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这我吃不惯(2 / 2)

这可就大条了。

“什么上司不上司的。”

老王连忙把自己的身份降低,然后凑到敖宇跟前,用着一张猥琐的老脸,作出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都是一个马勺里搅饭吃的兄弟,这话咱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说了。”

敖宇看老王这番做派,就知道这是位能屈能伸的老油条,滑不溜秋的,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打发的人物。

再说了,调查李千户这事情,最好的着手点,就得从这位目前已经与李千户的两个外室,有恩怨纠缠,以后还不知道和李千户多少外室有所业务往来的老王身上开个头。

“嗯,这话我记得!”敖宇顺坡下驴道,“所以老王你这堵在衙门门口等我,是有事?”

听到敖宇不转移话题了,老王喜出望外,忙不迭的说道:“没事,就是这打完一宿的更,现在觉着肚内空空,想着兄弟你也差不多。

再加上,咱兄弟俩认识几天了,都没有好好聚一聚,所以想做个东,请兄弟你吃口热乎的。”

“那好啊!”敖宇连忙应和下来。

敖宇知道老王的心思,不过是想在饭桌上,套套话。

可一顿饭两人吃,你能套话,我也能套话啊!

并且这顿饭还是老王请,敖宇哪里有不去的道理。

同时敖宇还将心里的那本小心眼账本给掏了出来,上面清清楚楚的记着。

文极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晚,打更人衙门门口看见了老王,我友好的问候,面相猥琐的老王,却对我发了一通阴阳怪气,个人猜测老王有起床气,但这不是我原谅他的借口,以后逮到机会,别忘了发回去。

昨天晚上在心里建立这档子小任务,敖宇还以为会在几年后,才能完成。

没想到,都每隔六个时辰,这完成任务的时机就来了啊。

“在哪吃?吃什么?”敖宇急切的追问,颇有一副今天要接着饭辙,好好放放你王百户血,以报昨晚起床气之仇。

而老王也被敖宇这副,就跟没下过饭馆的热情模样给吓住了。

其实敖宇这辈子还真的就没有下过什么像模像样的饭馆,毕竟之前都在刻苦修行。

“我瞅前面那家卖油条豆腐脑的摊子不错……”

老王指了指前方的一个小摊位,话还没有说完,就会敖宇给打断了。

“我说老王啊!说请兄弟吃口热乎的,真就请兄弟吃口热乎的?”

敖宇做出一副不高兴的模样,“你要是这么个聚法,我可真没法聚,倒不是说看不上这个小摊位,主要是吃惯了家跟前的那档子早餐摊位。”

你还吃惯了家跟前的摊位!

你还不是看不上这个小摊位!

老王看着满嘴胡吣,脸都不红的敖宇,颇有种多年闯荡,终遇见对手的感觉。

不过这个对手说完这句话,就有想要抬腿开溜的动作。

老王哪里能放敖宇走,笑着脸改口道:“怎么会呢,一个热菜都上不了的摊位,那怎么能聚呢!

我的意思是,都熬了一宿了,先在这摊位上垫一垫,然后再到南城德聚全,烤个灵鸭,整几盘硬菜。”

“嗯!”

敖宇也没有真的想走,只是做做样子,被老王一拉,他就原地踏步了,同时点头道:“档次还行,关键是我也吃得惯。”

片刻之后,两人都是一手拿着油条,另一手托着装的满满腾腾豆腐脑的青花大瓷碗。

两人都是咬一口嘎嘣脆的油条,然后再吸溜一口热乎的豆腐脑,吃的好不快活。

老王看着敖宇那丝毫没有吃不惯的模样,而且还吃的贼香的做派,深深的感受到了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的危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