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的月色依旧很不浪漫。
林小帆从没觉得玉泉之乡有多大,可从盐场到灵山的路途,怎么今天走起来就这么长。那条穿过镇子的土路,在天黑之后,就只剩下他一个人,走啊走啊,好像永远也到不了尽头。只是他没想到,这天晚上还有另外一个人,跟自己一样,徘徊在这条寂静的小路上——那就是雷霆。
他遇上雷霆的时候,对方正喝得酩酊烂醉。穿着一身高档的皮草斗篷,用一口蹩脚的广东话MIX普通话高唱着黎明那首《今夜你会不会来》。他打着手里的灯笼看清了林小帆的脸,摇摇摆摆地站稳了脚步,用手指在在面前比了比,嘿嘿地咧嘴一笑,突然一下扯开斗篷,露初里面清凉光滑的一身好皮肉,然后冲着对方使劲晃了晃自己下面那根“棍子”。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总结起来就是俩字儿——下流!
可林小帆是谁呀,林小帆也是从庙街出来的,什么下流场面没见过。他对着雷霆,那就是狗屎对着牛屎——谁不知道阴沟里那点破事。他脸不改色心不跳,淡定地冲着雷霆咧了咧嘴:
“雷霆哥,大半夜的,溜鸟给谁看啊?”
雷霆似乎很不满他的反应,大叫一声扑了上去,满口的酒气喷了他一脸:
“金小帆!看你这小样儿,你一定是让你那哥哥给一脚蹬回来了吧?”
伤疤被揭开,林小帆心里疼痛地瞪了他一眼。然而雷霆丝毫不在意,箍紧了双手,整个身体勾在他脖子上:
“你这是活该知道吗?活该!你知道为什么活该不?因为,你这副心肝肺跟你那个白眼狼哥哥是一路的遗传!你糟蹋了我的好心。你把我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你活该让人踹,活该让人踹……”
林小帆本来心里就不痛快,被他这番话一说,不由地恼了,当下不耐烦地说:
“我又怎么对不起你了,雷副教主!”
“你个小王八蛋你TM还有心没有!”雷霆索性一把将自己脱光了,晃着手臂站在他面前。微弱的灯笼烛火中,隐约可见被烧伤脱皮的痕迹“我为了你,该做的做了,不该做的我也做了,我连自己的敌人都救了,可这一切你看见了吗!你都看见了吗!”雷霆吼了两句,心里的憋屈也涌了上来,就这么光着挂在林小帆肩头就哭了起来“你完事就跑了,扔下个烂摊子让我给你收拾。你知不知道,那些缸有多沉,缸里的东西都结成硬邦邦地了。我又不敢叫别人,只好自己在那捞,你小子竟然把我忘在脑后了……我堂堂一个副教主,玉泉峰上的圣子,屁颠屁颠帮你善后掩埋,还去乱葬岗上去拖尸体当你哥的替死鬼,你还假装没事人。你怎么这么没良心,你良心大大的坏呀……”
“对不住啊,我给忘了……你刚才说什么硬邦邦的……”听他这么一说,林小帆也觉得自己有那么点忘恩负义,不是个东西了。他拍拍雷霆的背,算是安慰。而雷霆则不厌其烦地叨叨着,浑身的酒味熏得林小帆睁不开眼:
“我知道我以前欺负过你,可我现在对你挺好的。你怎么就没感觉,啊……怎么就不想我,啊……你知道吗,我在山上的时候,可想你了……”
“哎呀,好端端你想我干嘛呀……”
“我喜欢你。”
冷不丁地听到这句话,林小帆原本想推开他的手僵硬在冷风里,就听着雷霆在他耳边叨叨不停:
“我觉得我有点喜欢你,金小帆……”
“雷霆哥……”
“呃——”
林小帆还没从震惊中醒过来,雷霆嘴巴一张,稀里哗啦吐进他领子里,热乎乎的一肚子泛酸烈酒,从他的衣服下面往脚底淌去。
这比表白还让人震惊的举动再度打击了林小帆,他憋着呼吸感受着那股流经全身的“热流”,哇地一声推开雷霆,破口大骂:
“你TA娘的!你喜欢,你喜欢个P呀!”
林小帆不能容忍地扒着自己的衣服,拖起烂醉如泥的雷霆朝河边走去。于是,浅浅的河边,隐约可见两条滞留的身影,哆哆嗦嗦地凑在一起。
“奶奶个熊的,老子要是得上风湿,你们一个两个都得给我养老!”
林小帆抖得跟筛糠一样把自己身上的脏东西洗干净,又拖过旁边死猪一样的雷霆,往他那脏兮兮的脸上泼水。但雷霆似乎醉得厉害,咕哝了两句也没睁开眼皮来。林小帆看着自己那堆散发着异味的脏衣服,别无选择地将它们丢在一边。扯起雷霆那件高档柔软的皮草斗篷,身上带着水跟他裹在了一起。这时候雷霆又腻歪歪地醒过来了,赤-条条地跟林小帆搂在一起,醉醺醺地哼了一句:
“金小帆,兄弟都是感情混蛋,利用完了一拍两散。你还是跟我好吧,我可喜欢你了,呃……”雷霆说着又要呕。
“别TM‘喜欢我了’!”林小帆这回眼尖手快,一把就将他的下巴给拧向旁边,就这样把他的脖子给拧得歪扭了。
这一晚的月光下,林小帆哆哆嗦嗦地跟雷霆光溜地搂成一团缩在那件厚厚的毛皮斗篷里,亲密无间地往雷霆家的别院走去。但是我们的小帆不知道,同样在这片并不浪漫的月光下,有两双眼睛,在远处,远远地看着他们的“亲密”。
其中一人是董勇。他找了林小帆一天,结果看到的就是这一幕。他是又惊讶,又伤心,可是他不敢上前,因为对方,是神泉教最尊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