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济潮握紧成全,却依然无法动弹,只能躺着,一辈子只能如此。
“皇儿,你放心,本宫一定帮你,本宫绝对不会轻饶他们,他们谁也无法逃脱。”黄贵妃握紧钟济潮的手,像是在宣示一般,“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
月明星稀,秋风渐起。
白书辙躺在屋顶,翘着二郎腿,一手枕在脑后,一手握着一个酒瓶,嘴里碎碎念着,又似在哼哼唧唧。
屋顶之上,还坐着一人,双手环胸,冷冷酷酷,却是不惊不扰。
“喂,要喝点酒吗?”
白书辙对着钟乐轩摇了摇酒瓶,然而,钟乐轩只干脆地回了两个字:“不喝。”
都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白书辙遇上钟乐轩,就相当于醇酒遇上冷水,一个烈,一个冷。
白书辙自讨没趣,喝酒都觉得没有味道。
别院之中,如今只剩下他们两人,然而,钟乐轩的存在,形同于无,至少惜字如金,多说一个字都觉得麻烦。
“人生不喝酒,多没乐趣啊,就像有些人不能没有女人,有些人不能金银一样。”白书辙没话找话,忽然有点怀念起钟流朔来,吵架都比干瞪眼好,然而,钟流朔必须在皇宫和王府两头跑,为了不暴露这里,近几日绝对不可能回来。
“你的乐趣是女人吗?”钟乐轩冷冷地问道,一张脸,酷酷的,一副睥睨的架势。
“什么?”白书辙突然坐了起来。
“你喝了酒,也不见得多有乐趣,不然无病呻什么吟。”钟乐轩爱理不理,坐在这里,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反正觉得别院冷冷清清,呆在屋里也闷着。
白书辙被噎了话,一口酒,差点呛在喉中。
钟家的人,一个比一个毒舌,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大的不能惹,小的不好惹。
“得,我自己喝,酒中自有颜如玉,酒中自有黄金屋,酒中自有功与名,酒中自有……”
“你喝酒怎么那么多废话。”钟乐轩听着嫌烦,毫不留情地打断道。
“这就是喝酒的乐趣,一边饮酒,一边高歌,清心寡欲的你,是不懂的。”白书辙复又躺了下去。
“喂,那个女人去哪里了?”憋了半天,钟乐轩还是问了出口,已经整整两天没有看到人影了。
“谁?”白书辙下意识问道,问完之后,猛然想起,这个别院之中,除了秦挽依,还有其他女人吗?
虽然潘晓也算得上女人,但与真正的女人,还有一段差距,至少在众人眼中,她是兄弟哥们的存在,而且,她自从那晚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而钟乐轩口中的女人,自然指秦挽依了。
看着钟乐轩别扭的表情,白书辙挑了挑眉。
“她啊,去一个地方了。”
钟乐轩一听,皱了皱眉头,白书辙到底是真蠢还是假蠢,这么通俗易懂的话都听不懂。
“我知道她去一个地方了,她去什么地方了?”钟乐轩不悦地道。
“小小年纪,说话不要这么激动嘛。”白书辙一脸宽容大度地劝道。
“你到底说不说?”钟乐轩显得异常暴躁,尤其是提到小字的时候,这性子,跟孙遥的如出一辙,果然是爷孙俩。
“说,当然说了,没有什么是说不得的,她啊,被医圣带走了。”白书辙回话道。
白书辙的话,简直令人抓狂,说了等于白说,完全是废话,不知道是不是愚弄人。
钟乐轩忍了忍,最后再问了一遍:“她被老头子带去了哪里?”
“这个啊……”
眼见着白书辙似乎又想长篇大论的时候,钟乐轩袖子一动,手腕上,瞬间缠上了一条火红色的眼镜蛇,在黑夜中,仿佛还能发光一样。
白书辙是见识过这条眼镜蛇的厉害,与韩木的变色蝎子一样毒。
“他们留了书给阿九,说是出去几日,走得也比较急,好像刻意瞒着阿九的。”白书辙颤抖着声音道。
钟乐轩不知道孙遥和秦挽依瞒着众人玩什么花样,问道:“去哪里了?”
“何家医馆。”白书辙这回没有隐瞒,告诉的非常痛快。
算算日子,秦挽依的植皮术,早已结束了,只是不知道成功还是失败,他本该去探望探望,但连着两日监视吴王府的举动,好不容易得空喘了一口气,自然得好好善待自己。
虽然这些都是借口,他更怕的是,听到秦挽依的植皮术失败,秦挽依的整张脸全毁了,到时候钟九问起来,他是难以推脱责任啊。
即便那晚如果钟九再问一句的话,他会一个不小心告诉钟九,可全都被钟乐轩打断了。
但是,钟九可不管打不打断,知情不报的错,只能是由他一个人承担。
这孙遥也真是的,好消息坏消息,总得传一个回来,这么无声无息杳无音讯的,怪让人忐忑不安的。
倘若成功了,秦挽依不见得能回来,但孙遥应该回来了吧,这么久没有动静,莫非失败了?
他就说不要轻举妄动了吧,什么植皮术,往脸上动刀的伤口,还能愈合得了,他居然还任由他们胡来,当初就该强硬的阻止的,现在好了,万一真成了面目全非,他是万死难辞其咎啊。
现在他得多喝点酒,以免往后没有机会了。
“何家医馆?”钟乐轩不似钟九那样对一切关系都熟记于心,也并不关心七七八八的关系,因而对何家医馆一无所知,“他们去医馆做什么?”
白书辙微微讶然,钟乐轩既然是药王谷的人,应该对何大夫更加熟悉才对,居然还有不知道的时候。
这倒是出乎白书辙的意料之外,他本以为自己很慷慨大度地告知钟乐轩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