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回 调解(1 / 2)

 “你就不想知道,上一次徐英子过来找你,是为了什么事情么?”

林浩愣了一下,然后狐疑的望着李勇。

先前徐英子找到他,只是说自己被胡所骗了,然后就是李勇要他去夜总会外面侯着,他会送他一份“大礼”。

至于具体发生了什么,当时他被打岔之后忘了问,徐英子也没有说,所以他到现在都还不清楚怎么回事。

而在督导组,徐英子应该说明了这方面的情况,但是那边还没有调查出来,也不会随便就告诉林浩。

“你,说说看……”

李勇便将徐英子姐弟的事情说了,先从徐小山偷拍视频说起,然后一直说到林浩把胡所介绍给徐英子之后,胡所告诉徐英子需要五万块钱才能调解。

之后徐英子便想要裸贷借钱,然后被自己阻止了……

齐小燕也在一旁帮腔,主要是描述了自己曾经听说过的,孙兴折磨过夜总会某个女服务员的故事,而这些很可能也会应在徐英子身上,因为那个女服务员跟英子的经历其实有些相似。

林浩越听越是愤怒,而且很是后怕。

他完全想得到,如果没有李勇的话,徐英子听取了胡所的建议,同意了孙兴的条件,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展开。

先前哪怕是知道了孙兴的事情,他对于徐英子所说的依然将信将疑,可现在李勇说的这些,只要他愿意其实很容易去验证。

作为一个刑警,想要调查这些东西只需要一个念头就行了,李勇也完全没有骗他的必要,毕竟连督导组那边他都能提得出证据,这里应该也不会无的放矢。

“胡所为什么要这么干?他……没道理啊!”

当然没道理,因为在明面上,胡笑伟还是过去那个正义为民的好警察,谁能想到他已经腐化堕落了呢?

“就连你们刑警的队伍里,也不敢保证绝对纯洁,何况是这种天天和地方、社会人士打交道的派出所民警?”李勇显然是意有所指,不过林浩没听出来。

“徐英子她……恨我么?”显然,知道胡所的真面目后,林浩有些后悔当初自己竟然还把徐英子介绍过去。

“以她的性格,她不会恨你,她只会恨她自己。何况比起这些恨不恨的,我想她更在意自己弟弟的安危。我来找你,也是希望你能够帮忙,把徐小山先提出来。”

徐小山是以敲诈勒索罪而被抓进去的,但实际上,敲诈勒索罪的要素是什么呢?

是需要以要求财物为目的施行的威胁行为,需要有威胁或者恐吓的具体行为,较大数额或者多次要求的财物交换,同时还需要令被要挟者感到恐惧。

事实上徐小山的行为的确是构成了勒索的要素,但他这一行为,并没有使孙兴产生恐惧心理,孙兴打钱给他,也并非是因为被勒索,而是为了以此为证据来举报他。

所以徐小山属于敲诈勒索的未遂行为,虽违法但不犯罪,再因为孙兴和胡所在这件事情上的勾结,他其实也算是个受害者了。

从这样来看,其实就算不需要孙兴的什么谅解,这个案子最后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而免于诉诸刑诉阶段,到时候徐小山也是会被放出来的。

所以李勇的这个要求,其实林浩能够满足,不过他更在意的是,“徐小山的手上,真的有那个视频么?”

李勇失笑道:“这个,恐怕你得去问一问胡所了。我不知道徐小山有没有备份,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是已经被胡所删掉了,也只有胡所,在那之前还有看过那个视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