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选址(1 / 2)

 马车四平八稳地行在乡间的土路上。孟小婉伸手撩开帘栊,打量着窗外荫浓的景致。

这里是平昌县城外数里,一处叫做杏花村的小地方。

顾名思义,村子里栽种了许多杏树,如今正是花开时节,沿途到处都是杏花的味道,有点糯米的香,沁人心脾。

飘香四溢的杏树林内藏着的就是杏花村了,但这里比之杜牧诗里的那座杏花村要粗陋许多,既没有美酒更没有名医。地位十分的偏僻,又被一片杏林挡着,简直就像是被人遗忘的角落。

马车辚辚,停在了一处破败的三间瓦房前。

孟小婉下了车,小心翼翼地说:“苏伯父,苏伯母,小心脚下的路。这里可比杨家集偏远多了。”

阿笙娘下了车,看着眼前的景致说道:“我倒是觉得这里风景很好。”

苏父却面露嫌弃的之色,达观地说:“清净倒是清净,是个读书的好地方。可太偏远了,嗯,不错,花香挺浓郁,挺芬芳。”

说着,摇头晃脑地就要下车。

阿笙娘嗔他说道:“你下来干什么?不知道官府正在通缉你吗?要不然我们能搬到这个鬼地方来住?”

苏父道:“既然是来这里住,那这里就是我的家,既然到了家,总不会不让我进门吧?”

阿笙娘气哼哼地朝他瞪了一眼,没有言语。

苏父走下来车,欣赏着隽美的景色。阿笙娘却使劲儿地捅了丈夫一下,道:“还不快过来搬东西,卖个什么单儿?”

这是辆普通的单辕马车,后面搁着苏家在杨家集的行李。

毕竟苏父是被宁王军救出来的,实则还是罪民之身。特别是京兆府灵狐开口一役,让桂王十分生气,甚至还因此弄丢了皇帝,官府自然不肯绕过苏父。

所以苏仁笙并没叫父亲直接回家,而是先住在宁肃镇的官署里,之后又在这偏远的山村为父母买了一座小宅院居住,以便躲避官府的通缉。

这里距离平昌县不愿,孟小婉和苏仁笙还可以时常过来照顾一下二人的饮食起居,十分方便。至于价格嘛!也是低得可以忽略不计。

三人将行李搬进房子里,阿笙娘简单地打扫了一下新家,对孟小婉说:“小婉先别走了,我杀只鸡,你吃了再走。”

孟小婉莞尔点头:“好啊!”

吃鸡对于现在的苏家而言不是什么奢侈的事情,阿笙娘很爽利地杀鸡,拔毛,入锅,烹炒,一通操作吓得苏父心惊胆战。

孟小婉只吃了半只鸡腿,一小碗米饭就饱了。自从孟家当铺开到平昌县后,她就基本不再干活了,闲散下来后饭量也就小了很多,且反而觉得不如过去自在了。

可能自己就是劳碌命吧!

她经常自我调侃。

吃过饭后,孟小婉急匆匆地告了辞。因为她必须今早返回铺子里,今天宝珊要来店里商量店铺扩张的事情。

阿笙的糕饼自从开始售卖后生意远远超过了大家的想象,宝珊所有的铺面里就属这里最赚钱。她就想着扩大规模,在附近的乡镇也都开分号。

苏仁笙倒是不反对,但他只想在店铺里做糕点,对于新店铺的选址,设立什么的抽不出时间照料,所以事情只能是宝珊和孟小婉来做。

但宝珊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要打理的生意实在太多,经常脱不开身,所以这些事情自然都落在孟小婉的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