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忘情三卷(2 / 2)

抱天揽月传 锦城酒徒 4911 字 2019-12-27

“高祖陛下的去留不是我等凡夫俗子能左右的。”慕容楚孝道:“但这南陈江山却是殿下在主宰沉浮,试问,古往今来何曾有为君者如陛下对待殿下这般信重?”

“信重?”陈子轩嘿嘿笑了起来。

“当然是信重!”慕容楚孝不容置疑的加重口气:“必须只能是信重!”又道:“殿下对此决不可有丝毫怀疑。”

“否则呢?”陈子轩哈哈笑着自问自答道:“是不是这东宫就该换主人了?名为监国,貌似大权在手君临天下,可这天下若是随时都能被人收走,那坐起来又有什么滋味?”

“臣以为殿下之愁绪纷扰不在陛下那里。”慕容楚孝道:“而在炼锋城,殿下之所以担忧,是因为您知道了高祖陛下不只有您一个了不起的儿子,您在担心那个人会让陛下改变主意。”

“难道不会吗?”陈子轩忽然啪的一下捏碎手中的酒壶,神色狰狞,转脸看向殿内,两名宫女正端着托盘诚惶诚恐跪在那里,他忽然扬手,两点白光脱手掠过两名无辜宫女的咽喉,他哈哈大笑,道:“瞧这些奴才,跪在那里貌似谦卑的样子,其实却无时无刻不在监视控制着本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没有这样的打算,又何需如此?”

“太子殿下,请息怒!”费玉章提醒道:“她们是皇后娘娘安排在东宫的。”

“哈哈,你又提醒了本宫。”陈子轩神态癫狂,肆无忌惮道:“母后大人也不只有我这一个儿子,若本宫不成器,她也好及时调整,废了本宫,换我那两个好弟弟来做这个监国太子。”他借酒盖脸,越说越不像话。

慕容楚孝心中略感失望,甚至有了拂袖而走的冲动,但他却有必须留下来的理由,只好继续说道:“陛下信重的人是太子殿下,其他人都只是痴心妄想,陛下若不是对太子殿下寄予厚望,又怎肯将这天下交予您?陛下若不是信重殿下,又岂会赐予您粮米盐铁出产最丰的两州之地?”

“可是他在发动北征计划之前,也曾派出费仲达去炎都接那个人回弋江!”陈子轩眼中闪烁着愤怒的光芒,咬牙道:“本宫也曾幻想过与那人相安无事,可我们那位英明神武永不犯错的皇帝陛下肯吗?”

“既然如此,殿下就更应该振奋精神,继续跟那人斗下去!”慕容楚孝道:“臣自然之道那人有多强大,甚至已经超出了陛下之前的估算,可也恰恰是因为那人的强大超出了预计,才让陛下转变了心意。”

“你说下去。”陈子轩走到廊檐下,跪坐在二人面前,与刚才那个癫狂状态下的太子殿下判若两人。

慕容楚孝心中暗凛,道:“那人的强大程度已经超出了陛下手中资源所能控制的范畴,连郦凤竹派出的甲字第八都未能伤其分毫,足以当得起当世第三极的称谓,他在炎都几乎坏了陛下谋划十五年的大计,臣以为正因为他的强大,陛下才更不可能动那个念头,陛下给您提供这么多资源,就是希望您能代表南陈与那人斗下去,您还不明白吗?在陛下心里头,已经把那人看做了赵俸侾一样的敌手。”

陈子轩垂首不语,沉吟良久,忽然抬头看着慕容楚孝,问道:“你是东越人,但家族领地却与东蜀女儿国接壤,我听说你曾痴恋郦凤竹十年,代表百越蝠魔族与十三行合作多年,为什么选择本宫?”

“家父慕容龙城早已在十五年前率领蝠魔一族奉陛下为主。”慕容楚孝道:“臣秉承父志归附南陈原本就是题中应有之义,殿下所说不错,臣游历江湖时的确曾对郦凤竹有过痴心妄想,但现在,父亲大人身陷炼锋城,臣肩负蝠魔一族在这乱世当中延续种群建立功勋之重任”

“本宫懂了。”陈子轩摆手打断他的话,道:“慕容楚孝,若本宫所料不错,是仲达先生派你来吧?”

“正是。”慕容楚孝道:“仲达先生知道殿下在炼锋城损失不小,现在急需增强实力,您新获岭南和百越封地,当前第一要务莫过于收服葬剑山和根植百越多年的蝠魔一族,故此先生亲至百越十万大山说服了蝠魔一族耋老,派楚孝前来襄助殿下收服葬剑山。”

蝠魔一族是上古神魔大战后迁徙到十万大山的魔族。拜魔王,传承吸血魔功,几乎人人天赋异禀。无论是为世人所知的极少数即战力,还是深藏于十万大山中的潜力都足以媲美当世任何强大宗门。

综合实力比起这次在炼锋城损失惨痛的神宫监来只在其上。

“这样的旨意父皇是不会亲自下达的。”陈子轩道:“而老师最擅长的就是替父皇做一些想做又不便做的勾当。”

慕容楚孝道:“先生已经收臣为入室弟子,传授忘情天书中的人字卷。”

“哦,那本宫可要恭喜你了。”陈子轩道:“费氏执掌的忘情天书本是南陈皇族秘传之绝学,分为天地人三卷,参透其一便至少能证宗师境,当年放鹤恩师不过学得人卷当中的阳极真诀便成就了人仙宗师境界,恩师曾说过,终其一生若能将一部人卷修至大成便足以人间无敌,而之上的地卷和天卷更高不可测,非凡人能领悟。”

顿了一下,问道:“人字卷中武道部分有阴阳双诀,你修习的是哪一诀?”

慕容楚孝道:“先生认为臣的资质尚可,目下阳极真诀有八重火候,虽不足以为殿下扫平寰宇,但只要殿下决心振奋,臣愿为殿下收服葬剑山之马前卒!”又道:“北赵乱则天下亦乱,正是英雄建功立业之时,那炼锋城主绝不会坐失良机,太子殿下坐拥半壁江山,王权在手,岂有不争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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