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二十条准则(2 / 2)

16.侦探小说不宜有大段的描写和借题发挥,累赘的人物性格刻画和气氛的营造。这些东西只会使情节呆滞,妨碍推理,就像在球赛中高歌自然之美或者在填字游戏时大谈词源的缀字学那样令人讨厌。侦探小说是要陈述案情,加以分析,进而得出结论的。读者阅读侦探小说,追求的不是动人肺腑的抒情、华丽辞藻的描写,而是紧张刺激的斗智娱乐。适量的描写和人物刻画是需要的,但只要能使故事有真实感,读者能够投入,就已经足够了。

17.凶手不应该是个职业罪犯。劫匪小偷犯下的凶杀案由警局凶杀科处理就可以了,用不着有劳作家和业余侦探爱好者。凶手的声誉越显赫越妙,道貌岸然的教会支柱、社团栋梁或以乐善好施闻名的独身富婆乃上佳人选。

18.假如读者到最后发觉罪案竟是一宗自杀案或意外事件,定会大大失望。这样一个反高潮的结局,实在有负读者的厚望。读者不但会向作者讨还书价,还会严厉惩罚作者。

19.侦探小说里的谋杀应该出于私人动机。国际大阴谋或者间谍之间的残杀内容属另外一类的小说。谋杀案应该有现实感,使读者能投入,有一个机会去宣泄内心压抑已久的感情。

20.下面列出10种用滥了的模式。一个稍有自尊而勇于创新的小说作者都会不屑采用。

(1)侦探凭着比较在案发现场遗留下来的烟头和疑犯吸的香烟牌子来破案;

(2)侦探制造幽灵还魂的假象来恐吓嫌疑犯,使其露出马脚;

(3)凶手用假人来制造不在现场证据;

(4)凶犯利用伪造的手指模来欺骗警方;

(5)侦探凭着狗没有吠这个现象,推断潜入者是熟人;

(6)真凶原来是无辜被告的孪生兄弟或长得一模一样的近亲;

(7)使用皮下注射器和蒙汗药;

(8)密室谋杀案在警方破门而入后才发生;

(9)通过测字联想来破案;

(10)凭着弄懂一封密码写的信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