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以后就靠它挣钱了(1 / 2)

 早上准时起来,出洞就看见那群乌鸦比自己还早,已经准时开饭了。这群乌鸦现在成了孟良的哨兵,他们对野兽的警觉性比孟良强多了。

孟良活动了下脚踝,疼痛已经减轻了许多,行走方便多了。背上竹篓,拿上镰刀,往树林深处走过去。

他昨天看到兔爪印的时候,特意在树上留下了痕迹,顺着这痕迹轻手轻脚的向前摸去。走了几十米,看着那痕迹消失在一个树洞边,忙爬下来一看,树洞里一双红红的眼睛正看着他,反倒吓他一跳,伸手从洞里拎出那只灰兔,那兔子大概没见过人,忽然耳朵被人拎起来,才感到危险,一阵乱弹,还差点在孟良手上咬了一口。

孟良乐道,嗨,还真是兔子急了也咬人啊。这只灰兔挺胖的,足有四五斤重,孟良抱歉的说,没办法啊,我也得活下去,这是自然法则,弱肉强食,你弱我强,对不起了。把兔子收拾了放进背篓里,又在树洞里摸出了不少栗子、松果之类的坚果,这是兔子准备的过冬食物。

又找了会,在一根腐朽的断木上找了一堆黄褐色的木耳,在一棵松树上又摇下来一堆松果,摘了一些能确认无毒的蘑菇。看看背篓里已经收集了大半背篓食物,就开始往回走。

忽然看到远处雪地里有个隆起的雪堆,有明显的堆积痕迹,忙蹑手蹑脚的走过去,果然又是个兔子垒砌的雪窝,一只母兔子带着三只小兔子正依偎在一起,那母兔子用祈求的眼神看着他,一动不动。

孟良心里很是矛盾,要抓走母兔子吧,这三只小兔子肯定的饿死,犹豫了会,对它说:“我们说好了,我今天就放了你,那天我没吃的了我再来找你,你可不许跑啊。”

这样打了招呼,也算是给自己肚子一个交代。

回到原地,先把兔子杀了,把兔血全部滴进瓦罐生喝,没有盐,动物的血液是唯一能提供盐分的东西,虽然味道很腥,也必须强迫自己喝下去。然后把肚子安慰好,免得它总是嘀嘀咕咕的。

吃完饭,去溪边拎水的时候,看着河边那白色的粘土,突然想起,这不是高岭土吗,也叫瓷土,这可是制造瓷器专用土啊,左右无事,干脆来烧制陶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