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中的双亲已经八十多岁,身体也不太好了,需要人照顾,于是她和彭欣只在那四十多平方米的旧楼里住了几个月,便回了老家,旧楼也租了出去。
回到老家,在闹市区里租了一个小门厅,只有几平方大小的地方,买了旧冰箱,从家中拿了电饭煲,从朋友那里借了钱,自己又好不容易攒了几千块钱都搭进去了,算是开起了这家小店。
小店的生意还可以,比上班赚得多了些,养活两个人是没问题的,还要攒些钱应付彭欣定期复查的费用,说句心里话,很辛苦。
但原主从未发过牢骚,住在父母家中,一边照顾父母,一边赚钱。
彭欣有时会去店里转一转,大多数时间宅在家中,有时候还对八十多岁的丈人和丈母娘不满意,便经常独自一人回省城。
这样的日子转眼便过去了几年时间,彭欣的身体还不错,再没有发现过新的恶性肿瘤,但是他独自呆在省城的时间越来越长。
直至有一天,他提出了卖房子。
原主很惊讶,为什么要卖房子?彭欣很理所当然地回答,不卖房子,便没钱,他不想一直到死都这样紧紧巴巴的,他不花,死了不都留给了原主?
原主当时听着真的很伤心,她没想到他会是这样想的,她不想卖房,租出去,也能贴补下两人的生活费,但是彭欣很坚决。
最后,原主说:“想要卖房子,可以,除非离婚”。
没想到彭欣答应了,随即他便坐上了去省城的火车,回家卖房子去了,这一去便是大半年,没有一个电话,原主倒也不怕他把房子卖了,钱自己花了,那房子一个是贷款,一个不是他的名字,他没钱还贷,也没办法自己更名,但是这个行为却让她心的心彻底凉透了。
房子到底还是卖出去了一个,原主补了钱给彭欣,自己留下了那套四十多平方的旧楼。彭欣带着钱继续着他花天酒地的生活,可是二、三十万又能花多久呢?
他那大手大脚花钱的毛病始终没有改变多少。
终有一天他把钱都花完了,病又犯了,又找到了原主。
原主这时已经送走了双亲,又回到了省城,继续打工,她已经六十来岁,是个老人了,能干的活儿也更加少了,赚得自然也更少了。
好在她还有房子住,还有退休金,看着那个同样老了的曾经的丈夫,她还是心软地拿了钱给他做手术,但是这次却没有挽回他的命,终是癌细胞扩散,几个月时间人便没了。
但是却也把她攒下的那点钱花了个精光。
原主是正常的生老病死,但是她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有一半的时间都浪费在了彭欣的身上,从头至尾,她几乎什么也没有得到,两人结婚两三年后,便几乎没有了夫妻生活,不是几乎,是根本就没有了夫妻生活,更无从说有孩子了,谁不想要孩子?孩子是她生命的延续,可是她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