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一章 最后一场?(1 / 2)

单手持球 江奉先 0 字 2022-01-20

 一个奇迹诞生之夜,郑克之名传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不仅是美国的各大媒体给了郑克封面待遇,英国的《泰晤士报》,西班牙《马卡报》,日本《东京体育报》等等,全世界的报纸都在播导这件事情,此刻郑克的曝光度之高,是某些演员潜规则一百年都无法超越的。</p>

太疯狂了,从大街到小巷,从东海岸到太平洋,从明尼苏达到全世界,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件事情,郑克引起的轰动,几乎要超越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p>

NBA几乎所有的球员都在自己的推特上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今年未能参加季后赛的加内特就颇有感慨:“我不后悔自己离开森林狼,但是如果中国郑早一点来到森林狼,我相信我不会离开森林狼的。“</p>

这一番话,郑克听起来总觉得怪怪的,有一种”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的感觉,让他心里总是毛毛的。</p>

还有安东尼,科比,詹姆斯等人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家都是球员,都知道拿到这种数据是多么困难,发自肺腑地感慨郑克的变态和强大。</p>

郑克是挺享受这样被众星捧月的感觉,但是他更高兴的是自己即将作为第一个中国籍球员拿到FMVP。比0领先魔术,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森林狼必定升起队史的第一面总冠军旗帜,郑克亦是如此。</p>

”08年郑克率领中国队拿到世界冠军,09年郑克将率领森林狼成为世界之王,这个中国球员太强大了,我都不敢想象,5年以后,7年以后的NBA会因为他发生怎样的格局变化。“舒沃茨在某家体育报纸的专栏里这样写着,虽然有拍马屁之嫌,却实实在在地道出了许多总经理的心里,虽然交易市场还未开启,但是受郑克影响最大的西部各支球队之间已是暗流涌动。</p>

对于斯特恩而言,森林狼4比0横扫魔术显然是不符合NBA商业至上的经营理念的,多一场比赛就多几箱的美金,这种生意斯特恩还是会做的。</p>

于是在森林狼和魔术的第4场比赛,森林狼进攻非常不顺,第一节才刚刚开始分钟,郑克便犯下场休息,单核球队此时的劣势一览无遗。</p>

裁判的吹罚是一门学问,球迷们很难看出其中的道道,不需要全场都偏向一方的哨音,只需要在森林狼起势的时候,或者针对某一球员,就能够让比赛走向彻底发生变化,最终达到目的。</p>

森林狼和魔术的第四场,万众瞩目的情况下,森林狼以88比95输掉了比赛。郑克只出场了7分钟,贡献了1分5个篮板和5次助攻,此外,身上还背负了5次犯规,虽然没有被罚下场,却也离罚下场没多远了。</p>

虽然输了比赛,森林狼的球迷们到也没有什么不满的,反正球队胜券在握,输掉一场也没什么关系,甚至有些球迷还希望多打一场,这样他们就能多看一场比赛。而魔术队的球迷更是没有什么好讲的,赢了比赛,让他们从绝境之中,看到了一丝的希望。</p>

郑克从裁判的判罚当中嗅到了一丝阴谋,但是他也没有多说什么,比赛都已经结束了,再乱说话也改变不了比赛的结果,而且还会受到联盟开出的罚单,他现在已经在享受超级球星的待遇了,是联盟力捧的对象,没必要和联盟闹僵。</p>

三天以后,6月14日,森林狼和魔术的第五场比赛准时召开,地点依然是明尼苏达的标靶中心。</p>

和上一场一样,森林狼已经取得赛点,所以按照传统,斯特恩现身标靶中心,看着他沟壑纵横的脸庞,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头子就是把一手NBA推向全世界,真正统治了NBA近0年的人物。</p>

他的目光穿过球场和看台的空间,找到了那里正在进行投篮热身训练的17号,他穿着白色的球衣,表情古井无波,一次又一次地在那里认真的投篮。</p>

郑克出色的影响力让斯特恩感到满意,作为一个海外球员,郑克在NBA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他让篮球这一项运动成为了中国新一代年轻人最喜欢的运动,为整个NBA带来了巨大的收益。无论是从何种角度出发,郑克都是斯特恩必须力捧的对象,虽然两人没有过深入的交流,但是斯特恩已经喜欢上这个聪明的中国小伙子了。</p>

现场分发了统一的森林狼白色T恤、塑料棒等,虽然没有横扫,但是球迷们都相信这必定是本赛季的最后一场比赛。</p>

森林狼首发:比卢普斯,阿弗拉罗,郑克,乐福,安德森。</p>

魔术队首发:尼尔森,皮特鲁斯,特科格鲁,刘易斯,霍华德。</p>

比赛在万众瞩目之中,在裁判吹响哨子之后,在篮球笔直飞向天空的那一刻起,正式开始了!</p>

安德森难得跳赢了一回,这一次鸟人起跳的时机,弹跳的高度都恰到好处,率先拨到了篮球。</p>

都以为霍华德跳球会赢,还好比卢普斯反应迅速,他良好的职业素养让他第一时间接过了飞过来的篮球,看到扭头快下的郑克,下意识地就将球抛向了高空之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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