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闺蜜(1 / 2)

 “高明,你就跟我走吧,我闺蜜要结婚,我说什么都得去呢。百度搜索筆癡中文”

“她可是我高中以前,最好的朋友。”

天海市,一栋装修豪华的别墅内,一位头发微卷,身材靓丽的女生,拽着一位三十岁左右男子的胳膊,有些撒娇道。

“不去。”

这男子,正坐在沙发上看着报纸,虽然如今所有的信息都几乎是光幕化了,但这男子,还是喜欢这种原始的方式。

最主要的是,这方式,很能体现出他的品味。

男子听到女生的撒娇后,直接摇了摇头,目光都没有从报纸上移开。报纸的整个版面,印着的,是昨天发生在全球的一件大事。

英雄联盟,十九岁的英雄宁罡,斩杀了两万一千多战斗力的飞天螳螂,拯救了整个亚洲,也替欧洲,美洲的很多家庭,报了这血海深仇。

这宁罡,也将在不久,晋升为英雄联盟的副盟主。

虽然这个消息,这男子在昨天就知道了,而且也看了当时的现场直播,但他还是想进各种办法,收集到了所有的有关报道,尤其是有关宁罡的。

而且不厌其烦的一个个读下去,虽然这些报道上面,大致内容都是一致。

这一切,只因这男子,也是一名武者,一位战斗力为372的武者。虽然还不是英雄,但在这天海市这样的小城市,也是一方豪强,屈指可数的人物存在。

这男子,对宁罡的一切,都感到震惊。若不是亲眼所见,全球直播,他不可能相信,这世上,会有人在二十岁,就达到两万多战斗力!

“二十岁,就成为英雄联盟的副盟主,英雄中的至高强者!这要是多么天才中的天才。”

男子看着报纸上的报道,很是失神,虽然内容都是千篇一律,但每看一次,他的心,就震动一次。他甚至在幻想,要是昨天斩杀飞天螳螂的是他高明多好!

两万战斗力,英雄联盟的副盟主,那滔天的权势,还不是唾手可得!

“高阳。”

“咱们就走吧,就陪我这次吧,我都答应她了,以前,我们俩的关系可好呢。”

“她知道我还没结婚,还让我给她当伴娘呢,我都答应她了。”

女子说着,有些讨好似的摇了摇男子的手臂,一脸期待。

“去什么去!”

男子突然将手一摆,大大的力气,差点将这女孩直接推倒在地上。笔\`痴`中`\`文bichie“你刚刚不都说了吗,她是你高中以前最好的闺蜜,既然是高中以前的,现在还联系干什么?”

“你现在既然要在天海市生活,以前的什么朋友啦,闺蜜啦,早早就给我断了!”

男子的声音有些冷,“你要是敢回去,就永远别再来了。”

“我高明,还缺女人不成。”

男子说道这,突然有些来气,站了起来,指着女孩道,“况且,你看看你原来那些朋友圈,都是些什么人,卖衣服的,卖化妆品的,卖房子的,没有一个能拿的出手的。”

“跟她们联系还有什么用!能当饭吃不?”

“而看看我在天海市给你介绍的朋友圈,哪个不是达官贵人的夫人,哪个不是千金小姐,甚至连英雄家的小姐,你都认识!”

“这放在你原来的那些朋友圈里,有这个可能吗?”

“你哪一天不是外表光鲜靓丽的活在别人的眼里,都这样了,你还跟你原来的那些没用的闺蜜联系什么!”

男子越说越气愤,好似女子犯了天大的错,“而你倒好,有这么好的关系不会利用,几个月了,和英雄家的小姐,就是搞不好关系。我要你有什么用!”

“她们一直看不起我。”

“我和她们,从来都不是朋友。。”

女子想要争辩,甚至委屈的泪水,一直都在眼睛里打转,却又不敢流下来。她知道,既然选择如今的一切,选择富贵的生活,有时候,真的要抛弃很多很多。

她叫夏月,父母双亡,高中毕业后,就直接考到了天海市的天海大学,离开津川市,就再也没回去过。

大学时候谈过一个恋爱,但对方穷,连座普通的房子都买不起,快要毕业时分了。和这名男子,是在一次的夜店里认识的。

这男子,她说不上有多么喜欢,但能给她想要的一切,高档的住房,舒适的跑车,名贵的包包,在普通人的眼里,她活得很是光鲜靓丽。

但只有她知道,她其实并不开心。这男子打过她,骂过她,和大学时候的那个男朋友比起来,可谓差远了。

她有时候甚至在想,哪一天放下一切,彻底逃离这种生活。跟高中时候那些好朋友一样,卖衣服,卖房子,卖首饰,开化妆品店,一切都靠自己的双手去挣。

但最后,她还是狠不下心,抛弃现在的一切,她舍不得,舍不得这种,不用为了物质而奔波的生活。所以她还是忍了下来,甚至两年过去了,这男子,始终不提结婚的事,她都忍了下来。

她有时候心里难受时,会安慰自己,她如今这个样子,起码比那些,嫁给年龄都可以做她父亲,做她爷爷的,和她有着同样目的的女子要好!

“她们看不起你,你就给我忍着!”

“你的作用,就是讨好她们高兴,她们高兴了,她们的老公,她们的爸妈才会高兴,他们高兴了,我才能赚更多的钱,给你更好的生活!”

高明的脸上,有些狰狞,抓起报纸,就要狠狠的仍在地上的时候,只是突然看到宁罡斩杀飞天螳螂的的照片,心神不由一动,随后声音有些阴冷道,“说吧,你这位闺蜜,是干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