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只见一个叛军士兵急冲冲的登上城关,对花木兰说道:“报花当家,永瑶女侠到参合陂了。”
“哦。”花木兰眼睛一亮,这算是今天听到的唯一一个好消息。
仔细观察了一下城外的官兵连营,估摸着官兵今天应该不会攻城了,便摆手道:“永瑶女侠现在何处,待我亲去迎接,另外吩咐下去设宴,今晚我要招待永瑶女侠!”
这位永瑶女侠,乃是一位颇有名气的江湖豪杰。据说生得美貌,且武艺高强,带着两个随从游走四方,行侠仗义。她那两个随从,一个叫阿纂,一个叫阿奴,也都是武艺高强之人。而众所周知,江湖中人历来看不惯官府,是以拓跋珪起事之后,经常便有江湖中人或者马匪山贼等等成群结队的来到北境投奔北魏叛军。有名气的便给个将军当,没名气的便当小兵,这也是北魏目前最重要的兵力来源。要不然,光凭着独孤库仁手底下那几万精锐独孤军,如何守得住塞外七郡这么广阔的地盘。
在花木兰看来,永瑶女侠在这时候赶来参合陂,显然是打算投奔叛军的。而考虑到永瑶女侠名气不小,因此花木兰才决定亲自迎接并设宴款待。
“对了,长孙肥是吧,你也跟着一起来。今日起,你便做我的亲卫。”走到一半,花木兰忽然又回头,招呼着黄巾壮汉长孙肥。她觉得这长孙肥魁梧壮硕,且老实憨厚,没什么心机,正适合做亲卫。
“好的花当家!”长孙肥自然也知道这是花当家在提拔他,当即屁颠屁颠地跟了上来。
参合陂属于关隘型城镇,控扼左右山脉,城内空间并不大,却故意布置得蜿蜒曲折,这是为了以防万一,方便守军在城破之后继续进行巷战拖延时间。
花木兰一行人下了城楼,沿着城内蜿蜒的道路绕行许久,最终在一处不大的广场见到了永瑶女侠。
永瑶女侠负手而立,她穿着一身灰扑扑的白衣,背负长剑,身材很好,容貌也很好,一头长发飘在脑后,她的两个男性随从也是如此打扮。江湖流传,永瑶女侠的装扮历来都是白衣胜雪,长剑如虹,倾国倾城。在花木兰看来,除了那白衣的颜色有些不对劲,其它几项倒是都符合的。
永瑶女侠妙目转动,扫了一眼花木兰等人,发现众人的目光大多集中在她的衣服上,不由有些羞赫:“自长城出塞以后,通往参合陂的道路皆有官兵封锁,我们主仆三人只好一路翻山越岭而来。是以衣衫蒙尘,倒是让诸位好汉见笑了。”
这么一解释,众人便都理解了。可不是,道路都被官兵给封死了,人家三个人专挑没有路的崇山峻岭翻越过来,衣服脏点不是很正常嘛。花木兰更是赞道:“久闻永瑶女侠不但颇擅诗文,更是武艺高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参合陂地势险峻,唯数条道路相通,周围山脉皆是雄峻奇险,就连训练有素的精锐步卒都难以翻越。你们翻山而来,却仅仅只是衣物略有染尘,不愧是永瑶女侠。”
永瑶女侠只是笑笑,并未因花木兰的称赞而自满,只是矜持地问道:“这位想来就是花将军了吧?”
“哈哈,在下正是花木兰。”花木兰哈哈一笑,心情很是不错,毕竟难得遇到这么一个规规矩矩管她叫将军的人。她虽然只是个反贼,却还是喜欢别人叫她将军,这大概也算是一种虚荣心吧。
“女侠远道而来,一路辛苦,不知找在下有何事?”虽然动动脑子也想得到,这时候来参合陂的江湖中人,基本上都是来参加叛军的,但花木兰还是礼节性地问了一句。
果然,永瑶女侠很是上道的说道:“官府每每视我辈江湖儿女为黑恶势力,总有朝廷鹰犬指望扫除我等,实在是欺人太甚!听闻北魏王在云中郡起事,声威浩荡,塞外七郡皆听北魏王号令。永瑶不才,亦粗通文武,今带两护卫来此,欲投效义军,共同打击官府!”
“我们二人愿随我家小姐投效义军!”
永瑶女侠身后两个随从,此时也同时说道,这二人一个叫阿纂,一个叫阿奴,常年跟随永瑶女侠左右,也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高手。
永瑶女侠一番话,听得花木兰高兴,心想这永瑶女侠果然是文化人啊,果然会说话,这义军听起来可比反贼好听多了!参合陂多了这三位高手,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甚好甚好,如今官府大军就在参合陂外,我镇守此城关,正缺英雄相助。女侠此来,可谓是解了我燃眉之急啊。来来来,我亦备好酒宴,女侠且随我入席,我们姐妹好好一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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