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皇帝这工作真不好玩(2 / 2)

金天会十三年正月廿四,统元1356年1月25,大金帝国皇帝完颜吴乞买大行。翌日,太祖孙谙班勃极烈完颜亶,本讳合剌,即皇帝位。廿九日,诏告内外,诏公私禁酒哀国。

吴乞买死的并不痛苦,对于一个中风后还稍稍保持了几天神志清醒的人来说,能看到自己安排的身后事大体都做到位,他也没有太多的不满了。但这并不代笔他没有遗憾,吴乞买最后一个清醒的动作就是眼睛看向东南方的天空,伸手虚指,全身抖的就像风中的败叶一般。

客观的讲,吴乞买还算是个清正廉洁的称职君王,最起码要比大宋东京里的那个混账要强上许多。一身节俭朴素,不求奢华,惟一的一次偷偷摸了几个国库内的金元宝想溜出去奢侈一把,还被大臣们拖下皇位削了一顿,当了历史上第一个被臣下打屁股的君王。但他的运气实在不好,他没能直接和那个大宋东京的废物点心交上手,那个废物皇帝的儿子领着一帮子鸟人生生挡在了他的面前。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靠着破釜沉舟一锤子买卖迅速发家的大金,遭到迎头痛击之后,女真人一直以来的上升历史就此终止,继而急转直下,到吴乞买不得不归去之时,交给继任者的江山,他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烂摊子”。

有时候吴乞买也会感叹,感叹当年若能禁得起诱惑,内求稳固几年,准备充分之后,再起兵南下,那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李后主殇词哀唱,一句“不堪回首”道尽了多少辛酸和悔痛。李煜是文人,落到那步田地还能厚着脸皮发些哀怨的感慨是为本分,可吴乞买是武者,到头来也居然是生出无限感慨,好在他还有不甘,符合武者自尊的强烈不甘,他终于带着这最后的自尊去了。

虽然下达了禁酒令,新科皇帝完颜亶还为叔公戴着重孝,少年天子的豪情壮志却已经燃烧的他直欲畅饮欢呼。

仅仅十六岁的完颜亶,第一次上朝,其豪情壮志就遭到了沉重的打击。原来皇帝和他想像中居然相差了那么远,居然完全不是他想像的那么回事,一点都不好玩啊。这个不行,那个不妥,只需听那帮老家伙说什么,做什么,然后他再跟着拿起国玺在圣旨上盖下去。到底谁是奴才,谁才是主子?完颜亶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感觉这些人是如此讨厌,甚至包括他的养父,现任太傅完颜宗干,当年耶律大石伏击给他右足留下了残疾,一跛一跛的样子看着真是令人恶心。

“老师,你告诉我,汉人的君王是这样的吗?你不是常教导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吗,为什么我这个大金国的皇帝,却感觉自己像是那些臣子的奴才,要对他们俯首听命?”

坐在完颜亶对面的竟是一个汉人儒者装束的长者,此人名韩昉,字公美,故辽燕京人,时为大金礼部尚书,翰林学士,兼太常卿,最重要的,他还是金国现在这个小皇帝的老师。他和大金朝中大多汉人官员一样,原本出仕大辽的臣子,不过他比较牛叉一些,属于大辽官N代选手,更是在辽天庆二年(公元1112年),勇夺当年大辽科举状元。在大辽时,主要是做史官,后来累迁少府少监、乾文阁侍制。大金代辽后成为金臣,曾出使高丽,展现了高超的外交手腕,逼迫高丽向大金奉表称臣。在他的教导下,完颜亶变成了一个彻底的哈汉派,举个最平常的例子,这个小朋友不喜欢穿女真传统服装,而是喜欢穿着汉服,玩吟诗做赋的调调。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忍,然后用心眼去看。”

“弟子学识不到,忍我尚可,然心眼未明啊,还请老师指点。”

“太傅与宋国王(宗磐)实力相若,为何陛下能如此顺利得继大统,至今亦未现乱相?”

“是啊,按道理说,势均而意左,必有争啊。为何会出现这般……”

“本朝只若太傅与宋王两党吗?”

“噢,朕明白了。游离于两派之间,而秉承先皇圣意的力量才是关键。他们倒向哪边,哪边自然就强势,而另一边则无力反抗。老师的意思是让我要学习先皇,培植拉拢忠于自己的势力,逐步打压削弱太傅和宋王两派。”

韩昉赞许的点了点头,继而又摇了摇头,说道:“太傅和宋王皆是大金臣子,可用可压而不可削。天子牧于朝,首在平衡之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完颜亶实际上非常喜欢类似这样打机锋,话说个半截的调调。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说道:“只要平衡得法,不管太傅还是宋王一派,皆可为朕所用。如今,显然太傅一派占上峰,朕当安抚襄助宋王叔。沈王叔(兀术)颇有忠义,又兼领军之能,难得的是并不与两派相合,朕当亲近以结其心。”

韩昉含笑点点头,补充说道:“晋国王(宗翰)刚毅不让果决,威勇不失稳健,军中皆服其名,更兼忠义之心,堪称国之石柱。”

完颜亶还是非常聪明的,韩昉的意思他明白了,宗翰很牛叉,也很有影响力,能文能武,可不能任由这个人和宗干搞在一块,得分化他们,把宗翰从他们的阵营里拉出来,独独向自己效忠。不过,这么牛叉的人,要他听命于自己这个小屁孩,有那么容易吗,他不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