不太坏,都能接受。

他的脚步很快,而且一点都不虚浮,仿佛不是大病初愈,而是酒足饭饱之后精神饱满的样子。

天选城并不大,很快他就到了城门口。很幸运,并没有守卫看守巡查。没有人看守的城门,对于王选这种吃苦耐劳的同志来说,虽然艰难,但他还是冒着生命危险挺着身体迎向炮火。于是他很顺利的走出了天选城,随着最后一步的踏出,也宣告着他将离开这个让他挂念的城市一段时间。

出了天选城,接下来他将做出一个选择。

天选城三面环树,与一个巨大的林海依靠着,城中很多百姓的收入都是靠捕猎林中的野兽或者采摘林中的草药,不过都只是在林海边缘徘徊,没有人去过林海深处。

传闻林海中有一个浑身白色毛发的可怕巨兽,专门攻击年纪在十几岁的少年,有一双锋利的爪子和尖刺一般的牙齿,喜欢食人肾脏,而且更恐怖的是,在人并没有死透的情况之下。

想起这个曾经在小乞丐脑海中根深蒂固的故事,他有点头皮发麻,但是他还是仔细考虑是否要进入这片林海,而且要穿过它。

其实除了穿越这片林海,王选还有别的选择,比如走天选城的第四面。

天选城的北面是一片空旷无垠的平坦大道,远远望去,仿佛广阔的蓝天与地面连成一线。然而也正是因为这样,王选毫不犹豫想要放弃这条路。

他要去的是有着绝世高手的地方,所谓大隐于朝,中隐于野,小隐于市。在他看来,只有最是热闹的地方,才能出那种一口气就能翻江倒海的隐士高人!所以,像孙大圣一般,迈上遥远的路途,穿过一望无际的大海,去往东胜神州不是他的向往。

只要穿过林海,他就能到达比天选城繁华百倍的城市——聚贤都。

他要的是在短时间内的快速成长,要是在路上耽误个二三十年,那黄花菜都凉了。

最终,王选同志摸着自己的肾,仿佛做着告别仪式一般,带着几点畏惧,几点期许,大步一跨,迈上了这条宽阔平坦的小康大道。

王选欢快的走着,路上连石头都没有,那光滑,那质感,简直了!

他忽然想起了著名歌手庞麦郎的一首歌:

摩擦,摩擦,似魔鬼的步伐。

于是,可以看到:在阳光洒下的天选城北面的康庄大道上,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嘴里哼着歌,蹦蹦跳跳,惬意十足。

——

天选城,城主府大厅内。

上官山岳面色像是挂了霜一样,看着地上一地的绷带和血迹。

“父亲,孩儿觉得王选必须要找回来。”说话的正是上官风清,他面色凝重,话语里不乏慌乱。

张管事表情与上官风清如出一辙,只说了一句话:“王选身上有大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