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法典(2 / 2)

“妖精法第四条:残害其他妖精亲属者,无期徒刑。情节严重者,死刑。”

“妖精法第五条:除妖精的个妖居所——原体型的长的平方的一百倍面积——之外,无任何只属于某妖精的私妖领地。一切资源归妖精集体所有。”

“妖精法第六条:任何妖精都有救助其他妖精的义务,应当在自身生命不受威胁的情况下帮助有难妖精。”

“妖精法第七条:由妖精集体选出的行刑官监督罪犯受刑,任何妖精都可监督行刑官在行刑过程中有无虐待罪犯行为。”

法条由盆地妖精中的所有妖精商讨决定,莫余仅起引导作用,并主动提出了妖精法第一条、第五条、第七条,其余法条均由其他妖精提出。所有确立法条都通过了盆地妖精成员的一致表决,在表决后立即正式生效。

顺带一提,那三个死刑判决都不是莫余提的,倒是两个无期徒刑判定是他提的。这帮蛮荒世界的妖精喜欢简单粗暴的套路,但莫余为了将来能把法条的管理范围伸向经济民生方面,得先开个死刑之外的先河。

法典内容被刻在了一块巨石上,立在了八戒最喜欢的大草棚里——八戒把自己的大草棚让了出来,他喜欢自己和朋友们制定的新规矩。

喜欢的东西放在最喜欢的大草棚里,八戒乐的一天能吃五顿水果。

而正式使用的法典被莫余刻在了金属板上,时时朝其中灌注法力,只要他不死,这份法典就不会出问题。

法典既定,众妖精请战,要去平了那只残害生灵的虎妖。但莫余是个脚踏实地的家伙,坚持让各位等他再开发一点战斗能力,不仅要师出有名,还要战则必胜。众妖精这才多等了他两天。

没想到,就在这两天的工夫,又有三只妖精前来投奔盆地妖精,都是被虎妖屠光了族群,重伤之下侥幸逃离,想来无处可去,又想起盆地妖精这群奇怪的组合,纷纷逃来碰碰运气。

莫余当然是来者不拒,自己的武力值足够碾压这些投奔来的妖精,蛮荒世界的妖精又没什么鬼心思,一个个又被虎妖吓破了胆,学会了普通话之后看着妖精法典就差以泪洗面,只恨没能早知盆地妖精势力,不然哪会被那只虎妖残害了部族。

最离谱的是最后投奔前来的狼妖,先前是个山林中猎杀动物的狠角色。可自从那虎妖在它的族群里来了一套惊魂之夜,现在被吓得只敢吃水果了……

另两只妖精,一只是鹿,一只是和白玉相同的兔子。母鹿逃来那天差点流产,莫余便履行了妖精法典第六条的义务,母子平安——指胎儿没流产。

兔子倒是雄兔,为了和白玉名字相合,给自己取了个“青玉”,才刚治好伤就去找白玉搭窝,被白玉一顿臭揍。

被揍完了,青玉还不气馁,挺着一副刚被暴揍完的嘴脸在众妖精面前施施而行,看起来颇为自得。

灰琼作为盆地妖精势力的侦察兵,为盆地妖精带来了周边状况的最新消息。

受害者不仅仅是这三位还有这三位的族群,原先灰琼领地周边的妖精全都惨遭毒手,不仅族群被虎妖尽数屠戮,妖精本身也疑似成为了虎妖的腹中食粮。这四只逃出来的妖精才是少数派,是连续灭门惨案中幸存下来的幸运儿。

莫余准备了两天,感觉已经没什么好准备的了,便和众妖精一起出发,去搜寻虎妖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