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司马风云一点不慌,阴翳的目光在人群扫过,金钟般的声音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告诉这个叛徒,你们是谁的人!”
话音刚落,有一多半枪手放下枪,跪地道:“誓死效忠会长!”
声音洪亮,震的脚板都发麻。
连叶承欢都啧啧感叹,人算不如天算,何况丧尸这个莽夫,他自以为金堂的人都听他的,可他忘了那是在赢的前提下,眼看大势已去,谁愿意给他陪葬?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不忠于他,起码还剩二十几个死士心甘情愿保护和丧尸共存亡,好歹没算让他太折面子。
而且二十个人已做好了随时开枪的准备。
在这种时候,拼的不是人多,而是枪多!
扳机下沉,弹簧松动,枪机等待装机底火的声响,略过所有人,准确的送进叶承欢耳鼓。
“趴下!”叶承欢叫了一声,包括司马风云在内的这些老到的江湖人还没搞懂他的意图,全都本能俯身。
同时,叶承欢这一嗓子也吸引了所有火力点,枪口瞬间调转,枪声响彻一片,怒吼的火舌带着灼热的子弹,犹如疾风骤雨般向他所在的位置舔了过去。
他的人已如离弦之箭弹射出去,他的速度不一定快过子弹,但对预射的判断,还有这种由极静到极快的启动度,已超越想象!
那些人都是训练有素的枪手,面对高速启动,本能的射击欲望调动起来,尤其面对这么一个难以击中的目标。
枪口迅速一晃,朝着他冲出的轨迹扣动扳机,伴随“砰”的一声,心里暗道:得手!
谁知叶承欢就在距离枪手预测距离的咫尺之前,猛的停住了,来了一个绝对静止的急刹车。
接着一猫腰,又飘忽而去!
叶承欢用自身的一切告诉人们,子弹,是杀不了人的。
又是牢牢的锁定了目标,叶承欢忽然一个低姿,手指已经扣了下去,“砰”的一声,三颗子弹又打空了。
枪口微微上调,趁着他刚刚直身的机会,又是一枪。
叶承欢不可思议的做了个前空翻的动作,身体在空中卷成了一团,缩小了最能受到射击的面积,弹雨在他下方呼啸而过。
枪手们心里开始急,他们感觉瞄准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已经熟知自己心意的妖灵。
他们的射击感,手感,运动轨迹预测感,在这里全都失灵。
他们忽然有一个感觉,根本不可能打中他。
一个优秀的枪手如果连开三枪还没有击中对手的话,那这个枪手的精神就会崩溃。
何况一群枪手,又何况不止三枪!
叶承欢双脚稳稳的落地后,陡然加速,子弹在他脚边划出一道长长的火炼,飞溅的火星刺得人睁不开眼。
枪手们咬了咬牙,再次瞄准,射击!
又一片弹雨射了出去,但都被叶承欢以假动作骗过。
他忽跑忽停,运动和静止之快,好像机器一般精准。
更可怕的是,在他身上,竟然找不到“惯性”二字!
等这两个字有所显现的时候,叶承欢已经到了丧尸面前,对着那张白铁皮般的脸颊扬起嘴角,说了声:“借你用一下。”
丧尸手里一空,那支汤姆逊微冲已到了对方手里。
还没等他生出抢回的念头,后背好像被无数马蜂蜇了般,其实打在身上的却是自己兄弟的子弹。
丧尸一贯杀人,从来没试过被杀的感觉,所以他的反应迟钝了些并不奇怪。
子弹,削藩身体的感觉,还没传遍脑神经,他的身子就一阵筛糠似的抽搐,伴随猩红,伴随骨裂!
可悲的是,削藩身体的是自己人的子弹。
丧尸一身烂肉倒下的瞬间,叶承欢已经到了几米外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