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矩,接下来新媳妇就要给公婆敬茶了。
秋云接过夫人贴身丫鬟早就斟好的茶,小心翼翼地递给谢锦书,轻声说:“二少夫人,给老爷夫人敬茶了。”一边使眼色给谢锦书。
谢锦书在秋云的指引下,和李慎双双跪在定国公夫妇面前。谢锦书一面看着李慎的动作,一面有样学样,将茶碗举到夫人面前。倒不是她想跪,实在是因为这位夫人真的心肠很好,刚才没有当着人面说自己傻,而是说自己“身体不好”,这是多么善解人意啊。
看到谢锦书举止还算正常,定国公夫妇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神色,接过茶碗抿了一口。夫人又从桌上拿起早就准备好的红包,塞进了谢锦书的手里。
谢锦书将红包藏进宽大的袖子里,悄悄捏了捏,很薄,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正在猜想里面会不会有一张数额不小的银票,却听见夫人又说:“锦书,过来,我给你戴上首饰。哎呀,你是新娘子,应该打扮得喜庆一点才对,这样素净,不太好。”又责备秋云,“二少夫人不懂,你也该替她好好装扮一下才是啊,才过门的新娘子,总该喜庆的一点。”
秋云只有点头称是,并且谦逊地请夫人责罚自己。
夫人哪会责罚她,说了两句就完事了。又从桌上拿起一串珍珠项链,给谢锦书戴在了脖子上。
谢锦书低头瞅了瞅,感觉是真货。
夫人说:“这是前年太后赏赐给我的南海珍珠项链,现在,我传给你了。”又扶住谢锦书的双肩,仔细端详了一下,笑着对定国公说,“老爷,你看,锦书装扮起来,还很耐看呢。”
李慎听到这话,不由自主地向谢锦书看了一眼。
谢锦书听到夫人夸赞自己,不由得有些得意,一瞬间竟然忘记自己应该是个傻子,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些少女特有的灵动淘气的神色。
刚好这个眼神被李慎捕捉到了。他突然觉得,谢锦书的眼神不像一个傻子该有的眼神。他警惕地又看了她一眼,想弄清楚这双眼睛里面藏着些什么,却立刻招来袁梦雨的不满。袁梦雨又拽了一下他的袖子,微微撅起樱桃小口,无声地表示着自己的不满和醋意,李慎只得调转目光专注地看着她,暂时把谢锦书丢到脑后勺去了。
定国公也仔细看了一下谢锦书,笑道:“夫人眼光不错,锦书这一装扮起来,的确也很叫人喜爱。”
袁梦雨更加不高兴,但是碍于定国公夫妇在这里,不好当时就给李慎发作。只是笑吟吟地提醒李慎:“夫君,该咱们两个给老爷夫人敬茶了。”
谢锦书不得不佩服这袁梦雨的确很会“来事儿”。
而她从小就是个不会“来事儿”的孩子。小时候,跟着父母走亲访友,其他的兄弟姐妹都会热情地和长辈们说些家常话,给他们倒茶、端点心,可谢锦书除了称呼一声“姑姑、舅舅”之外,就坐在一旁默不作声了。为此,她没少挨父母的斥责。父母总是拿那些嘴巴很甜的表姐妹做她的榜样:“你看某某,就比你会‘来事儿’,你怎么也不学着点儿?像个木头似的,一点儿也不机灵。”
谢锦书被说得更加畏缩,一遇到人多的场合,就自动调成静音状态。
到了二十岁以后,走上社会,这种情况好了许多,可比起周围那些会“来事儿”的同事,谢锦书还是个菜鸟。
这也是谢锦书之所以愿意继续做个傻子的原因之一。一个傻子,是不需要会“来事儿”的,而且也根本没有人斥责她不会“来事儿”。
在自己所熟悉的二十一世纪,谢锦书尚且“像个木头”,到了这讲究繁琐礼仪的古代,她不是更加要惹人耻笑?算了,还是做傻子安全一些。一个傻子,不懂得礼数,嘴巴不甜,不会讨长辈喜欢,那也是正常的,可是,一个正常人要是这样,那会比当一个傻子更加遭殃。
谢锦书冷眼望去,李慎很自然地拥着袁梦雨,两人甜蜜地笑着倒了茶,端给定国公夫妇。
定国公夫妇照例喝了茶,赏了红包,也给了袁梦雨一件首饰,不过比谢锦书的这件要次一些,是一支金丝攒成的、镶嵌着一颗紫水晶的头钗。
显然,袁梦雨是不高兴的。因为谁都知道,一大串南海珍珠可比金子和紫水晶值钱多了,但是她只把不满压在心里,没有表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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