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干脆蹲下来,大气不敢出,休息了片刻,等狗叫声再次平息之后,他轻轻的不敢在使出半点动静,慢慢的滑溜到了房顶。
他把两只脚轻轻的放在房顶上面,生怕惊动了郎家人和郎家狗。
他刚刚在房顶站稳,一个意想不到的画面,一下子出现在他的眼前。
此时的他,居高临下,他站立在那里不敢挪动脚步,可是,芳文和菲文那光滑的身躯,却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两个姑娘住在东屋,他站在西房上边,透过窗户对东屋的一举一动看的清清楚楚。
他看到那一幕时,立刻加速了心跳。
这两个年轻的少女,正在土炕上轮换着把衣服脱下来,再穿上去。
看样子是在试穿一套新衣服,他略微扫过一眼,原来是她们自己刚刚编制的毛衣和毛裤,颜色看的不太清楚,可能是花色的,但是,似乎主基调是红色的。
他屏住呼吸,静静地站在那里,用手捂住眼睛不敢去看。
处于一个男人的本能和好奇,他一时忘记了自己的主要目的。
这两个比菲春还小的少女,一时让他无法自拔,他感到眼前这两位少女,熟悉而又陌生,惊奇而又激动。
他定了定神,做了几次深呼吸,才静下心来,找到了自己的方向。
他把芳文和菲文两个姊妹和他的心上人菲春做了一次简单的比较:
从上身看上去,芳文圆润光滑,山峰突出,挺拔突兀;而菲文则是时隐时现,初露锋芒,平川上面架起了两座桥墩,鲜明透亮,苗条娇媚。
从整体上看去,芳文就是徐悲鸿笔下的一匹骏马,而菲文则是达芬奇世界里的蒙娜丽莎。
这两枚惊艳世界的酮体,让他再一次陷入了对菲春的无限思念之中。
无论从上身看,还是从整体看,他都觉得菲春的美丽应该介于芳文和菲文之间。
可能是要睡觉的原因,东屋里此时已经拉上了窗帘,原来的说话声也静了下来。
三嘎子不敢在房顶上走动,他怕万一使出动静,前功尽弃了。
于是,他慢慢的蹲下来,坐在房顶谁也看不到的地方。
他屏住呼吸,静下神来,高高的竖起两只耳朵,搜索着郎家人发散出来的有用信息。
“毛衣织好了,剩下这么一丁点还能干什么呀?”
只听到东屋里两个小姑娘的说话声,他不知道这话是谁说的。
“哎吆,正好,正好!”
“正好什么呀?”
“正好给咱芳春和菲春姐的两个孩子织一身毛衣。”
“这倒是啊,我倒没有想起来。”
……
屋里面正在说这话,当三嘎子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菲春把孩子生下来的时候,他此时的心里立刻涌上一阵幸福来。
原来菲春是这么的幸运啊!
他在心里感谢自己,感谢这个晚上没有白来一趟。
此刻的他,决定再坚持一阵子,马上回到猪场喝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