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节 山地部队(1 / 2)

中华异史 呱呱叫 9005 字 2019-09-29

 秋高气爽,几朵白云漂浮在天空,随着秋风向着天边越飘越远。

与较为平坦的川中成都平原不同,紧挨着成都平原西边的邛崃山脉则显得异常的突兀,连绵不尽的山脉从成都平原的西北部一直延伸到西南部,将天府之国与川西的莽莽群山隔开。

虽然邛崃山并不算太高,但由于它的旁边就是举世闻名的天府之国——成都平原,因而它倒显得有些惹眼了。自从邛崃山耸立起来,它就一直默默的注视着成都平原的变迁,看着成都平原从无到有,从河谷到沙洲,再由沙洲冲积成肥沃的平原。

作为将成都平原冲积出来的两位“功臣”之一,岷江就从邛崃山的山脚下流过,用它那奔放豪迈的声音不停的向身边的邛崃山诉说它的骄傲与荣誉。

与那喧嚣而骄傲的岷江不同,邛崃山一向用沉默来回应岷江的傲气,虽然它并没有说出什么来,但它依旧继续用自己的身躯哺育着成都平原的躯体,任由岷江毫不留情的将它的泥土带走,将其留在成都平原之上。邛崃山就象是一个冷静的长者,站在晚辈的身边,默默的看着。

无论是升平还是战乱,邛崃山都一直那样一言不发的沉默着,岁月那无情的刻痕没能将它从地表抹去,邛崃山依旧傲然屹立在那里,就象是沉睡了一般。

岷江上的号子没能将它唤醒,张献忠的喊杀声没能将它唤醒,百姓的痛苦号啼没能将它唤醒,当然,密林中的枪声同样不能将它唤醒。

“砰”的一声脆响,一声枪响划破密林中的沉静,一群鸟雀被惊得飞了起来,它们从密林中窜出,不敢做丝毫的停留,直接向着四面八方飞去,片刻之后就彻底消失在天边。

一名身穿军服的年轻人出现在了一棵大树后面,他手中拿着一支长枪,脑袋却从树后探出,向着前方望去。

“打中了!”年轻人高声叫道。他从树后奔出,穿过一片灌木丛,并消失在那里。

一阵簌簌声从灌木丛后传出,片刻之后,那名年轻人又从灌木丛后奔出,他右手提着长枪,左手则提着一只雉鸡。他顺着来路奔回,并向着山坡下跑去,不一会儿,就跑到了一群身穿同样军服的人们面前。

年轻人高兴的提着那只雉鸡,向着一名同样年轻的人说道:“公爷,我终于打中了!”

众人一阵大笑,其中一人说道:“就打中一只鸡而已,看把你乐的!幸亏楚国公命我们让着你,不然的话,今天你可真是没有面子了!”

众人听完这句话,又是一阵大笑,直将那人笑得不好意思起来。

这群人正是林清华与他的卫兵,此刻,他们正在这里打猎。

林清华带领卫兵来这里打猎并非是为了炫耀武力或是纯粹取乐,他们来这里打猎只是为了筹集肉食。

虽然从湖广、河南以及郑森那里弄来了不少粮食,可是如今四川普遍缺粮,这些粮食虽然能保证大多数人不被饿死,但毕竟太少,如果军队也象百姓一样只吃这样的粗粮掺野菜的话,根本就不能保证良好的军纪和旺盛的斗志,而这正是林清华力图避免的。

不过,由于四川战乱多年,人口凋零,因此这里的野兽反而得到了发展机会,特别那远离城镇的山林地区,更是野兽的天堂,山鸡、野兔、狍子、狗熊,凡是猎人们能想到的,这里基本上都能看见,这样一来,不仅那些缺吃少食的百姓有了可能的食物来源,而且象镇虏军这样的军队也有了肉食来源,由于百姓并非人人都是狩猎高手,况且也没有趁手的武器,因此在这种打猎竞赛中,军队明显占优。

林清华从军队中专门抽出一部分人,到各处打猎,一时之间川中各地到处都可听见枪声和士兵们的欢呼声,而军营中也时常可以闻到久违的肉香,这不仅保障了军队的食物供应,而且更激发了士兵们的热情,同时还锻炼了他们的枪法与跋山涉水的能力。

作为身体力行的表率,林清华当然也亲自端枪打猎,这样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而且还极大的满足了林清华的射击,同时也让他能够得到机会练习枪法,如今他虽不能说百步穿杨,但也算是百发百中了。

此时的林清华也在笑,他看着那名卫兵手里提着的雉鸡,笑着说道:“不错,不错!你刚刚进我的卫队才五天,就能打到山鸡,确实不容易,如果你再练上几天的话,估计也能算半个神枪手了。”

林清华从卫兵手中接过山鸡,掂了掂,赞道:“好份量!恐怕够两个人吃的!”他将那山鸡扔在身后的地上,与那些早已在枪口下毙命的野兔、獐子、狍子放在一起,随后他抬头看了看天空中的太阳,说道:“时候不早了,回去吧!”

众人从地上捡起猎物,将之系在一起,并搭在一匹马的马鞍之上,随后便骑上各自的战马,向着东北方向狂奔而去。

回到成都城行宫外的空地上,不待林清华发话,几名卫兵就奔了过来,将猎物卸下,自去一边剥洗。林清华随后也跳下马来,并在卫兵们的簇拥下直接走进行宫。

刚到行宫门口,却见沈猛正带着一名女子赶了过来,在他们身后,还跟着两人。

不待沈猛走近,林清华就笑着说道:“怎么?今日沈将军又来敲我的竹杠来了?”

沈猛跑到林清华跟前,敬了个礼,随后说道:“公爷说的不错,方才我远远就看见士兵们卸下猎物,看起来今日沈猛又有口福了!”

林清华打了个哈哈,随后向沈猛身后那名女子望去,奇道:“怎么?芙蓉将军今日不去找那两个洋和尚的麻烦了?哈哈!”

林清华刚到成都时就得知沈猛在南来成都的路上“捡”到了一名女将,好奇之下,他立刻命令沈猛带着自己去拜访这位女将军。待见到了那芙蓉将军时,林清华大吃一惊,因为站在他眼前的这名女子身材异常高大,当她与沈猛站在一起之时,根本很难分出高下。要知道,正是因为沈猛、秦侃等人身材高大,体魄雄健,所以才有“四大金刚”之称,如果用林清华的现代标准来看,这四大金刚人人身高不低于一米九五,而这芙蓉居然与沈猛差不多高,那么当然让林清华感到吃惊了。

更让林清华吃惊的事情还在后头,芙蓉告诉林清华,那著名的女将军秦良玉身高比她还高,也就是说,秦良玉的身高很可能超过两米,这就更让林清华震惊了,不过他很快就释然了,因为在这个冷兵器作战的时代,只有身高力壮的人才能更容易取胜,更容易在战场之上存活下来,想到这里,林清华也就不太奇怪了。所以,当秦良玉在芙蓉的陪同下前来拜访他的时候,他反而并未显出惊讶的表情来。

在林清华看来,虽然沈猛与芙蓉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只是一般的合作关系而已,但是,他还是能感觉到沈猛与芙蓉之间的那种有些微妙的情感,也许是由于当局者迷的缘故,这种情感可能连他们自己都没感觉到。

林清华有意撮合这一对儿,于是便故意经常分派一些任务交给沈猛与芙蓉两人合作完成,也算是他之美的表示。

听到林清华开她的玩笑,芙蓉啐道:“呸!我才懒得理那两个洋和尚呢!要不是他们天天缠着我入教,我才不会跟他们费口舌呢!”

林清华笑道:“你就知足了吧!你把他们的窝都给烧了,他们没找你赔钱就算是很客气了,让你入个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就当他们在放屁吧。”

芙蓉咯咯一笑,说道:“好了!也不知道沈猛怎么会找你这么个人当主子,整天油嘴滑舌的。”她转身向身后招了招手,跟在她身后的两人才走上前来,他们学着沈猛的样子向林清华行了个军礼,虽然学的不很象,但已经很不错了。

此时林清华方才看清这两人的相貌,其中一人年纪甚轻,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而另一人恰恰相反,却是一名老者,看起来足足已有六七十岁,他们均身穿旧军服,看起来应该是刚刚被裁汰下去的羸卒。

芙蓉看到林清华发愣的样子,便说道:“今天我找你来,就是想求你一件事!”

沈猛拉了拉芙蓉的袖子,说道:“既然是求,自然要象个求的样子,可不能这样大大咧咧的。”

芙蓉哼道:“你不是说过吗?楚国公一向平易近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虚礼,要是他在意的话,那么他就是假平易近人。况且你刚才的样子可也不怎么恭敬啊?”

沈猛抓了抓后脑勺,喃喃道:“我可跟你不一样,我和楚国公可真是一起从死人堆里冲杀出来的,况且这又不是在军中……”

“你再说!”芙蓉瞪着沈猛嗔道。

沈猛赶紧停下话语,他自然知道自己说不过芙蓉,当即闭上嘴巴,不再言语。

林清华笑道:“沈猛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已经说了,只要是在私下里,就不必讲究那么多礼数,我看你应该多向芙蓉学习才对啊!”他笑眯眯的看着芙蓉,说道:“以后还要芙蓉姑娘多多教导沈猛才是啊!”

芙蓉急忙说道:“好了,好了!言归正传,我今日是来求你的!你答应不答应?”

林清华睁大眼睛,问道:“你还没说,我怎么答应?”

芙蓉说道:“那好,我说了以后你可要答应才是。”

林清华笑道:“好,只要不过分,我答应。”

芙蓉高兴的拉过那名年轻人,说道:“这是我失散两年的弟弟,今日我去屯田军中巡视之时,偶然间碰到的。”

“哦?”林清华惊讶道,“早就听沈猛说起过你有个弟弟失散了,却不料居然在屯田军中找到,这可真是吉人天象,恭贺二位团聚。今日我打了几只狍子,不如等会儿给你们送去,算是我的一片心意。”

芙蓉见林清华东扯西拉,有些恼火,便嗔道:“你又想东扯西拉了!”

林清华忙道:“好,好,好!你继续说。”

芙蓉道:“我先问你,你为何将他裁汰下去?”

林清华伸出两只手,在芙蓉弟弟身前比划了几下,说道:“你看看,你弟弟身材如此瘦弱,如何能够吃得了军中之苦?况且他年纪甚轻,不能上阵撕杀,若……”

“胡说!他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寻常人家的孩子此时已经娶妻了!可怜父母亲死的早,我又与他失散,我实在……”说到这里,芙蓉眼泪已经涌出,哽咽不语。

林清华咳嗽两声,说道:“好了,好了!既然你愿意让他留在军中,那我就留下他。”他仰头盯着沈猛的眼睛,板着脸说道:“沈猛,他就留在你军中好了。”

“不,不,不!”沈猛听见林清华要把芙蓉弟弟塞进他的军中,忙争辩道:“战场之上刀枪无眼,我如何能收留他?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怎么向……交代?”

虽然沈猛没有说出“芙蓉”两字,但众人心中已然明了,不等他话音落地,芙蓉就怒道:“谁要你交代?你收不收?”

沈猛苦着脸望着林清华,那眼神中分明是在责怪林清华不该让他来背这个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