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我终于意识到,在这里更应该把自己当做动物,而非人;就好比我的原始同伴并不知道动物和人的差别,所以他们走在这样一个陌生的丛林里才能如此泰然自若。
「丛林是一切的生物的天堂!」想到这里,我才算卸下了心里包袱。我让队伍暂且停一下,叫前面的大嘴给大伙来一段鸟鸣。大嘴对此表现得热情洋溢,立刻鼓起腮膀子,给我来一段他最拿手的――"老鸦嬉笑"。听了以后,我"呵呵"笑了,而我的原始伙伴则都"吼吼"笑了。
之后队伍继续上路,我精神舒畅,如同梦魇醒来,烟消云散,我们轻快上路,沿岸向前行走,丛生的密林一时再无法影响到我的心情。
林中不时出现一些小型啮齿动物的身影,它们不停地在我们周围的树丛、草丛之间窜来窜去。待到它们停下来,我才真正看清它们的样子。它们与我在亚特兰蒂斯湖周围的树林里看的动物是不同的,鼻子又尖又长,有点象老鼠,奇异的是耳朵却比老鼠长许多,又很象兔子的耳朵;再加上它身躯粗壮,所以我一直以为是一种兔子,但它的头部模样又实在不象兔子,而且没有三瓣嘴,最后我很没有创意的把它取名为"鼠兔"。
鼠兔挺大,身长有半米,尾巴长还有20~30公分的样子,先是静静地待在那里不动,在我们靠近的时候就警觉起来,先是跳几下,接着就又闪电般地窜了出去。「想这样逮住它们恐怕不易,最好是能找到它们的老巢,然后一网打尽。」我如此想着,并心中盘算着它的食用价值和实用价值。
不过现在还不是对付它们的时候,我们继续前行,又发现了一种更为美丽的东西。一种漂亮的野鸡,它要家鸡大近1倍,高过我的膝盖。样子可谓光彩夺目,从头到胸部都披满靛青、蓝色的羽毛;背部和翅膀为绿色;腿、爪、喙、眼圈则为鲜红色。全身蓝、绿、红三色浑然一体,非常耀眼,我想把它叫做翎毛鸡,于是它就被叫做翎毛鸡。
美丽的翎毛鸡在窜透树林晒下的阳光的照耀下,昂首挺胸,尾巴还一步一翘,折射出光彩如此缤纷美丽。导致我毫不客气把它给射死了,我准备用翎毛鸡的羽毛做成工艺品,送给吗哪。我是如此爱她,以至于见到美丽的东西都觉得应该佩带在她的身上,以至于杀生拔毛都再所不惜。
我杀了一只翎毛鸡,羽毛漂亮,可以当作礼物;分量也不轻,可以当做晚餐;没有比这东西再好的猎物了。
我们继续赶路,虽然这时候我已经没了心理负担,而且还些许惬意,但头顶迅速西移的太阳又在真真切切地提醒着我时间的无情流逝。前进的道路似乎没有个尽头,我们已经在里面走了3个多小时了,但我每次从沿岸探去看,前方却都总是满眼郁郁葱葱,不得其位。
这时,长腿从我后面赶上来,冲着我指指点点,"水……水……"
我小心翼翼往水里眺望,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而一扭过头来,长腿又是神色紧张的结巴样,"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