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三章、十一长假(4)(2 / 2)

而其母亲既不善于理财,还好赌。

梅艳芳生前曾表示,自己是母亲的赚钱工具。

去世前立下遗嘱,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其遗产。

当中订明其母每月可领取7万港元的生活费;赠送170万教育经费予其二哥及姐姐的儿女,供他们读书至大学毕业;以及将自己的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

遗嘱还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

在此后的12年里,梅妈不直不停地打官司争遗产,希望一次性领取7100万的生活费。

梅妈原本有一套和梅艳芳联名买的房子,但在梅艳芳去世后以500万港币卖掉买了另一套物业,后来为了打官司2007年底以900万港币卖掉了。

之后,梅妈以月租4.3万港币租住在跑马地一个大单位。

10多年的官司之路,也让这位90多岁的老太太生活拮据,结果上演了“在街边地下捡菜,炖豆腐吃”一幕!

后面打着打着就出现了梅母拖欠律师费的新闻,这些都是有数据作为参考的。

为了能够还清高额的债务,原本梅母每月能够领10多万生活费的,只能消减了一部分用来抵债。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梅妈经常向法庭要求增加生活费,2008年每月生活费竟高达58万,更甚者以官司压力大,要环游世界散心的理由向法院申请几百万旅费,被法院拒绝。

甚至还喊穷,梅艳芳的粉丝也接济过她。

为了钱,把梅姐的内衣内裤都拿出来卖,这是人吗?

阿梅就算去世了,也没亏待过你啊!

怕你饿死,立信托基金,结果你这老人呢,还不满足!

有时候不得不感慨,人冷血起来远不如动物的陪伴温情。

梅艳芳生前很喜欢狗,从小就养狗,其中有一条狗叫做阿叻,这条狗梅艳芳钟爱有加,在梅艳芳生命的最后时刻,陪伴梅艳芳的就是这条狗狗。

而梅艳芳最担心的也是阿叻。

梅艳芳病情恶化后,阿叻也显得闷闷不乐、郁郁寡欢;阿梅去世后,阿叻更是拒绝进食、不吃不喝;最终在梅艳芳出殡之前就已紧随主人脚步而去!

人与人真不能比啊!

梅艳芳那么充满正能量的人,逝去得太可惜了;同样的英年早逝的巨星,还有邓丽君、张国荣、张雨生、陈百强、黄家驹等等。

常常听人家说“败家子”,“败家母亲”还真是,活久见!

《女人花》是梅艳芳最经典的作品之一,陈耀川的曲,配上李安修的词,再加上梅艳芳深情而低沉的演绎,绝对是浑然天成的神来之作。

一如沧桑低沉的嗓音,梅艳芳在感情上演绎的也是沧桑与低沉、大气与豪情的故事,但豪爽、重情的背后却是女人的寂寞与心碎。

她的这句歌词也许最适合她了:人能承受多少伤口,再会说了再莫要想以后,这一生的光辉有没有已足够。

《女人花》歌词描述了多梦的季节,少女怀春,她在默默地等待着自己的梦中情人来带领她,启发她走出蒙昧,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