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靠近、更加靠近(1)(1 / 2)

 结果还是没时间进行灵梦说的试炼。时间毕竟有些紧迫,在吃过饭之后,汀青就决定回家而我也决定去试着找找看何青蓝的下落。灵梦也没有着急着让我进行试炼,相反她似乎并不在意的告诉我:“试炼晚点进行反而是件好事。”</p>

或许她并不想现在就将那个什么雾雨之剑交给我吧。那个毕竟是三大灵剑之一,我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驾驭。就算灵梦说过那个是我以前的武器也是这样。</p>

话说回来,以前的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记忆之中的过往自然是清清楚楚的,让我好奇的是灵梦那所谓的过去。在她口中,我过去似乎是一个了不得的人。</p>

能和天人打架,能够拥有天丛云剑做为武器。按照她的说法,以前我的力量似乎也很强大的样子。只不过到现在为止,她都还没告诉过我,关于我那个所谓的过去之中,我究竟做过哪些事情。就这点而言,对于灵梦那些奇奇怪怪的说辞,我也没有百分之百的相信。</p>

但是,我想的话,如果我真的能拥有灵梦说的那种力量的话,现在也不会这么辛苦了吧。</p>

这样想的话,力量还真是一个好东西。</p>

还有让我在意的事情,就是有时会莫名其妙出现在我脑海中的画面。支离破碎又矛盾的让人记忆深刻,说是真实的幻境也不为过。其实到现在,关于我身体的事情早就已经无关紧要了。会介入某些事情,在意某些事情这些全都是出于我自己的意志,这样想来或许有些奇怪。本身我并不是那样的人,得过且过才是我的行事风格。别人会有什么事情照理说应该是和我无关的才对,现在的我看上去反而真像是烂好人一个。</p>

叹了口气,大街上的行人一如既往。八月的天气说来还是很热,因此不仅是我,周围行人脸上也挂着焦躁和汗水。炙热的阳光让我的脑袋也有些昏昏沉沉的,要不是因为决定介入这件事情,我现在大概会在紫樱姐的超市里面进行着训练吧。虽然那样也很辛苦,不过至少有灵梦和伊织陪着我,既不会像现在这样觉得焦躁,也不会觉得有些寂寞。</p>

摇了摇脑袋让自己清醒了一下,我选择搜寻的地方是咖啡厅周围。何青蓝既然已经没有任何亲人,那么她变成妖魔之后的狩猎,肯定会更加偏向于她工作的同事。所以在帕露菲周围的街道搜寻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转入旁边的一个小巷,里面放着一些垃圾,在角落里面还有些不知道是什么的细小骸骨,味道并不是很好闻。只不过和外面被太阳晒得发烫的柏油路来说,里面倒是阴凉了许多。</p>

白天想要找到妖魔并不容易,因为它们都隐藏在人群之中,感知不到气息也无法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就我个人而言,就已经两次在白天遇到了妖魔的袭击。林子辛包括秦怜瑟都弄不清楚原因,我本身也不喜欢这种特殊对待,只不过最近我身上发生的奇怪的事情也不少,因此也并不是特别的在意。重要的是我在意的人没有少到伤害就好。</p>

想到这里,我就想起了乖巧可爱的紫苑。又想起了紫樱姐曾经问过我为了紫苑能够做到哪种地步的事情,说是不在意那是骗人的。可是紫樱姐不打算告诉我,我也不好去问她。但那并不妨碍我想要保护紫苑的决心,绝对不允许她遭受危险,也绝对会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她。…,</p>

紫苑对我而言,是来到这个城市之后的救赎之一。如果不是遇见了她的话,我现在一定还无法振作起来,肯定还没办法重拾人心。倘若真的是那样的话,我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实在是完全无法想象的事情。</p>

稍稍靠在墙边休息了一下,我一只手扇着风,另一只则是拿出了手机发着短信。我自然不可能一个人出来搜寻妖魔,从最初的情报来看,如果何青蓝真的是犯下案件的妖魔,那么她妥妥的是高级妖魔。按照我现在的实力遇见就是送死,因此出来搜寻之前,我就给秦怜瑟打了电话请她帮忙一起搜寻。因为能够相互感知气息,所以支援起来也会相当的快速。</p>

而且按照实力来说,秦怜瑟的实力肯定稳稳的要胜过高级妖魔。虽然我并没有确实的见到过所谓的高级妖魔究竟是什么样的,不过我的感觉就是这样告诉我。作为地狱的鬼神长,实力要是还比不上一个城市的高级妖魔,那还混什么啊。</p>

——有什么发现么?</p>

——没。</p>

得到了对方的答复,也察觉到秦怜瑟没有交流下去的意思。于是我又重新将手机揣回了口袋,在手放进口袋里面的时候,手机被什么东西给阻碍住了。</p>

于是顺势就捏住了那个东西,感觉起来是一个叠得方方正正的小纸块。我这才想起来,在我出门之前灵梦还递给了我一个小纸块。她也没解释那是什么,看样子也并不是要我当时就拆开来看,我也就随手放进了口袋里面。将纸块拿出来,现在闲着也是闲着,所以我将身子往后靠了靠,调整到一个比较舒服的位置,接着打开了小纸块。</p>

并不只是一张纸,手指搓了搓才发现足足有三大张。第一张就密密麻麻的全是字,看开头的话应该是一封信吧。</p>

收信人是谁想当的清楚,因为在纸张的左上角清清楚楚的写着‘给混蛋臭小子主人楚桐’这样极长又怪异无比的称谓。于是我有些凌乱了,这是谁写给我的啊?而且除开混蛋臭小子这两个词语不说,那个主人两个字也让我觉得一阵的无语。</p>

等等,难道说这就是灵梦说的我过去认识的人写给我的吗?</p>

我接着往下看了起来——</p>

距离你离开幻想乡已经过了有多久了?这个问题我从没有去在意过。就算是能够操控时间,这样的问题也毫无纠结的意义。如果是以前的我,想必一定会因为你离开了红魔馆而感到高兴。不管是泡红茶也好,还是打扫卫生也好,做起这些事情也一定更加的卖力吧?毕竟我是完美萧洒的女仆,做好这些工作是我的本分。可是,自从你离开之后,泡出来的红茶就怎么也无法让大小姐满意了。打扫卫生的时候有时也会心不在焉,虽然有着铃仙的帮忙,但红魔馆的工作现在做起来也感觉有些累。</p>

原本的我肯定不会这样的,因此思考良久,我才不得不承认,自己也会有受到别人影响的一天。作为永远跟随大小姐的女仆,我的身心都必须是属于大小姐的,为她悲而悲,为她喜而喜。本来应该是这样的,但是不得不说的是……你这个混蛋……是真正的影响到我了啊。</p>

让我这个完美潇洒的从者不在完美,若现在说起萧洒两个字我自己也会觉得不好意思吧。是的,这一切都是因为你的缘故,如果你现在出现在我面前的话,我一定会用比往常更加大的气力给你一耳光。…,</p>

你是个混蛋,可恶至极又遭人厌恶的混蛋。生活垃圾尚且还能回收,而你只能被扔进火堆给烧得一干二净。不遵守约定的人连人渣也说不上,垃圾也比他好。因此就算是烧掉你也难解我心头之恨……</p>

呐,你说过的吧?你这个混蛋明明是说过的吧?说什么自己一定会回来,说什么让我们一定要等着你,说什么让我们放心。到头来你还不是离开了幻想乡。</p>

不遵守约定的人是渣滓,欺骗别人的人更是连渣滓都不如。</p>

如果我能控制时间倒流的话,我宁愿选择不遇见你,也宁愿选择不去救你,就让你死在回红魔馆的路上也好。如果那样的话,我便依旧是大小姐独一无二的女仆,就依然能成为完美而潇洒的女仆。</p>

不会因为你的伤心难过而感到心痛;不会因为你的犯傻认错感到好笑;不会因为你的话语行为感到在意。</p>

如果不是你的话……如果不是你这个混蛋的话……如果我们当初没有遇见的话,我现在就一定不会是这幅样子了吧?</p>

真是何等可恨的家伙。</p>

让我心绪不宁,让我失去工作的热情,让我对你在意无比,让我感觉到不曾感觉到的感情。</p>

混蛋,对我做了这么多可恶的事情。到头来就丢下我们走了吗?离开了幻想乡,忘去了过往。啊——的确,比起记住选择遗忘要更具有勇气。可是,你为什么就非得要自己逞英雄?你让我们怎么想?你让我们怎么看?</p>

若是再让我见你一面,我一定会拿出银质小刀毫不犹豫的发动用【夜雾下的杀人鬼】将你给细细的砍成一小片一小片吧?不然心里的怨恨,心里的那些奇奇怪怪的情感又怎么发泄?</p>

啊,我承认……有些事情我承认……</p>

我十六夜咲夜,的的确确不再是完美而潇洒的女仆了。</p>

我十六夜咲夜,的的确确是喜欢上了一个普通人类了。</p>

我十六夜咲夜,的的确确是因为这样的情感而憎恨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