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 忠实的下属(2 / 2)

刑晨风有点疲倦的低着头,看都不看男孩子,“我不吃偷来的东西。”男孩委屈的看着刑晨风,眼泪就那么吧嗒吧嗒的落在已经失去温度的包子上。

刑晨风疑惑,半天都没有听到男孩讲话了。抬起头,眼前一幕让刑晨风至今想起,仍觉得那时候真是够傻气的。

只见男孩鼻涕流到嘴边,有点恶心的说。略油亮的衣袖胡乱的擦拭着脸颊的眼泪,身体还一抽一抽的,好像多么委屈似的。

刑晨风哪里见过这个,从小妈妈就告诉他,男儿有泪不轻弹,哭是懦弱的体现,哭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要做强大的人,就不该有懦弱的眼泪。他一直牢牢的记在心里,所以,他从不哭。

可眼前男孩的眼泪触及到他心中的柔软,他有点见不得男孩那样的委屈。

“别哭了,难看死了。”男孩好似没听见似的,还在嘤嘤啜泣。“别哭了。”刑晨风大声道。

说罢刑晨风拿着手中的包子咬了一大口,男孩看了一眼刑晨风,低头露出一展狡黠的笑。

接着,用他那双小黑手擦了擦眼泪,用手拍了拍手中的包子,也吃了起来。

那以后,刑晨风就没再大声喝男孩说过话。

后来,刑晨风才知道,男孩的父母因为一场车祸双双而亡,肇事司机逃逸没有抓到,男孩的亲属没有一个愿意收养他。

警察没办法,只能将他送到孤儿院,孤儿院里的孩子自私,来了新人就如同占了他们的领地,本来环境就差,能少分给别的孩子一分,自己就多得一分。所以,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情以大欺尤其新进去的孩子更是容易被欺负。

院长和孤儿院的护工,虽然负责任,但是那么多的孩子,他们还是会有疏漏的地方。

孤儿院的护工阿姨,有些对孤儿院的孩子并不好。男孩就是因为有几次被欺负的哭,护工不分青红皂白的掐他大腿根,他实在是受不了了,才从孤儿院里偷跑出来,直到遇到刑晨风之前一直自己照顾自己,从孤儿院出来的半个月一直靠捡拾垃圾堆里的食物和偷包子解决温饱。

而刚刚那个胖妇人,也是因为男孩不是第一次去偷包子,所以才会追他们跑那么久。

这个儿时的男孩就是如今的,刑晨风的忠实下属,逸燕天。

童年的记忆就这么不声不响的出现在两个人的心里。

刑晨风很多年没有和逸燕天说过这么重的话,今天,他实在是因为太生气。这么多年他一直在寻找的那个小女人,终于有了消息,却因为逸燕天关系,又失去她的消息,他怎能不生气。

如今的逸燕天已不似儿时那般的开朗,如今他话很少,一般对别人都是直接下命令,只有和刑晨风在一起他才会多说话,且很注意语气。

“我会找到她的。”好像宣誓一样的铸锭,逸燕天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就再没有声音。

刑晨风见他这样,也没有再难为他。只是颇为感慨,“早知道,当初就不该让你做这行,让你变得都不像你了。”

当初刑晨风被母亲找到后又被带回刑家,他带着比自己矮将近一个头的小他四岁的逸燕天出现,家人却不容。

无论他如何求老爷子,老爷子也不松口,还口出恶言,“再想留他,我就让你明天的早餐,吃他的肉。”

接着又嘟哝着,“像你爸爸一样,不听话的种,早知道,小时候就该掐死你。”对于童年的刑晨风,这句话深深的印在了他的心里,自己的亲爷爷想杀死自己。刑晨风这样想,直到他长大成人,都没有忘记这段经历。

没办法,当初当家的是老爷子,妈妈又是一柔弱女子,对于老爷子的决定不敢反驳。

只能送逸燕天离开刑家,可送到哪里又成了一个问题。后来,刑晨风的妈妈童花顺实在不舍得让儿子伤心难过,就找到娘家的哥哥童义廉帮忙照顾逸燕天。

又告诉刑晨风,只有这样,以后才有机会见逸燕天,刑晨风再不舍,也只能不甘心的同意。他总不能真的吃逸燕天的肉,老头子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主,他不敢挑战老头子的权威。

流露出很不舍得的目光。

“晨风哥,我要离开一段时间,这辈子你就是我的亲人,我也只有你了,我不准许任何人伤害你。”

那一年逸燕天7岁,刑晨风11岁,他们相识3年。

逸燕天那时候连问刑晨风的意见都没有,自己就决定了自己接下来要走的路。

而刑晨风问他要做什么的时候,他只是说以后要做一个保护他的人。都没有给刑晨风反驳他决定的机会。

在逸燕天走后的几年里,他时常会问童义廉逸燕天的消息,每次童义廉都告诉他,他很快就会回来。他以后会变得很强大,然而,那时的刑晨风显然没有明白所谓强大背后的含义。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也许很多东西都会不一样。

刑晨风幼年在老爷子的责任照顾下长大成人,童义廉教他功夫,让他防身,当然和逸燕天的那种魔鬼集训不一样,刑晨风学的武术防身肯定没问题,要说去杀人,估计肯定会被欺的惨兮兮。

老爷子培养他经商,让他有一个看破商界百态的聪明头脑。22岁美国哈佛景观设计专业毕业,同年一同拿下了商业管理专业的硕士文凭。

也就在那时,认识了损友李意鑫。

等他毕业归国以后,才算是真正意义的见到了逸燕天,而这时的逸燕天已然是眼前这样沉默少言的人,谁又能想到曾经的童年那么阳光洒脱过。

面无表情的逸燕天见到刑晨风,“哥。”然后用一个拥抱的肢体动作全权概括了他的想念。

虽然他没有表述他有多么想念刑晨风,但是刑晨风还是在他的眼里看到了一种情愫,叫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