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出了宾馆大门的苟锋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现在正容光焕发地走在华灯初上的大街上,想着那灯红酒绿的场景,那美女环绕的待遇,他不由得灿烂地笑开了花,刚才那一系列的不快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
看来只有这样的环境才是他的天堂,才是他能够施展才华的舞台。那不停闪烁的霓虹灯照在他的脸上,那婉转的歌声飞入他的耳中,如果再有一杯酒端在自己的手上,自己就是当初那个万人敬仰,人人吹捧的苟总了。
而他的身后却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他却完全沉浸在自己意淫的幻想中,没有丝毫的察觉。
不知不觉间,他们便来到了兰陵酒吧的大门外!看到那霓虹灯不停闪烁的招牌,听到那含情脉脉的音乐玄律,苟锋的心差点就跳了出来。
酒吧门口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在卖花,她正用怯生生的眼神在打量着眼前的苟峰。
苟峰也看到了那些鲜花,心里一想,俗话说得好,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既然想要艳遇,那就应该买束花啊!着力提升一下自己的内涵和品味,树造一种风流倜傥的形象,制造一种浪漫高雅的情调,这样才符合自己的身份啊!
所以他骄傲地朝着那个小姑娘迎面走了过去。
“这花多少钱一束?”他态度傲慢地问道。
“二十块钱一束,”小姑娘依旧怯生生地回答到。
就在他准备掏钱的时候,小姑娘好像看到了他脸颊上的那五根纤细而又通红的指印,就好像是刚刚蒸好的白面馒头上,淋了几道鲜红的果酱一样。再加上他那副尊容,还学人家一样,附庸风雅地来买花,不知道他手里拿过的花还送不送得出去,或者说这些美丽的花儿到了他的手里,可能都会竞相凋谢,真的就是一束鲜花插到了牛粪堆里。
想到这里,小姑娘忍不住偷偷地笑了一下,谁知这个小小的细节被苟峰眼睛的余光敏锐地捕捉到了。
本来今天就够背运的了,被千代蹂躏了一番,被所有的人耻笑,那倒还算了,因为那些东瀛人都是上帝,都是主子,他一个也惹不起,为了苟且生存,他早已习惯了把脑袋和尊严放进裤裆里。
现在连一个卖花的小丫头也敢嘲笑自己,他觉得这是奇耻大辱,他实在不能容忍这样的事实了,于是他决定把今天受的气一股脑儿地撒在了卖花小姑娘的身上。
这人往往就是这样,只有可怜的人才会对可怜的人下狠手,往往给自己致命一击的人都是与自己同病相怜的人。层次高的,素质高的人一般都懒得和那些可怜的人斤斤计较,更不会将其置于死地。
“什么?这破花也要卖二十一束”,苟峰装作一副十分震惊的样子。
“你不卖就把花还给我!”小姑娘本来就没见过什么世面,也不知道其中的缘由,看到苟峰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得快哭了出来。
此刻她两眼含着热泪,伸出手去,想把苟峰手里的花拿回来。
二十块钱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算不得什么,但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也许这二十块钱够他们一天的基本开支了,况且小姑娘卖的花也是有成本的,卖出去一束花也赚不了几块钱,如果对方真的不给他钱,这把花拿走,那她今晚可能一分钱也赚不到了,而且还要倒赔十多块钱。
“你的?凭什么说是你的,这花现在在我手里,钱我也给你了,”苟峰其实也不缺这二十块钱,他这样做只是想找一个软柿子来捏捏,想在小姑娘的身上找回自己丢失已久的优越感和胜利感,出一出他心里那口憋了太久的恶气。
的确,在水面下当了太久的乌龟,他也想探出头来透一口气了,这是所有人的正常需求。
说完他拿着花就准备要走人了。
那小姑娘一看不好,连忙走上前去拉着对方的衣袖,准备去夺苟峰手里的花。
苟峰手上用劲一甩,那小姑娘本来就瘦弱,如何经得起这样一甩呢!
她一下子站立不稳,便向着台阶下退去,眼看一脚踩虚,她啊的一声大叫,即将摔下台阶。那台阶有两米多高,一旦摔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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