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八章 江淮经略使(1 / 2)

 周士相没有回南都,而是在镇江养伤。之前他为了安定军心强撑上马,导致腿伤加重,腿骨也有些移位,故渡江之后,在郎中们的劝阻下,周士相只得暂在镇江休养,免得因颠簸导致右腿落下终生残疾。他没有住在镇江城中,而是选择在镇江北固山上的甘露寺休养。

离开扬州前,周士相颁令委任葛义为江淮经略使,同时组建江北军。

江北军是太平军自讨安南远征军之后的又一个固定军团编制,军团下辖三步兵镇、一骑兵镇。步兵镇于原有三旅编制再新设一炮兵营,每镇有兵10020人。三镇由原第一镇、第三镇丙旅、第十三镇改编扩充而成。其中第一镇军官老卒3500人,补降兵6000余;第三镇丙旅军官老卒900余人,又从第二镇抽调千余官兵,新补降兵六千余人;第十三镇则补4000余降兵。三镇总计补入降兵一万七千人。

补充兵源都是渡江以来在历次战斗中被俘及投降的清军,以绿营和汉军为主。对于降军处置,周士相依如从前要求,严令将不领兵,兵不归将,即原先的清军各级军官(把总以上)全部押到南京及镇江,不能直领本兵于太平军中任职。士兵则分散补入各镇,先由各镇安军使组织进行思想改造,并进行为期十五天的入营训练,之后再由各镇统一分发至卫、队。

押到南京和镇江的清军中高级将领,则进入军事改造班学习,视其能及表现斟酌使用。对于犯下过屠城罪刑的清将(千总以上),且不是反正而是被迫投降的,周士相给下面的意见是一律明正典刑,不得纵容宽大。对于主动反正的清将,周士相给出的意见是愿卸甲者,给予钱财补助,许其归乡。仍愿于军中效命的,则按原官降级使用。降级标准以其反正所立功劳大小定。

如淮安参将陆如龙因反正有功,现安排为江北军第三镇千户,兀儿特、功间色、岳得济等反正两白旗将领则给予北地总兵以下官职(代领),伺将来大军北上收复这些地方后,则予以实领。只因受于形势不得不反正,反正之后寸功未立者,如扬州城中一干汉军绿营将校,则斟酌使用。

补充完毕的第一镇改称江北军第一镇,驻地扬州,镇将由原第十五镇镇将齐豪接任;第三镇丙旅改称江北军第二镇,镇将由原第一镇副将朱庆来升任;第十三镇原先是由从广西招募的狼兵子弟组成,现改称为江北军第三镇,镇将尚可远是清平南藩下旧将;骑兵镇是由反正的两白旗满兵加被俘投降的蒙军、太平军老骑兵数百人组成,共计四千余人,称骑兵第二镇,镇将由新三镇的邵成国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