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的,一束晨光打在她的面前,空气中细小的颗粒如同浮游在她面前飞舞。
她伸出手,去触摸……
时候瞬间扭转,将她带回了千万年前,长情在他的面前慢慢破碎,然而他的唇角带着微笑,对她说:“不要怕,一切都结束了……”
她趴在地上怔怔地看着前方,黑色的瞳仁慢慢扩大,她的手还向前伸着,她和她,那个小女孩,重叠在了一起,如同身临其境。她终于明白傺月留在异世毫无作用的原因,因为,长情的碎片根本不在他的身上,而是!
“汪!汪!”一只狗突然舔上了她的脸,“吧唧吧唧”,臭烘烘的口水一下子把她拉回现实,她腾地跳起来,小狗的主人跑上来,是个阿姨。她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它大概喜欢你。”
“你是不是也养狗啊?”
洛珊珊摇摇头:“我养兔子。”
阿姨有点尴尬,对着自己狗狗一喝:“还不快走!回家的路认不认识?别乱走!”
那小狗撒开腿往前跑,看着小狗和阿姨远去的身影,洛珊珊发觉自己也没时间在乱走了,必须抓紧时间,找到通往异世的路。赶紧的,她往回飞快跑了起来。
文森特又做了一个通宵。他揉揉眉心,看看屋外的晨光,这些年来,过多的通宵,让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他知道,通宵是人健康的毒药,可是,他还是让自己这台机器,不停地为工作运作。他现在,只有工作了。
阳光洒落在他的工作台上,工作台的一边,还放着他画的那件汉服裙衫。很奇特的感觉。昨天当洛珊珊身穿这件裙衫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甚至以为自己又在做梦。当接触到她的身体时,才相信眼前的一切是真的。
洛珊珊这次回来,让他又大吃一惊。就像之前那次,她一回来居然敢对他咆哮,已经够让他吃惊了。她的每次变化,都让他印象深刻。
究竟是谁改变了她?她的这次回来,给他带来了许多的疑问。还有一个问题是,她这次打算逗留几天?忽然间,她变得神秘起来,有种来无影去无踪的感觉。这让他枯燥乏味的生活,有了那么一点新意。
他泡了一杯咖啡,决定下楼给洛珊珊做早饭。他的责任心很强,朋友的托福让他爆发了多年没有爆发的父爱。自从女朋友嫁给煤太子,他对女人一直很抵触,甚至,几乎他自己都快觉得会成为gay的时候,洛珊珊的出现,让他及时悬崖勒马。
不由得,他自己也笑了起来,这个结果,洛珊珊一定很失望。
他手拿咖啡杯,一边喝一边走出工作室,下楼时,正好经过洛珊珊的房间,房间门居然开着。这么早她去哪儿了?下意识地,他望入房间,床上放着一个白色补丁的袋子,这也是他留意的东西之一,他不明白洛珊珊那样一身装束,怎么会背了一个乞丐的袋子?任何一个形象设计师,应该都不会这样搭配,不伦不类。
然后,看到百宝袋边上有个微型电视机,这个比较常见随便一家数码店都能买到,接着,他的余光中映入一直和人一样大的黑色黑色的毛绒绒的脚从被子里伸出。
他一愣,就连嘴里的咖啡都忘记下咽,他不记得洛珊珊带什么绒毛玩具回家。
他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只脚好像是某种动物的脚。就在这时,那只脚动了一下,然后,就看到一个人坐了起来,而他的头,居然是只大大的,黑色的,兔子头!
“噗!”文特嘴里的咖啡,全喷了出来,怔在门口目瞪口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