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寻访旧日的恋人(多伦多之旅7)(2 / 2)

诗意的情感 纪实 3814 字 2019-06-21

我们没有去大儿子的房间,但徐丽莎说,“大儿子已经结婚了,住在多伦多的唐人街,现在他爸的一个超市里担任经理。因为他爸的年龄都有七十多岁了,已经没有精力再掌管生意了。今天为了欢迎你,我专门把他叫了过来,陪你一起吃饭。”

我说,“你也太费心了。”

晚餐准备好了,菜都摆在了餐桌上,有熏鸡、土豆烧牛肉、金枪鱼罐头、韭菜炒鸡蛋、茄子炒辣椒、清煮豌豆和西红柿凉拌黄瓜。徐丽莎对我说,“这餐桌上的茄子、黄瓜、西红柿和韭菜都是我自己种的。”于是,我就用筷子夹起韭菜炒鸡蛋吃了一口,味道真鲜,让我回想起小时候吃过的韭菜炒鸡蛋。那时候这种菜一般都是来了客人,母亲才会做。

接着,徐丽莎又指着那道海参菜说,“这海参是从深海里捕捉的,捕捉后马上要把内脏去掉,然后用大火熬制,再放在阳光下晾晒风干。加工过程还是蛮复杂的,不过味道也非常地特别。”

本来,我平常是不喜欢吃海参的,听徐丽莎这样地介绍,就夹起一块海参尝了尝。这海参还真是非常地美味,可以说是余香满口。

大家一起举酒碰杯,相互地祝愿。大家一边吃着饭,一边说着话。大家见我吃什么都觉得好吃,都显得很高兴。的确,这里的每一种菜都非常地可口,是地道的纯真味道,跟在国内吃的菜味大不一样,是真正的享受。不过,我看过他们种的菜地,种上一大片的黄瓜和西红柿,却能结出很少的果实,只能勉强够一小家人享用。可要是在中国,这样一大片土地就要种出很多的菜,否则,就不能供许多人享用。毕竟人家加拿大地阔人稀,资源丰富。

大家吃着聊着,一顿饭就吃到了差不多九点钟。我觉得在人家里呆得时间也不短了,也该让徐丽莎喘口气了,就要告辞。徐丽莎要开车送我回旅店。可我非要走着回去。徐丽莎说,“走着回最少要走半小时。”

我说,“反正我也没事,慢慢地走回去,可以消消食。”

李耀光说,“可是,走着回要注意安全,有黑鬼会乘黑抢劫。”

我想我顺着街道走,应该不会有人在大街上抢劫,就说,“没关系,反正我身上也没有带什么东西。他就抢也抢不到什么东西。”

徐丽莎把我送到了街道上,对我说,“你明天要去尼亚加拉大瀑布?”

我说,“是的,那里有多远?应该咋样去?”

她说,“坐车大概要两小时,不过,小镇没有去那边的公交车,要去那里必须要到市区里乘公交车。这里的人去那边都是自己开车过去。”然后,就说,“要不,我明天早上开车带你过去?”

我有点为难地说,“这会不会太麻烦你了?”我是个不喜欢麻烦别人的人。

她说,“那你就得要去别的地方乘车。可你对这里一点都不熟悉。所以,还是让我开车带你去吧。”

我说,“不好意思,那真是太麻烦你了。”

她说,“没事,咱们明天早上八点动身,你早点吃早饭。”

我说,“没关系,我那里还有些泡面。早上起来吃上一包就行了。”

她说,“那好,咱们明天见。”

我说,“明天见。”

街道上人稀路黑,四处无人,但月光把街道上的路照出一片淡淡的亮光,很像我在下乡时走夜路。这让我记得我常常在夜间去同学那里玩,玩完之后就一个人在夜里走山路回来。不过,这里是街道,笔直的道路,还有掩遮在树木之下的小楼,显然要比乡下的小路好走多了,也安全多了。

我朝着街道直直地走着,看着天空上的星星一片片地闪烁着,清凉的夜风让我感到一丝凉爽绕身而过,我能闻到这夜色中的浪漫气味,异国他乡的情调让人不禁春梦方醒,情意幽眠。大概走了十多分钟,突然从一片树林里闪出一个人影,朝我用英语喊道,“别动,把钱拿出来。”

我当即惊住了,看到一把闪亮的匕首在眼前晃动,但我知道这是劫路的,他要的是我的钱,不是我的命,于是,我非常镇静地向他点了点头,然后,把一只手伸进衣兜里,把钱包拿了出来,递了过去。因为钱包里只有少量的人民币,而护照和身份证都放在皮箱里。

那人接过钱包,正要打开看,我乘机就朝着街道那边快快地跑去。等我回过头来,发现那人已经不见了。我一口气跑回了旅店。进到旅店,我见老板娘坐在旅店的小客厅里看电视,就对她说,“我遭到抢劫了。”

老板娘就问,“损失了多少?”

我说,“我把钱包给了他,里面可能有两三百元。”

她说,“损失不大。”

我问她,“用不用报警?”

老板娘摇了摇头说,“报警也没啥用。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是谁。”

听着这话,我就说,“只能自认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