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商业婚姻18(1 / 2)

 很快沈老爷子就不行了,挂了。

而挂了之后,外界就在猜测,以后沈氏由谁掌管。

很快就有两个律师,拿出了两份遗嘱,一份是立沈聿父亲为继承人的遗嘱,另一份则是立沈枫为继承人的遗嘱。

——沈老爷子也是老糊涂了,他将两份遗嘱,不但不由一个律师处理,还分给两个律师处理,这是巴不得他死后,沈氏内讧起来呢。

其实这也是他矛盾的心理所在,直到死,也拿不定主意由谁继承。

可笑沈老爷子英明一世,到老这样糊涂,让其他家族企业的人估计要笑掉大牙了。

当然了,也会引以为鉴,估计其他人家看沈家这样乱搞,导致股价暴跌,自己家会小心谨慎了。

沈老爷子死了后,这一世的沈聿没跟沈枫抢沈氏,因为他们不用抢——别忘了,这一世有一个大改变,那就是,沈老太太还没死,所以,他们就算不抢,就算沈老爷子要将沈氏交给沈枫,那也只能交一半,因为另一半,是属于沈老太太的!

也就是说,大房天生就占有沈氏一半股份,然后老太太、沈聿父亲,甚至沈聿手上,都有股份,虽然只有一点点,但加上沈老太太的那一半,天生就是大头!

而这,也是沈聿之前只转移财产,不去沈老爷子跟前争宠的原因,因为,只要沈老太太不死,有沈老太太的股份在手,沈老太太这一支,天生就是大头,能控制公司。

——当然了,处理完了沈枫,又要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沈老太太可能偏心小儿子沈二叔,到时她的那一半股份,要是给小儿子的话,沈氏的内讧就会继续。

所以说,沈老爷子糊涂啊,别人家都是在老了后,就将大部分股份转移给下一代,手上只留一点点,这样起码可以保证企业不出事。

沈老爷子呢,将那么多股份握在手上,就是不交出来,现在好了,过世了,明面上说是将沈氏交给沈聿父亲或沈枫,但事实上,他手上的股份,作为遗产,就要有一半归沈老太太了,沈老太太要也是糊涂的,到时不将这一半交给大房,那沈氏还要出事。

好在沈聿早就想好了退路,沈氏的资产已经转移光了,除非他执掌沈氏,再用合作的方法将沈氏的窟窿填回来,要不然,就算沈老太太一样糊涂,将她手上的股份给沈二叔,沈二叔得的,也跟沈枫一样,是个空壳。

却说沈枫看沈老爷子说让自己继承沈氏,当下自然高兴。

但仔细一核算,妈呀,沈老爷子手上的股份,沈老太太要占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他的。

然后沈老太太一家几口还有点股份,全部加一起,就是最大股东,沈氏就是交到了他手上,他不是最大股东,也当不了董事长啊,这不是闹呢?

再加上沈家大房那边,还有一份公证过的遗嘱,导致沈老太太那一支的人,一口咬定他的遗嘱是伪造的,双方扯皮下,沈氏股价,那是“哐哐哐”地往下掉,再这样掉下去,自己就算得到了这些东西——大概一千五百亿的资产——到时别因股价跌的太厉害,不值一百五十亿了,那到时得的,就要比沈家大房手上那份遗嘱还要少了。

这里说一下两份遗嘱有什么不同。两份遗嘱,都说公司大头,也就是八成股份归一家,也就是大房或沈枫,剩下的两成股份归其他儿子。

但因有沈老太太的存在,首先,就要去掉一半归沈老太太,剩下的一半,才能按这个规定分。

五千亿市值的公司,去掉一半,就只剩两千五百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