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不怕花钱(第三更)(1 / 2)

 第一百八十三章不怕花钱(第三更)

雷明远对钱没啥认识,人民币上面的人都认识,美钞上面那些花花绿绿的图像一个都不认识,也许几十年后能认识,等到现在的美国政要都上钞票的时候。(顶点小说手打小说)所以他对球队薪资的认识就是差不多能平衡就行。

这次心血来潮算了一下,才发现原来球队的薪资已经高的不行,眼看要破奢侈税了,这才把布福特招了过来,讨论下如何解决现在的问题,他倒不是怕支付奢侈税,而是怕留不住这些人才。

布福特对于这一点早有计划,2003-2004年球队薪金上限为4384万美元,创下1994年设立球队薪金上限规定以来的新高纪录。由于当前NBA球员薪金及篮球相关收益,已从1997-98赛季的10亿美元攀升到2003-04赛季的15亿7300万美元,增长幅度高达57%,球队的球队薪金上限也因此出现大幅变动。

另外,2003-04赛季奢侈税的起跑线定在5190万美元,也就是说凡是超出5190万美元的薪水支出,球队每支付给球员1美元就需要支付同样的1美元给联盟办公室。火箭队虽然工资超过了5650万美元,但是由于比卢普斯是中产条款签约,不算在薪水范围之内,所以没有触发奢侈税。

而姚明的问题比较好解决,使用拉里伯德条款就可以解决姚明的签约问题,这个特例允许工资帽以上的球队同本队的自由球员重签合约,数额可以达到顶薪。这名球员必须至少打满三个赛季,且在这三个赛季中没有被解雇过,没有以自由球员身份换过球队。这意味着,球员可以通过打完三个一年期合约,一个三年期合约,或者其他组合来获得“伯德权”。

一个球员如果被交易,他的伯德权跟他一起走,他的新队可以利用伯德条款重新签他。利用伯德条款签下的合约最长可达七年,年薪涨幅可达12.5%。这个特例被命名为拉里伯德条款,是因为凯尔特人队是第一支被联盟允许和自己的自由球员签约的工资帽之上的队伍,而这个球员就是拉里伯德。

使用拉里伯德条款付顶薪时,有另一个限制:如果这名球员是第一轮的新秀,刚刚履行完他为期三年的新秀合约,但是他的球队没有行使第四年球队选项来延长合约(参见问题38),那么即使使用拉里伯德条款,这名球员也不能从原球队得到顶薪和约,最高薪水不得高于他新秀合同的第四年选项工资。

比如说,德文乔治在第23顺位被湖人队挑走,他在2002年履行完了他三年的新秀合约,湖人有一个球队选项,可以在2001年的10月31日之前延长合约到02-03赛季结束,工资为141.5722万元,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

所以当湖人队被允许用拉里伯德条款同George重新签约的时候,能够支付的最高工资仅有141.5722万元。所以,他们另选择了中产阶级特例来签,这样可以给他更多的钱。

普林斯的问题比较麻烦,但是一个中产合同就可以摆平他的问题,巴蒂尔可以用中产条约解决。波什要等到四年后,使用伯德条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