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友情爱情难兼得(2 / 2)

修仙绯闻 张廉 0 字 2023-04-24

我微笑看他,抚上他的脸,灵桑说过,小剑也渴望被主人爱抚:“我没有把你给溟海,只是让你到溟海身边,适应他的存在,本来,之前是让你跟莲圳学做君子,可是,莲圳现在走了。”

“莲圳师兄走了吗?”小剑一直以来很喜欢莲圳,他有些吃惊,“他去哪儿了?!”

我慢慢闭上眼睛,深深呼吸:“盘古族……”

“莲圳师兄是盘古族的?!”黑暗的深渊之中,是小剑大大的惊呼,“难怪我第一眼就喜欢他。”

原来小剑对我产生的,是强烈的独占欲吗?如果,当初我爱的不是溟海,而是小剑,是不是也会失去敖姬这个挚友呢?友情与爱情,真的难以兼得吗?

记得小剑说过,他是盘古真神所取出的开天之魂,由女娲娘娘为其制作肉身,那么,小剑应该是认识盘古族人的,所以,他说出第一眼就喜欢莲圳,也不奇怪,是感觉吧……

也记得小剑说自己的是陪嫁物,那么,是不是在说小剑是随一个盘古族人陪嫁?他的陪嫁无疑是作为一把神器来陪嫁,如同女子的嫁妆。陪嫁物岂能随意转赠他人?除非,是给他们的孩子。

难道?!

我惊然睁眸,女娲娘娘不是人身蛇尾吗?难道我?

面前已无小剑:“小剑呢?”

“已经走了。”灵桑说。

看来,是一时无法求证。罢了,何必急于求证。溟海不是说天帝觊觎盘古女娲神物,一直想要找到他们藏僧处?即使我真的是,我此刻也该隐藏起来,莫给族人带去灾难。

落眸再看莲圳留下的衣衫,心中惋惜而伤感:“灵桑,我是不是很笨?”我问灵桑,黑暗深渊里,又只剩下我和他。

他抬起凤头看看我,然后放落凤头在我腿上的莲圳衣衫上:“你不笨,是你边上的男人太会隐藏。人类和我们兽族不同,我们喜欢会直接表达出来,但人类会考虑很多东西,像莲圳,他肯定是在想如果告诉你他真实的感情,就无法留在你的身边,或是与你无法再正常地相处。溟海就不同,他急于表达,是怕你被别人抢去。而露华又是另一种,喜欢你的时候你是男子,他怕突然说出来会被你讨厌。不过,他最后还是忍不住说出来了。

还有送你玉镯的玉琼,她是对男子的倾慕,现在估计已经知道你是女子了,如果我是你,还是偷偷藏起来,别去还她玉镯了,不然她肯定会打你的。”

灵桑说得对,估计现在我是女子的消息,已经传遍整个修仙界,仙玉琼岂会不知?但是,即使惹玉琼师姐生气,玉镯还是要还的,就偷偷还吧。(未完待续)rq<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