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不幸的童年(1 / 2)

 朝雾的童年正是在雾隐最黑暗的时间里度过的。

那个时候,雾隐的内部正动荡不安,忍刀七人众相继叛逃离开,朝雾也是那时候逃离的。

只不过倒霉的是,朝雾他们刚逃出不久就被暗部的人抓住了。

父母为了保护她,跟暗部同归于尽,孤单的朝露独自逃亡。

她长相特别,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引人注目,因此白天她就躲起来,直到晚上才敢摸摸索索出来来找吃的。

可是她因为那时候的水遁使用的并不熟练,偷食物的时候还是被一群行脚商人给抓住了。

而更恐怖的是,那些商人见她相貌奇特,但小小年纪已经十分的美艳,便想将她卖给富人做玩物。

她被关在笼子里,带到了地下交易市场。

很快就有富人看上了她的美貌,想要将她养在身边将来供自己玩乐,于是将她买了回去,拴上了链子,像狗一样被养在地下室。

朝雾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地下室窝了三天,没有食物也没有水,饿得奄奄一息,正在这时候,这家的女主人却突然闯入了地下室。

“你这小妖精,他买回来的就是你吗?哼!你们几个,给我打死这个小妖精。”

于是一群人上来,将被捆绑着,毫无反击之力的朝雾一刀杀了。

伤口流出透明如水的血液,那妇人喃喃地骂道:“这东西怕不是什么不祥之物吧!别把她埋在土里,把她丢到河里去,让她顺水远远飘走!死也死远一点。”

不过随后发生的事情倒是遂了朝雾的愿望,朝雾挨了一刀,当时的确是会死,只不过朝雾身上有天生的血继限界,一遇到水,便可活命。

水对于朝雾来说就如同血液一般,那妇人虽然是一心要害朝雾,却也阴差阳错救她出了那个地下室。

她被抛入水中之后不久便复活了,她于水中隐匿身体,靠抓河里的鱼为生。

没法子取火,她就只能吃生肉。

不过即使那样,也比被困在地下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