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劳里斯顿花园街的血案(1 / 2)

 福尔摩斯理论的实践性再一次得到了强有力的证明。我承认,这的确又令我大吃了一惊,所以,我对他的分析能力也更佩服了。不过,我心中依旧潜藏着一些疑虑,揣测这可能是他事先设计好的,想捉弄我一下,至于他捉弄我的目的,我就难以理解了。当我看着他的时候,他已读完那封信,两眼茫然,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你是如何推断出来的?”我问。

“推断什么?”他声音低沉地反问。

“哦!你如何清楚他曾是一个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呢?”

“这些琐碎的事,我现在没工夫谈论。”他粗声粗气地回答道,不过又立即微笑着说:“请原谅我对你不礼貌。因为你打断了我的思路,但这无关紧要。真的,你看不出他曾是一个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我真的看不出来。”我老老实实说。

“要弄清这一点是不太困难的,但要说明我如何弄清的,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假设让你证明二加二为什么等于四,你难免会感到很困难,但你清楚这是毋庸置疑的。首先,隔着一条街,我就发现这个邮差手背上刺着一个蓝色的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其次,他的举止又具备军人气质,络腮胡子也是军人式的;所以,我就可以判定他曾是一个海军陆战队员。另外,他的神态有些自大,并且带有发号施令的特征。你肯定也发现他那副昂首阔步的姿态了。总之,从他的外表上看,他是一个庄重而又稳健的中年人。因此,所有这些情况联系起来,我就可以判断他当过军曹。”

“真是妙极了!”我不由自主地大声叫道。

“这很平常!”福尔摩斯谦虚地说。不过,从他的表情来看,我以为他见到我惊讶而且流露出佩服的神态,他也感到很高兴,还有一点儿骄傲。

“刚刚我还说没有像样的犯罪案件,看来我说错了——你看看这个!”说着他就把那封信递给我。

“哎呀!”我随便看了一下,便情不自禁地叫了出来:“真可怕!”

他沉稳地说:“这个案件的确非同寻常。请你大声地把信念一遍,好吗?”

下边就是我念给他听的这封信的内容: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晚上,在布里克斯顿路尽头的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今日凌晨两点钟左右,巡警突然发现此处透出灯光,由于此房素来无人居住,因此巡警怀疑出了什么问题。巡警发现房门大开着,前面的屋子空无一物,中间有一具男尸。死者衣着整齐,口袋内有名片,上面印有“埃诺克·j·德里伯,美国俄亥俄州j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屋内既无被抢劫的迹象,又没有发现什么可以证明致死原因的证据。尽管屋内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明显伤痕。空房间里为何出现死者?我们不得其解,深感此案无比棘手。至诚希望您在12点前惠临案发现场,我将在此恭候大驾。在接到您的回示以前,案发现场一切均会维持原状。若您不能惠临,亦请将详情奉告于我,倘蒙指教,则不胜感谢!

托比亚斯·格莱格森上

福尔摩斯解释说:“在伦敦警察厅中,格莱格森算得上名列前茅的能干人物。他与雷思维德都是那一群愚蠢家伙当中的稀有人才。他们二人虽然称得上是手疾眼快、骁勇机智,但也因循守旧,并且保守得很。他们彼此勾心斗角,犹如两个卖笑的妇人一般善妒。若他们二人都插手这件案子,那肯定会闹出一些笑话来。”

看到他还在不急不躁、若无其事地夸夸其谈,我特别讶异。我高声叫道:“1分钟也不要耽误了,要不,我给你雇一辆马车来?”

“去,还是不去?我还没有定呢!我是这个世界上少有的懒汉,但那只是当我的懒劲儿上来的时候才会如此。有时候,我也是十分敏捷的。”

“你说什么?这不恰好是你盼望的机会吗?”我问。

“我亲爱的伙伴,这跟我又有多大关系?若我将这案子完全解决了,我可以肯定,雷思维德与格莱格森这一帮人,将会把功劳据为己有。这是因为,我是一个非官方人物啊!”福尔摩斯感慨地说。

“不过,格莱格森现在求助于你啊!”

“是的。他清楚自己不如我,当着我的面他会承认这一点;不过,即使割掉他的舌头,这一点他也绝对不愿意在第三者面前承认。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去瞧一瞧。我可以独自侦查,一个人就可以破案。我虽然得不到什么东西,但可以讽刺他们一下,我们走!”

他迅速把大衣披上,看到他匆匆忙忙的样子,表明他企图破案的心情已压倒了消极冷漠、无动于衷的一面。

“把你的帽子戴上。”他说。

我问:“你愿意我也跟着你一起去吗?”

“是的,假设你没有其他事情的话。”

一分钟后,我们就乘上一辆马车,匆匆忙忙地向布里克斯顿路赶过去。

这是一个多雾而阴霾的清晨,一层灰褐色的帷幔笼罩着屋顶,好像下边泥泞街道的反映。福尔摩斯兴致勃勃、滔滔不绝地谈论意大利克利莫纳出产的小提琴,以及思特莱迪瓦利小提琴跟阿玛蒂小提琴之间的不同特点,而我则沉默不语,安安静静地听他侃侃而谈,由于天气沉闷,还有这次令人悲伤的任务,导致我的情绪消沉。

最终,我忍不住打断了他在乐器方面的高论。我提醒他说:“你好像完全没有考虑目前的这桩案情。”

他回答道:“还缺乏有用的材料呢!在没有了解全部证据以前,若先做出假设,这是最大的错误,这样往往会让判断产生偏差。”

“很快,你就能够得到需要的材料了。”我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前面对他说道:“如果我没弄错,这就是布里克斯顿路的尽头,那儿就是出事的房子。”

“呀,真是的。”他连忙对车夫喊道:“车夫,停车!快停下!”在我们离那个房子尚有100米远的地方,他就坚持要下马车,我们步行走完了剩下的这段路。

从外表来看,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特别像一个凶宅。离街道稍远一些,一共有4幢房子,两幢房子有人住,两幢房子空着,3号就是空着的其中一幢。有三排窗子在空房的临街一边,由于很久无人居住,境况看来就显得非常凄惨。“出租房屋”的帖子在尘封的玻璃上到处贴着,犹如眼睛上的白翳一般。每座房前都有一片不大的花园,草木倒是长得茂盛,花园将这几所房子跟街道隔离开来。在小花园中,有一条用石子、黏土等铺就的黄色小路,但经过一夜大雨的冲洗,显得十分泥泞。小花园被矮墙围着,墙高093米左右,墙头上装置了木栅。一个身躯魁伟的警察倚墙站立着,周围有几个看热闹的人正在探头往里边张望,企图能瞧一瞧屋里的情况,当然,他们什么也看不见。

当时,我猜测福尔摩斯肯定会马上走进屋去,立即开始研究这个犯罪案件。但他好像并不着急,他露出了一种毫不在意的模样。在这种情况下,我以为他未免有些装腔作势。在人行道上,他走来走去,似乎有些茫然地凝视着地面,偶尔又凝望天空、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他如此精心地查看之后,才缓慢地走上黄色小路。他是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的,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黄色小路的地面。有两次他停下了脚步,有一次我发现他露出了笑意,而且我听到他满意的一声欢呼。黏土地面潮湿而泥泞,上边有不少脚印。不过,因为警察早已在上面来来往往地踩过,我真不知道他如何指望从这上面发现什么线索。但是,我至今仍未忘记,他曾出色地证明了他敏锐的观察力,所以,我坚信他一定能看出不少我所看不见的细节。

在这所房子的门口,一个面色白净、头发淡黄的高个子走过来迎接福尔摩斯。他的手里拿着记事本,跑上前来,十分热忱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说:“您来啦,真是太好了!这里所有的一切,我们都维持原状没动。”

“嗯,那个除外!”福尔摩斯指着那条黄色小路说:“就算是牛群从那儿经过,也不会搞得更糟糕了。不过没问题,格莱格森,你准是以为自己有了结论,因此才允许警察这样做吧!”

“我在屋里忙,我的同事雷思维德先生也在这儿,外边的事都由他负责。”格莱格森推脱地说。

我的伙伴看了我一眼,将眉毛扬了一扬,嘲弄似地说:“格莱格森,有了你与雷思维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当然,第三个人就难以再发现什么线索了。”

“我以为,我们已经非常尽心尽力了。这个案件确实材料不多,我明白,这恰好适合你的胃口。”格莱格森搓着手,颇为得意地说。

“你不是乘马车来的吗?”福尔摩斯问格莱格森。

“不是,先生。”格莱格森回答。

“雷思维德也没有乘马车来吗?”

“他也没有乘马车来,先生。”

“那么,我们到房间里去瞧一瞧!”福尔摩斯问完这些前后并不连贯的话之后,就大踏步走进了屋子。

他后边跟着脸上露出很讶异神情的格莱格森。

一个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地上也没有铺地毯,满地都是灰尘。各有一个门在过道左右两边。很明显,其中一个门已有数周没打开过了。

另一个门是餐厅的入口,凶杀案就发生在这个餐厅内。福尔摩斯走进了餐厅,我跟在他后边,觉得心情特别沉痛,这种不良情绪是因为死尸引起来的。

这一间大屋子是方形的,因为没有摆设家具,所以显得十分宽大。廉价的花纸糊在墙壁上,有的地方已经有了霉迹,斑斑点点;有的地方大片地剥落下来,里面黄色的粉墙露出来了。有一个漂亮的壁炉在门对面。壁炉框是以白色的假大理石为材料制做的,一节红色的蜡烛头放在炉台的一端。屋子里仅有一个窗户,空气也污浊,室内光线又昏又暗,处处都蒙上了一层黯淡的色彩,屋子里尘封的积土更加深了人的不良情绪。

但这些情景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在我刚进去的时候,注意力就完全被那个令人恐怖的死尸所吸引。在地板上,死者仰面躺着,茫然的眼睛凝视着褪色的天花板。他大约有四十三四岁,肩膀宽,身材中等,满头黑色的鬈发,留着又硬又短的胡须,身穿背心和厚厚的黑呢礼服上衣,硬硬的领子,袖口洁白,裤子则是浅色的,他身边的地板上还有一个整洁的礼帽。他双拳紧握,两臂伸张,两腿交迭,看来,他在临死前曾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恐怖的神情留在他那僵硬的脸上,据我看,这也是一种无比愤恨的神情,是我这辈子没有见过的。他面貌凶恶,加上龇牙咧嘴的样子,真令人恐惧,再配上他那副低削的前额,鼻子扁平,下颌突出,乍看起来很像一个扁鼻猿猴,怪模怪样的。另外,他那种极度紧张的痛苦翻腾的姿势,让他的整个面貌越发令人恐惧。我曾见过形形的死人,不过,我还未见过比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屋子里更令人恐怖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