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饭店和商场你都没搞好,又搞这个啊。”
彩姐说:“都做。”
她手机定的包厢,刷卡,套餐费,然后上水果拼盘和小吃酒水。
彩姐点了歌,点歌系统简练易懂,出来的,也是适合她们那年纪的歌曲的。
她唱了几首歌,我饶有兴致的看她唱歌,她的声音在包厢里回响,挺好听的。
然后两人像以前一样的聊天喝酒。
我不干涉她的生活,而她,也不会干涉我。
对于我们,虽然是相交线,但交往上,却像两条平行线,我觉得这样的交往方式让我感到轻松,不会难受。
不过呢,我也没资格管她,她也没资格来管我,除非是事业上的,饭店上那些事。
因为,我从来没有说和她在一起,她也没有这么想过。
彩姐比我都理智很多,年纪相差大,不可能的事。
我问道:“你以前跟我说的,那个干嘛的成功男人,你有没有和他谈了。”
彩姐说:“就这么过呗。”
我说:“好吧。”
彩姐说:“你啊,好好的平凡日子不过,非要选择这么个人生,以后别后悔。”
我说:“又来说教了。”
彩姐说:“反感了。”
我说:“早就反感了,我妈都没说过我。”
彩姐说:“我是你姐。”
我说:“好吧,姐,彩姐,咱能不能别每次出来都让我好好过日子。我现在不是过日子吗。”
彩姐说:“危险日子。”
我说:“危险也精彩。彩姐,不说这些了,来,我祝你生意越来越兴隆,人越来越漂亮,日子越来越幸福。天天都是快乐的。”
彩姐说:“我先敬你吧,谢谢你帮助你。”
我说:“彩姐你客气,各有所需了。”
两人干杯。
她放下了杯子,包厢里的灯光,五颜六色的彩点刚好照射在了她的脸上,这时候的她,倒是美得美轮美奂,我看看,抑制自己,然后倒酒。
一直聊着,猛然发现,两人喝了有三打啤酒,竟然喝了三打。
彩姐接了个电话,看了一眼,对我说:“我去接个电话。”
我说:“我去外面抽根烟。”
我出了外面,走到过道的角落那边,然后点了一支烟。
抽着。
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那边包厢出来,然后挽着一个瘦削身材的西装男子的手,背对着我走。
是薛明媚,那个瘦削的她挽着的男人的手,是维斯。
我一直在脑补着,他们两在一起的是什么画面,而如今,我是真真切切的看到了,他们的确是在一起的。
我跟在了他们的身后。
薛明媚不是长发,短发,但比在监狱里长了许多,已经到了脖子处,之前她应该戴的假发。
他们去的是前台,要的什么东西,我就不知道了。
然后我一直盯着。
我躲起来。
薛明媚和维斯,男才女貌,看起来,倒是挺般配的,威斯斯斯文文,精明干练,长得不错,人也真的有本事,薛明媚万种风骚妩媚,我所说的这风骚,是和那意思不同的,总之,他们看起来,真的是配对。
至少比我配对。
他们付账买了一瓶价值挺贵的酒。
在他们回包厢的时候,我跟着了后面。
看到薛明媚,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心如刀割。
其实我不该这样的,我为什么呢这样子,这也是之前说的猴王心理了。
不论是对于感情,还是现在他们抢地盘,也都基于这心理。
人都想出名,这是人的猴王心理的最直接的表现,在所有的想出名的人中,想成为”猴王”的最初的目的不外乎:有比较多的钱,来让生活舒服些,少一些焦虑和担心。为了证明自己比别人强,比别人更有能力,以博得异性的注意和青睐,以达到与更多的异性在一起的目的,这是很多人都深埋在内心,难以说出来的,却是最直接的最本原的目的。
在自然界,一个猴子拼命的想成为一个猴王的目的是获得与所有的母猴的交往的权利,在猴子的群体里,只有猴王有与母猴的交往权。在猴子的群体里,母猴是都不愿意和非猴王在一起的;而在人类中,与此类似,女人都不愿意和自己看不上的人相处的。
男人们拼命的想证明自己是最棒的、最出色的、最有钱的、最有实力的、最有地盘的、最有威望的,其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取与更好的女性的交往权,女性为了证明自己是最美丽的其目的也正是为了取得“猴王”的青睐。
但这并不是说,只有男人这样子,而女人,也是有这样的心理的,否则,也不会有为爱情打情敌的女生了,也不会有为了权利地盘抢得死去活来的武则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