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章 悲戚的战歌(1 / 2)

你穿我也穿 狂无少 8006 字 2019-11-03

 何苦一直很想玩一把穿越,虽然他从来不看小说。但他想穿一次,真的很想。自从上次和朋友喝完酒,朋友半醉之间念叨了几句“穿越定律”,何苦就开始发了疯的想穿越。

穿越好,只要穿越成功,成神成魔一句话,各个都是脚踏XX大陆,拳打OO神魔,成皇成帝,身后3000小弟封神,家里3000佳丽后宫。何苦觉得,穿越如果用一个字形容,那叫爽。两个字,很爽。三个字,异常爽。所以他决定玩一把穿越。

自从那天后,他撞了70多次车,从两轮的到六轮的,以致于亲爱的警察叔叔认为他是所谓的“碰瓷”团伙;他也跳了20几次楼,从1楼到8楼,至于8楼以上他就不敢了,因为要没穿成,不死也得植物人;他还跳了N次水,从洗脸盆到滚滚长江,可惜,还是没穿成,倒是从旱鸭子变成了游泳健将,还救下了不少轻生少女……

其实何苦过的不错,就是日子苦了点,衰了点,穷了点,困难了点……何苦想穿越,最根本的原因是运气。认识何苦的人都知道何苦的标志是张不算难看的苦瓜脸,而且苦瓜的非常有个性,扬白劳看了都得羞愧自杀去。每当何苦想做什么的时候,往往都是开头一帆风顺,可眼看成功的时候就会莫名其妙的失败。比如说啊,何苦中学的时候,学习很刻苦,是最有希望上重点的,结果中考那天他前面坐了一个穿着极其暴露的美女(作者:真人真事……我这还上了报纸……),然后很理所当然的,何苦考砸了。高考那年,何苦发挥不错,最后档案却莫名其妙的失踪了(作者:还是真人真事……家里为这事急晕了俩),一番艰苦奋斗后,已经过了第一志愿的报名期。毕业后,何苦想做做投资,买股票,买了中石油;买房子,房价跳水。等到把房子卖了想收回本钱的第2天,全国房价回温。

此类事件,数不胜数。

何苦苦着张脸,推着自己那辆全市都找不出配对的老凤凰走在回家的路上。万般郁闷之下,何苦蹲在一居民楼楼道口点了根烟抽。还没抽2口,楼上传来一阵男女对骂,接着就是噼里啪啦的高空坠物。何苦火气也上来了,娘的,还让不让人活了,抽个烟都不能消停下!

“我X!”何苦站起身,把头仰成三十五度半,张嘴就是国骂。但是一个物体在他的眼中不断的放大,放大,放大……然后,啪!

何苦死在了一台黑白17寸电视机下。

特法斯烦躁的控制着座下的梦魇兽,惨白的眼珠看向东方。特法斯感到了烦躁。

是的,烦躁。虽然他是个死亡骑士,阿斯根座下不死军团的一名军团长。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他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简单来说,他是个活动的死人。人类称呼他为僵尸,死灵。他应该丧失了一切的感情,只知道听从亡灵之王阿斯根和莫帝斯之神的命令。

但是,他没丧失智慧。他感到了烦躁。极度的烦躁。

特法斯记得自己生前是一名勇猛的人类骑士-----虽然他的性格更偏向不喜欢动脑子,更爱用肌肉解决问题的高山兽人,死后,他依然保持着自己以往的风格。但是阿斯根----伟大的王者,阿斯根没有让他去北方的前线战斗,而是来到东方与一个人类进行结盟的谈判。

该死的谈判!该死的人类!该死的贵族!勇猛的特法斯应该去前线,而不是带着这些低等的,连话都说不清楚的骷髅兵到这晒太阳的!特法斯努力让自己的梦魇兽在阳光的照射下安静----他们这些重新获得生命的复苏者天生对太阳有种厌恶感----底下的骷髅也开始做些奇怪的举动,它们试图让自己离阳光远一些。

“该死的!站好!不许动!你们这些白痴!阳光又不会伤害你们!都他吗的给我站整齐!”特法斯终于找到可以让自己暂时脱离那种奇怪的烦躁情绪的方法了,他大声的训斥着那些骨头架子,“你!就是你!该死的!你把头扭下来干吗!还有你!你这个白痴!蠢蛋!谁让你把你那白痴骨头埋起来的!挖出来!给老子挖出来!莫帝斯在上!你们这些该死的新生杂种!”

“大人,”一名尸巫眨了眨腐烂的眼睛,飘到特法斯的身边,“人类来了。”

终于来了么。特法斯眯起眼看向东方。

初升的骄阳下,轰隆的马蹄声如春雷,卷起漫天的尘烟。

白狼已经15岁了。过去的15年,他一直生活在西北的草原上。对于白狼来说,草原是他的家,也是他的世界。他是草原上最勇猛的孩子,他10岁时就可以用自己的弯刀和北边雪山脚下最凶猛的狼群搏斗。他勇猛,聪明,而且骄傲。他是草原的儿子,是草原最大部落的战士。而他的父亲---青狼----统治着整个草原大部分的地方,用刀和牛羊。

青狼是草原人的狼王。而他是狼王之子。

半个月前,草原来了批奇怪的人。他们穿着草原战士不敢奢望的铁甲,骑着奇怪的野兽。这些都让白狼感到新鲜,因为他一直以为这个世界只有草原那么大,草原的边是触到天的山,山外,是尽头。

可是那一天,他知道自己错了。草原的边是山,而山外并不是什么都没有。山外有森林,有山丘,有高地,有平原。山外的世界很大,比草原大很多。山外有人,那里的人很多,那里的战士都穿着铁甲,使用着钢做的武器。那里还有可以飞行的祭祀,那些祭祀没有草原祭祀与生灵沟通的神力,但却能召唤雷电和火焰。

白狼的心里,开始产生了一种奇怪的**。他想出去。到山的外面去。

白狼带着这些人去见了自己的父亲。父亲和他们谈了很久,有一个月落那么久。当父亲和那些人来到部落中央的祭坛上的时候,父亲只说了两句话。

“山外出现了灾难,山外的国家毁灭了,他们需要帮助。”这是狼王的第一句话。

“我决定帮助他们。战斗,狼的子民。”这是第二句。

第二天太阳还没完全升起的时候,草原上能够战斗的男人都已经整理好了行装,带上了弯刀和烈酒,牵上心爱的战马集合在了祭坛前的广场上。而最前排的战士,是白狼。狼王最勇敢的儿子,草原最凶悍的战士------白狼。

白狼的脸上用狼血涂抹着图腾,那是他们部落的图腾,是狼的图腾。图腾的含义只有一个:战斗,永不退缩。

白狼率领着草原战士,跟着那些人出了山,跨过了森林和平原。沿途,白狼看到了废墟和火焰。那些人的头告诉白狼,不久前,那些废墟还是繁华的城市。用石头建造的城市,有墙有城门,但是地下突然钻出了怪物和魔鬼袭击了山外人的国家。城市变成了废墟,肥沃的土地变成了干燥的沙地。山外人的皇帝战死了。山外人的将军带领着剩下的子民撤退到了北方,北方有高高的雪山,那里有山外人的朋友---高山子民。高山子民有三个部落,它们称做矮人,兽人和精灵。它们很强大,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狼。但是高山子民也遇到了敌人。

那是一些来自于东方海岛上的邪恶敌人。那些敌人很难被杀死,不会流血,驱使着死亡的生物一步步的向高山子民进攻。高山子民称敌人为不死军团。山外人正在试图联合高山子民,一起向不死军团和深渊魔鬼反攻。

白狼感到了震惊和激动。他第一次知道了这个世界有多大,第一次知道了山外人的国家,深渊魔鬼的偷袭,不死军团和高山子民的仇恨。他感到了热血沸腾。他希望战斗来得快一些。他不怕那些据说高大的,会喷吐火焰的魔鬼,也不怕那些从坟墓里爬出来的骷髅,他是狼王的儿子。狼王的儿子,不会害怕。

终于,他等来了战斗的时刻。而他的对手,正是一支为数不小的不死军团。

特法斯感到了一丝不安。不关是他,还有那些飘来飘去的尸巫们。他催动着梦魇兽飞向了前方,大声的质问:“人类!我是阿斯根的骑士,白骨军团的特法斯!我要见你们的王!”

人类的骑兵排成了一排,一个金发男子也策马上前,嘲笑的回应:“亡灵!你为何要见我们的王!”

“我奉我王的命令,前来谈判!你们的王在哪?人类!”

“我们的王?”金发男子突然放声大笑:“我们的王早在你们跨过海洋之前就已经与深渊的魔鬼战斗而死了!想见我们的王!那你就去见吧!”

金发男子高举手上的金色长枪:“战神护佑!飞马骑兵团!准备战斗!”

“你们这些骗子!该死的人类!骗子!骗子!”特法斯觉得头快被气炸了!该死的!这是个圈套!而且对面是让那些魔鬼们都感到胆寒的飞马骑兵!自己手下的,除了骷髅,还是骷髅!当然,尸巫不算……特法斯一面向自己的部队飞去,一面愤怒的大吼:“人类!魔鬼还在你们的土地上肆虐,你们又要和我们开战么!我们什么都不要!我们只是要高山子民的鲜血!”

“谁说我们要和你们开战了?”那个人类男子古怪的笑了笑,“你们是被一群没大脑的诅咒者和魔鬼们给残杀了而已,和我们可没有半点关系!听好了!是诅咒军团干的!看,他们的尸体都在这呢,这可是你们奋力搏杀的战利品!”

特法斯顺着人类男子长枪指向的地方看去,那是一个不起眼的坑地,里面堆满了魔鬼的脑袋和诅咒者的尸体。这时候,他真的感到了恐慌。

“帕迦索斯!冲锋!”人类的骑士催动着飞马,从高地一飞而下。特法斯甚至能感觉到那长枪扎在自己骨头里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