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公事之辩(下)(2 / 2)

天劫炼仙录 风檐 3615 字 2019-09-26

“然也,据他交待,归允文只交待他在虚帐上做了假,实际上一文钱也没交,不过归允文拿出一部分钱送给了周介真。”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看来全县的大户人家大抵如此。”陶勋愤愤地说,又问他:“归允文的罪状就这些吗?”

陈子轩露出愤怒的表情:“当然还有,最重的是*家婢中的幼女致死,已经有五人惨遭他的毒手,那个薄梅儿要不是东翁要了去,恐怕也难逃厄运。真看不出他竟是这样一个衣冠禽兽。”

“他本就是禽兽,穿了衣冠就是衣冠禽兽,有钱有势更加禽兽不如。”陶勋狠狠嘲讽几句,然后道:“夫子不要放过这种人,让黎管家出告归允文,但须绝对保密不得声张,要袁笠立即派可靠的人按图索骥,务必要拿到切实的人证、物证。袁笠以前在江湖上颇有名气,必要时可以请他暗中……嘿嘿。拿到了帐本先让晚生过眼,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死,还不能让其他人兔死狐悲。”

陈子轩由衷地赞道:“东翁思虑周全。有这样的侠客异士相助,东翁必定可以做出一番事业来。”

“夫子不要谬夸晚生。”陶勋谦虚一句,又道:“晚生有一件事向夫子请教。这几次坐堂放告,现本县百姓似乎好告状,什么样的芝麻小事都要告到衙门里来,晚生不胜其扰,一上午接状三十一件,准了的只有两件,其他都驳了回去。准状容易,只要用朱笔批一个“准”字、甚至画个勾也就可以了,但不准可要麻烦,批词就要针对原告诉由,逐条用律法或‘情理’驳回,而要是批词上有漏洞给原告人抓住理由上控反而影响到考绩,所以写批词耽误了晚生不少时间。今天上午有一个老尼姑起诉她徒弟还俗嫁人,她自己独守青灯古佛也就罢了,居然还要耽误徒弟的青春,晚生是断断容不下如此有悖人伦大道的事,所以在状纸上批道:‘小尼姑脱却袈裟,便穿衲袄,正佛家所谓欢喜法门也!尔独何心?乃欲使之老死空门乎?尔如见猎心喜,不妨人云亦云’。”

“哈哈哈,东翁批得好啊,说起这样的好笑事,学生还遇到过一件。以前在保泰县做刑名幕友,城里有一对夫妻时常吵架,扰得邻里不得安宁,邻居告到衙门,还到典史衙递帖请他派皂隶去抓这对夫妻,知县大人在状纸上批道:‘夫妻反目,常事;两邻告,生事;捕衙申报,多事;本县不准,省事’。”

“呵呵,可惜晚生没那种命,真要一切图省事,阖县的百姓就要骂陶某某尸位素餐了。批词再巧妙,我终是被这些琐事耽误去时间,其他更要紧的事便无暇处理,晚生欲做一良吏,上要替朝廷分忧,下要为百姓效命,公事缠身,不敢稍歇,要是这些不打紧的讼事少一些,亦可多一点时间和精力为百姓办些实事。”

“其实要办到并不难。”陈子轩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夫子有以教我。”

“本县百姓好讼的原因只有五个字‘图准不图审’,解决它的办法亦非常简单,只有两个字‘均摊’。”

“什么是图准不图审?均摊又什么?这与息讼有什么关系?”

“呵呵,东翁听我慢慢道来。本朝律法规定,百姓诉讼都不收费,但是实际上衙门书吏、衙役的陋规常例却是必不可少的。不过陋规常例由诉讼的哪一方来出,各地惯例不同。据学生观察,本县衙门的惯例是都由被告方承担,这样一来民间有纠纷时唯恐自己成被告,先下手为强,总是争先起诉,故呈状者争先而进,而且为求批准受理,是必装点情词,以图一准,而受理以后,对方就已经吃了亏,往往就愿意和息,原告也不想把事做绝,不会真的按诉状要求讼到底,这便成了图准不图审的习俗。如果东翁下令,凡诉讼方面的陋规常例一律由原告、被告双方平摊,百姓肉痛钱财,一时之忿,缓则渐消,或经居间劝处,遂不至成讼。”

“妙啊,夫子说理直切要害呀,一纸命令既能息讼,减少晚生的公事负担,亦是暗中教化百姓敦睦和谐,一举两得。只不过诉讼减少,衙门里的一些人会不高兴了。哈哈,不管他们,明天晚生就下令将规矩改过来。归允文的案子夫子务要多多费心,最好在三、五天之类拿到现实证据,马上将其拘捕归案。等有了他的口供,才好到邓府拜访,时间比较紧。归家的两本帐是个提醒,晚生这几天要抓紧时间到乡下巡视一趟,只有对照地籍黄册亲到各乡踏勘掌握了实情,与县里的大户人家打交道的时候心里才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