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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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望无际的军队在北京城里经过的时候,万千旗帜飘扬,人民在街上敲锣打鼓跳舞欢迎,人海一片。行进的军队中,一个独臂的人从敞篷汽车上站起来,用手指着一处建筑说:

“这个,是大学。”

像神一样用手指什么就是什么的人,是独臂吴,他的真实名字人们早忘给了,因为他自己也不记得。

他手指的地方是一处中外合璧的建筑群,外面是帝王府第红色的大门,里面是西洋雕琢镂刻的灰色楼房。这地方,以前住过元代的王公,明代的公主,清代的皇子和共和时代的总统,民国的创始者一百多次来这里开会,和北方同时期的统治者商量修铁路和南北统一的办法。

很多年前,独臂吴来过这个地方,那时他是个学建筑的学生。大门内灰色的钟楼是个法国的传教士设计的,这人一定在摩洛哥住过很多年,所以钟楼初看上去像个法国天主教堂,再看,就能看出不完全是欧洲的样子,因为外墙覆盖着北非精细华丽的雕饰,到处是砖花和浮雕,有些像城堡,顶端是方形的箭塔,箭塔的正面,镶嵌着一座很大的钟,时间是罗马字母。这座楼只有两层,却非常高,里面的房间像皇宫里一样高大,每层的外围是宽阔的走廊,走廊有外墙,四周是许多巨大的拱圆。

钟楼是主楼,东侧和后面有十二个同样风格不同样式的楼,有白色的,有青砖的,绿色的屋顶,一看就是族群,象征耶稣和他的十二个门徒,把这个学建筑的学生看得目瞪口呆发傻说不出话,后来只说:

“这、这、这是有信仰的人盖的。”

他自己就是有信仰的人。

他去了法国,在法国大学念书的时候,回国给西南老家的爹奔丧,以后没再回去上学,从此不再盖房,而是经常轰炸楼房。

在法国他从来没想家,船到了上海,这才忽然迟到地开始想家,他靠在港口的栏杆上,掏出个小本子刚想写一首怀念故乡的现代诗,江面上一艘正在演习的外国军舰走了火,炮弹误落在码头附近的鱼市,集市里的鱼形成的雨落在他的头上,里面还有一只穿高跟鞋的脚,他顿时没有了诗性,却自此染上了粗口骂街的爱好。

在老家,看见街上很多人要饭吃,还有人沿街叫卖自己,也有不少没办法只好出卖夜晚的妇女,他又很愤怒。

在街上看见一伙天主堂的教民跟几个乡民争斗,他就上去帮乡民跟教民打架,用一本精装的华兹华斯的浪漫主义诗集砸了教民的头,结果闹出了人命,就逃走了,参加了革命党,那时候他们只有二十一个人,要推翻朝廷,建立新社会。

他负责制造土炸弹,让一个会员拿着他制造的炸弹去炸摄政王。结果那位同党刺杀未遂,入狱后写了一首‘饮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诗,害的全国识字的女人整天潸然落泪闹情绪。

在早期的破坏活动中,独臂吴参加刺杀川陕总督的悲剧性阴谋,川陕总督是他父亲的好友,他只好在友谊和信仰之间选择了信仰,把川陕总督的轿子炸上了天,那个死者的相好悲痛之余也悬梁自尽了。他的信仰太坚定,亲手用砍刀结果了自家的老仆人的性命,因为那人不小心泄了密,杀完人以后他精神紊乱,坚决不肯离开现场,同伙只好抬着他逃跑,自此他脸色萧煞,目光阴鸷,一幅愤世嫉俗的气色,连自己人见了他都想离他远点儿。

他把家业全部变卖,在珠江三角洲一带走私武器,骑匹白马,不知道的以为是个到处游荡的公子哥,其实阴谋串通,准备武装起义。

他策划在广州动手,阴错阳差起义提前了,他到达的时候城门已经关闭,里面已经开打,城市像一口扣着盖子的大锅,里面枪炮呼啸,像在刮龙卷风。他进不去,气得要用头把城门撞开,让副官们按在护城河里,差点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