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天津混混(1 / 2)

 时间到了1929年的八月份,天气越来越热,林森经常被武馆里的师兄弟们拉去游泳,一群师兄弟总是在热的受不了的时候泡在海河里。他们都在从小长在海河边上的,个个水性都很好。林森上辈子也不是旱鸭子,可是比起他们来,仍然差了一筹,在水里总被他们捉弄。一群半大小子玩累了就躺在河边的树荫下吹牛聊天,这里还有很多周围人家的孩子,经常闹出一些纠纷。

这天林森像往常一样,在河里游累了跑到树荫下休息。没一会不远处就传来一阵吵闹声,林森听了一会就知道是两伙孩子,为了争一片树荫闹了起来,他没心情理会这些,最多打一架就好了,果然没一会就安静了下来。

林森迷迷糊糊的快要睡着了,突然几个孩子哭喊着跑了过来,林森睁眼一看,一个大个子男孩满脸是血的跑在前面,后面还有一个小个子男孩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在追他。林森知道这个年纪的孩子下手都是没轻没重的,火气上头真敢杀人。看他们的方向是奔着自己来了,林森侧身躲开了前面逃跑的孩子,后面拿刀追砍的小个子没注意旁边的人,这时他一心要追上前面的人砍两刀。林森等他路过自己身边的时候,伸腿绊倒了他,然后骑在他身上夺走了他手里的刀。

这个小个子男孩在他身下挣扎着骂道,

“有你嘛事啊,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把我放开,我要砍死**k的。”

林森按着他,问道,

“你砍死他以后呢?杀人偿命懂不懂?你把他砍死了,不得给他偿命啊?”

那小孩还一个劲蹦跶,

“偿命我乐意,不砍死他小BK的我咽不下这口气,你把我放开,听到没有,不然我连你一起砍。”

林森照着他的屁股使劲拍了一巴掌,

“你挺狠哪?还连我一起砍,你再说一句?”

那小个子明显不服气,

“有能耐你把我放开,你偷袭不算好汉。”

林森照着他屁股又是一巴掌,明显比刚才用力,

“我是不是好汉?”

那小子脸都疼红了,还咬牙硬撑着,

“你把我放开,有能耐咱们面对面的再来过,谁怂谁是孙子。”

林森看那个满脸是血的已经跑远了,就把他放开,对着他招招手,

“来吧,让我看看你有什么能耐。”

那小个子男孩爬起来,先使劲揉了揉屁股,这时周围跑开的孩子又都围拢上来,认识他的就冲他喊,

“豆子你还不跑,大棍子回家告他妈去,一会他妈来了不得把你耳朵揪下来啊?”

小个子男孩这时已经有些冷静下来了,听了同伴的话,明显是很怕那个大棍子的妈妈,这时也顾不得放狠话了,

“你把我们家菜刀还我。”

林森知道已经没事了,就把菜刀踢了过去,那小子捡起菜刀撒腿就跑,这时也没了刚刚追着人砍的气势了,倒像是在落荒而逃。

就这么林森认识了小豆子和大棍子两个海河边孩子,他们是从小长大的邻居。小豆子有个姐姐,长得很漂亮,是海河边上的一枝花。大棍子有个泼辣的老妈,在这一片谁也不敢惹。上次大棍子对小豆子的姐姐说脏话,平日里很好欺负的小豆子就急了,操着一把菜刀把他砍的落荒而逃。

大棍子的妈妈和小豆子的姐姐知道了那天发生的事情后,都很感谢林森。要不是他拦住了发狂的豆子,说不定会发生了什么事。林森去两家做客,发现他们都是穷苦人家,不说家徒四壁也差不多。因为家里都没有顶门立户的男人在,平日里两家走动的很近,有什么事都是互相帮衬着过。

这天林森像往常一样去游泳,刚下水就听岸上的树荫处有几个孩子大声的议论着什么。虽然他没怎么注意,却也听到了几分。他爬上岸径直走到他们身边,问道,

“你们刚才说小豆子家出事了?出什么事了?”

一个经常在这玩的孩子认识林森,知道他和小豆子也算是朋友,就把事情告诉他了。

原来林森曾经听说过的那位南市刘四爷,不知道在哪里见到了小豆子的姐姐秀秀,就想着把他收了也给自己做姨太太。可是秀秀早就有了意中人,当然不想给个半老头子当姨太太。结果一群混混就上门抢人,秀秀的相好的来阻拦当场被打死了,小豆子也被打得爬不起来。最后秀秀被人抢走还不算,这些混混干脆一把火烧了他们的房子。

林森听到这里已经气愤不已,他急忙赶到小豆子的家去看他。等他来到小豆子家的时候,只能看到被烧的剩下一片废墟的房子。跟邻居打听后知道,他被大棍子带回家去了。林森又赶到大棍子家,看到了卧床不起的小豆子。

此时的小豆子脸色灰暗,躺在床上已经不吃不喝一整天了,大棍子急得团团转,也没有办法。林森帮忙请了大夫来给小豆子治伤,又打听了事情的经过。此时他已经对这个刘四爷起了杀心。

林森在离开上海之前,已经把花机关和驳壳枪送给了地下党,身上只带了一只半旧的左轮手枪防身。之前琼恩先生还送给他一只枪牌撸子,可是这么精致的手枪林森只想着好好收藏,根本不舍得用。

想要救出小豆子的姐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何况林森的手里还缺合用的武器。他安慰着小豆子,

“豆子你得吃东西啊,不养好身体怎么去救你姐姐呢?她现在落到了那些混混手里,正等着你去救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