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慢慢将手伸向了自己腰间的横刀,一脸狰狞和疯狂。
“杀吧老子就不信,最后连自杀的机会都没有。”张金称已经做好了厮杀到最后,然后勇敢自杀的准备。
自从提刀杀了自己快要饿死的儿子和老婆之后,他便已经忘记了“怕”字怎么写,而当他吃过几次人肉之后,他便不再怕任何人,任何东西,所以即使听说了大名鼎鼎的毒王对那些嗜杀的贼首千刀万剐之后,他依然没有畏惧,没有害怕,依然我行我素。
果然还是引来的毒王的大军。
他之前以为自己不会怕任何人,包括毒王,但此时此刻陷入死局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心中还有有所恐惧的,或许是以前从未有人如现在这般,让自己陷入死境。
张金城能够活到现在,除了他对危险的敏锐感觉之外,还与他在战场上独到的眼光有关。
比如此时,他便看出他必须亲自带队主动迎战,必须用麾下仅有的三千骑兵缠住敌军,然后再
命令所有步卒伺机押上,利用自己一方人数不比对方少实际情况,让双方人马陷入混战之中,只有这样自己才有一线生机,而且若是这两步的安排都很顺利的话,他甚至有可能带领部分人马逃走。
因为,眼下的情况,如果任由对方一刻不停地射下去,他麾下弟兄迟早会被全部射死。
即使他的人马刚刚顾足了勇气杀敌,但若是被动挨打人数死到一定程度,他的人马也会彻底溃散。
到那个时候,他的人马便会立刻变成羊,然后被狼一般的远东军追杀,再没有半点还手之力。
张金称亲自率领着两千骑兵,决然的从本阵中快速杀出,他的左右两位大将军各带领一千骑兵死死护住他的左右两翼,其他步兵交给大小头目们统领,等着骑兵创造出机会,然后伺机冲上来进行混战。
三队骑兵呈“品”字型,快速扑向距离自己最近的一队远东军骑兵。但这队远东军钢刀营的骑兵根本不跟贼军骑兵接战,而是一片飞射,射死他们近百人之后,利用他们战马优良和骑术精湛的优势,风一般的远飙而去。
然后再利用弓箭射程较远的优势,一边拉开彼此之间的距离,一边不断回头施放冷箭。
这种打法持续没多久,张金称便感觉快要疯了。
因为这和之前一样,他们依然只有挨打的份,他耗费重金打造的最为宝贵的骑兵不断惨叫落马,可是他们连对方一个人都没有杀伤到。
以这种方式交手,战马和弓箭远不如远东军,且骑射之术也不如远东军的贼军自然很吃亏。
显然,当过贼首的魏刀儿很清楚野道上出身的贼军劣势是什么,提前已经想好了各种对应的战术。
就算贼军中有大力射手,或者骑术精湛,又骑着较好战马的贼人能够射到远东军骑兵身上,也只是在精良的钢甲之上溅射出一点点的火花而已。
这样一来,好像是张金称带领着三千骑兵主动凑上去被远东军射杀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