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一匹战马,谭凯歌驱赶着熊地精奴隶还没走几里,二狗子就从身后追了上来,他变成了狼形,谭小雅坐在他的背鞍上。()
“你们怎么跟来了,快回去。二狗子,你伤还没好利索。小丫,你跟你二叔回家。”
二狗子没说话,谭小雅的俏脸却通红通红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爸爸,别丢下我。我要跟你去,我能帮上忙。”
“胡闹,你以为我去过家家呢,老子这是去打仗。快回去。”
“不,我不回去。爸爸,你走了,如果又来一伙强盗攻打我们怎么办?在你的身边是最安全的,我要跟着你。”谭小雅从二狗子的背上跳下来,拉着谭凯歌的手臂哀求。
换着别人,不停命令的话,鞭子加斧头,早就干上去了。但谭凯歌却拿自己的这个便宜女儿没办法。平时严厉一点的喝斥都不舍得,就更别说用马鞭了。
感受着乖女儿的柔软肌肤,谭凯歌心中不由一荡。他忽然有些心虚,在心中大骂自己王八蛋,竟然对女儿起了邪念。
心里一虚,不知怎么的,摇头就变成了点头。见谭凯歌答应,谭小雅不禁破涕为笑,她跳了起来,搂住谭凯歌的脖子,在他胡子邋遢的脸上亲了一口。搞得老谭又是一阵心浮气躁。
一个柱着双拐的人影飘然而至,正是给自己加持了羽落术的帕里克斯。
见到他,谭凯歌霍然色变。他指着魔法学徒骂道:“你奶奶的,阴魂不散,老跟着俺女儿干什么,小心老子阉了你。”
帕里克斯不动声色,淡然说道:“在下吃了这么久闲饭,心中过意不去,愿意为阁下这次的抢劫事业贡献一点微薄之力。”
“你滚罢,老子也会魔法,不要你帮忙。”
帕里克斯嗤笑道:“我听说了阁下的火球术威力颇大,但是,魔法可不止一个火球术。火球术只是一个基本的火系魔法而已。除了火球术,在下还会火雨术。”说着,默念咒语,储存在魔杖内的魔法立刻发动。在队伍的前方,天空忽然变成了诡异的红色,然后,从红云里面,开始降下一滴滴红色的“雨水”,这雨水一落地,轰地一声,立刻开始燃烧,火势猛烈无比,好像从天上落下的不是雨,而是汽油一般。
原来,帕里克斯得到谭凯歌送给他的火系地龙魔晶之后,就想办法把这颗魔晶镶嵌在了他的魔杖上面。平时冥想时,就有意往里面灌输魔力。地龙不愧是顶级魔兽,它的魔晶里面至少可以储存两个火雨术。得到这个魔晶,帕里克斯的实力立刻翻了两倍。
“娘的,你小子还有这一手。跟着来吧。”
于是,在熊地精和食人魔的队伍中,又多了一个人类魔法师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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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补给缺乏的强盗队伍,又洗劫了一个地精部落。不过,这些地精们太穷了,除了可怜的两三车粮食之外,什么也没抢到。连一件像样的金属工具也没有。
六天之后,抢劫队伍逼近了野蛮人部落。
野蛮人部落座落于一条小河边上。这条小河是大河的小支流,水流平缓。在河边的坡地上,三座足足二十米高的圆形土楼巍峨地耸立。
他们这支队伍的到来,引起了野蛮人的警觉。警钟敲响后,无数高大的身影在部落前的广场上集he。女人和孩子躲进了土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