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情敌的魅力(1 / 2)

 自从凌云走了之后,苏颖一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扑在工作上。

智美的事情经过她和杂志社的共同努力,总算是重新开张,脱离了困境。

穆如海高兴的合不拢嘴,不停的夸赞着苏颖。

穆如海爱才心切,多次提出让苏颖留在智美当个副主编,但都被苏颖婉言拒绝。

苏颖的事迹很快就在智成传播开了。所有人都以为是苏颖力挽狂澜才拯救的智美,都为她鼓掌欢呼。

为此,集团还特意颁发了嘉奖令,她也因此得到了一笔不菲的奖金。

虽然有些人感到疑惑,一个小小的实习生怎么就那么有本事能拯救一个濒临倒闭的杂志社,但这种想法很快就被人潮压了过去。

对于男人来说,只要一个女人长的漂亮,那么她办出的所有事情都是正确的,都应该让人支持尊重。

不得不说,男人们在面对漂亮女孩的时候,都是些大度的生物。

苏颖坐在自己的卡位那里,耷拉着脑袋发呆。

手指按着一根已经露头的圆珠笔,不停的戳着桌上凌云的工作证。

“臭东西,这么多天了也不知道给姑奶奶打个电话,白瞎了姑奶奶一片真心。我戳,我戳,戳戳戳,戳死你这个大笨蛋。”

可怜凌云的工作证,在惨遭苏颖一番蹂躏后,早已经是千疮百孔。满目苍痍。

苏颖手指敲着桌子,心里不停的打着小算盘。

”怎么样才能让那个木头脑袋的笨蛋知道我的真心呢?我在这里替他受罪,留出机会让他去跟小女友卿卿我我,苏颖啊苏颖,你脑袋是不是进水了。”

“不行,我不能坐以待毙。”

心里这么想着,苏颖拿起桌子上的手机订了张明天的车票。

手里抱着尚未黑屏的手机,看着那已经打印成功的电子票,苏颖感觉有些兴奋。

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学校的大礼堂确实不是个一般的地方,就在这个让学生们昏昏欲睡的时间里,那嘈杂的音响里突然吭吭的放出了一首振奋人心的摇滚曲。

台下的同学们睡意全无,直起身子一个个眼睛瞪的跟铜铃一样大。

以刘成为首的五个留学生,刚刚还都跟乖宝宝似的,但当音乐响起来的那一刻,这帮人就如同木偶上了发条,纷纷脱掉外套,露出了一件白色的背心,雪白的膀子露在外面,疯狂的跟着音乐跳舞。

“p,这台上是咋了。”

“我靠!外国佬就是会玩。看这模样是他们是要嗨皮一下啊。”

…………

台上一乱,顿时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学校是一座象牙塔,同时也是一座让人郁闷的囚笼。这些血气方刚青春涌动的学生们,正是青春躁动的时候,就像是一片草原,只要有那么一点星星之火。立马烧成燎原之势。

刘成这帮人就是引起他们青春燃烧的火苗,这火苗一燃,整个大礼堂顿时燃烧了起来。

”雨沫雨沫,心里想着你我很快乐。”

“雨沫雨沫,没有你的日子里我总感觉难过。”

“白天想着你,晚上念着你。每天想要能重新和你在一起。”

“如果有一天,世界变了天。那么我一定要把你放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