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利激动的爆米花都撒了一地。
在画面里,是地铁走廊里的监控,约翰·威克利用一个杀手做伪装的铅笔解决了两名杀手,一个从耳朵插入,一个刺入后脑,虽然这两个地方都是致命点,但是那只是根铅笔,小学生常用的铅笔,在约翰·威克手中就变成了杀人的利器。
以前就有传闻,约翰·威克曾经用铅笔杀人,本来还以为有点夸大,但是现在看来,这绝对不是夸张,而是事实。
也许有人觉得用铅笔杀人很简单,他们都学过中学物理,只要物体达到一个速度之后,就会变得很坚硬,没错,理论上是没有错的,但是实际操作就不一样了。
首先铅笔的材质,就很脆弱,一个普通的大人,一只手就能够轻松捏断一支铅笔,因为铅笔的木材是经过再加工的,材质相对比较松软,要不然你削铅笔都不容易,所以这是第一个难点。
第二个难点就是速度,多少速度能够让铅笔和钢铁一样硬,这个就不好把握,而且还是在战斗中,如果你的摆放铅笔的角度不对,就算有速度,也无法顺利插入身体之中,如果碰到骨骼,铅笔的硬度可不如骨骼。
这方方面面都要具备了,才有用铅笔杀人的本事,可以说如今暗世界,能够用铅笔杀人的,绝对超不过两位数,相对于基数有亿万的暗世界来说,已经算是凤毛麟角了。
而且这些人还分布在世界各地,在美国的绝对超不过两个巴掌,甚至一个巴掌都不够,卢卡斯倒是有自信,韦斯利也算上一个,自己团队里恐怕就自己和韦斯利两个人能够做到。
没想到这次对约翰·威克的监控,还真是给自己等人带来了一些精彩,至少卢卡斯对约翰·威克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很快一个光头吸引了卢卡斯的注意,他也是追杀约翰·威克的一员,但是他和其他人不同,其他人最多和约翰·威克过几招,就被约翰·威克干掉,而这个光头则是和约翰·威克打得有来有回。
“这个家伙是谁,我要他的基本资料。”
卢卡斯对拉姆西说道。
拉姆西立刻对画面截屏,分析那个光头的面部特征,然后进行识别,速度快的让卢卡斯对自己之前的决定感到无比的得意,还好邀请了拉姆西加入,让团队在情报方面的获得,更加容易了。
“有了,BOSS,卡西安,曾经也是高台桌的一名杀手,后被克莫拉吸收,之前担任的是吉安娜·丹东尼奥的保镖。”
拉姆西已经找到了那个光头的信息,卢卡斯也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怪不得呢。
看来这个世界上的光头都不好惹,多雷托、卢克·霍布斯、半秃的戴卡徳·肖,这些人都是头顶发光,战斗力也都是杠杠的。
说话间,卡西安就已经被约翰·威克把匕首刺入胸口,可惜了,如果卡西安的对手不是约翰·威克,他就有可能是活到最后的那个。
除了地铁,约翰·威克已经是强弩之末了,他倒在了一个乞丐旁边,那名乞丐居然还帮他掩护了一番,杀了两个尾随而来的杀手。
“OK,看来我们的约翰·威克是巴厘街的人了,希望巴厘街的那些乞丐不会看重那七百万美刀,要不然约翰·威克的传说到此为止了。”
卢卡斯一拍手,这么强悍的乞丐,也只有巴厘街才有了,虽然不知道约翰·威克找巴厘街做什么,但是这和自己是没有什么关系,精彩也到此为止,没有看的了,卢卡斯可不认为,巴厘街那里会存在什么摄像头,他们连SIM卡都用鸽子来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