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论煌三疏(2 / 2)

赵公子 半城流烟 4258 字 2019-10-26

(注释:湖泽,湖泊沼泽;广衍,广袤、空旷低而平坦的土地。)

吾巡视各方,于大泽之旁,芦苇之地,苇之所生,水涯之畔,多见蝗之卵,故推测蝗为水种也。

或言蝗乃鱼子所化,而吾独断以为蝗乃(寄生于水中的陆地动物)子是也。

凡倮虫、介虫与羽虫,则能相变,如螟蛉为蜾蠃、蜣为蝉、水蛆为蚊是也。

若鳞虫能变为异类,未之见矣,此一证也。

善游而好跃,蝻(蝗虫的若虫)亦善跃,此二证也。

物虽相变,大都蜕壳即成。

若蝗之形酷类,其身、其首、其纹脉、肉味、其子之形味无非者,此三证也。

又蚕变为蛾蛾之,子复为蚕,蝗变为,知之亦变为蝗也,此四证也。

看完第二疏以后,赵嘉内心无比震惊。

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个时代的古人居然有如此大智慧,将蝗虫研究的如此透彻,简直可以说是生物专家了。

第二疏虽只是介绍蝗虫出生形态与地点,却包含了郑国无数心血,也让赵嘉找到了从源头消灭蝗虫的有力例证。

也只有从源头上消灭蝗虫,才能真正解决蝗灾,否则纵然捕杀了一批,只要干旱持续,天气适宜蝗虫繁衍,仍旧会有源源不断的蝗虫出现。

赵嘉屏气凝神,继续继续翻看第三疏。

有诸种,白色而壳柔者散子于夏初,赤色而壳坚者散子于夏末,故蝗蝻之生亦早晚不一也。

江以南多大水而无蝗,盖湖泽积潴水草生之,南方水草农家多取以壅田,就不其然,而湖水常盈,草恒在水,子附之则复为而已。

北方之湖盈则四溢,草随水上,迨其既涸,草流涯际,子附于草间,既不得水,春夏郁蒸,乘湿热之气变为蝗蝻,其势然也。

故知蝗生于,子之为蝗,则因于水草之积也。

既知蝗生之源,即当于原本之地除之。

凡地方有湖荡、垫洼、积水之处,遇霜降水落之后,当责令各级官吏亲临勘视本年潦水(雨后的积水)所至。

水涯有水草子存积即多,集夫众侵水芟刈(杀戮),敛置处,风戾日曝,待其干燥,以供薪燎。

如不堪用就地焚烧,务求尽。

此须县官吏同心协力,方为有益。若一方怠事,就此生发蔓及他方矣。

讨除不尽者人,不用命此之谓也。

若春夏之月,居民于波湖中捕得子一石,减蝗百石;干一石,减蝗千石。但令民通知此理,当自为之不烦戒矣。

第三疏记载的内容,更是让赵嘉欣喜若狂。

郑国非常精准的预测出了蝗虫的生长发育环境、周期,如此就能提前预除去子,从根源上杜绝蝗灾的爆发。

最主要的是,郑国如此精准、细致的分析了蝗虫的生长规律,只要将其公布出去,百姓必然不再将其视为神虫,没有了敬畏之心,为了保护粮食,百姓岂会不尽心竭力?

最让人拍案叫绝的是,郑国并非简单的除蝗,而是在人工创造适合蝗虫产卵的环境,随后诱捕子。

有了这三道除煌疏,只要日后各县官吏认真办事,基本就可以杜绝蝗灾的爆发。

这简简单单的三道除蝗疏,那可是真正的兴国良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