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新书期写单章,会影响作品章节美观度,以及会影响作品流畅度。
但真的有个大事,特么不吐不快!!!
我去年写过一本老书,就在中世纪兔子这个笔名上,书名叫——「我的炮台口径三千米」,150字左右完本的,6000多均订的成绩。
今天心血来潮在忘记了这本书全部剧情的情况下,从头到尾一口气看到了238章,花了我整整一天的时间。
不得不说!
真特么好看!
我自己写的剧情我自己都忘了,我看起来像是全新的一般,由于是自己写的,于是这本书特别符合我的口味,看的很爽很舒服。
看的我自己都在想,我当时是怎么写出这么好看的剧情的?
我,王信,真他妈的厉害!
身为网文作者估计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写出一本完美符合自己审美的书,然后过上一两年等自己彻底忘记这本书内容时再回头看一遍,瞬间就能找到那种被一眼看去就喜欢的书戳中g点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