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太后有谕(1 / 2)

 高贵乡公是什么官、什么级别,王阿奴不知道。

但是高祖武皇帝的四世孙,他还是能听明白的,也就是说,眼前的这个人,是武皇帝的重孙,和现在的皇帝,实打实的近亲。

高大壮说的没错,果然是皇亲。

那么前面所有的这一切,没有门牌的屋头,训练有素的仆人,就全部能解释的通了。

普通的商人,根本不会这样,也不敢这样。

钱郎,不,他已经叫曹髦了,今天似乎很有兴致:“先生,你听了这些,难道一点都不吃惊吗?”

王阿奴觉得,今天已经装的可以了,不能再继续装下去了,于是老老实实的回答:“说实话,吃惊,原来以为你就是个富二代或者官二代,没想到你的来头竟然这么大。”

“哈哈哈”,曹髦又开始笑了起来:“先生,你要不就从谷阳搬过来算了?住在这里,陪陪我,让你师父放心,银子肯定是少不了他的。”

王阿奴的脑子,又开始了飞速运转。

从小到大,他就没见过比县令更大的官了,要是跟着皇帝的亲戚混,至少张富贵打自己和差点做太监这两个仇,都能报了吧?

但是王初九的吩咐又在耳边想起,他告诉自己要冷静再冷静,最终理智还是战胜了冲动:“曹大人,药店里面特别忙,师父一个人,实在是应付不下来,他培养了我几年,如果我现在走,的确不合适,所以住过来的确不太方便,不过你放心,有事就随时叫我。”

他不知道现在该怎么称呼曹髦,只好叫他曹大人。

被拒绝的滋味,换谁都不太舒服,曹髦也不例外,但是他毕竟还是有修养,语气淡淡的说道:“也行。其实是在这,别的方面都挺好,主要是闷的慌。”

“闷的慌?”王阿奴也很是意外,“怎么会呢?院子里这么多人伺候你。”

“伺候?”曹髦冷笑了一声,“这个院子里,是有二三十号人,看起来我说什么,他们都会听,让他们做什么,他们都会做,但他们中的大多数,或者说是全部吧,职责只有一个:监视我。”

“监视你?”

“是啊,先生,寻常百姓或许羡慕我们天家的子孙,吃的好穿的好,似乎没有任何烦恼,但其实我们亦有自己的难处。你看看这房子漂亮吧?下人多吧?他们恭敬吧?可这些都是虚的,我就是那笼中的鸟啊,不能自由的迈出这个院子。

王阿奴没说话,这些话题,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有静静的听下去。

“虽说是天家血肉,但是或许明天一纸诏书,我就见不到后天的太阳了。”

“曹大人,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王阿奴惊讶的问。

“说给你听听也无妨,我的一举一动,甚至夜里说了什么梦话,不消几天,便会详细的摆到洛阳的案头。你现在能明白,为什么我出去看看新出的纸,都要叫侍女跟着了吧?不让她跟着,我根本出不去。”

原来如此。

可能是喝了酒的原因,曹髦今天的兴致似乎非常高,与以前那种冷冰冰的样子完全不同。

两个人正在闲聊的时候,突然看到侍女推门进来:“主公,宫里来人了。”

王阿奴往外面一看,院门已经大开,几名身着藏青色衣服的人,簇拥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

那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长的是异常的白,而且身上的衣服和别人都不一样,他的衣服是紫色的。

只见他进来后,在客厅站定,随即展开手中一张黄色的布,口中念到:“太后有谕。”

声音细细尖尖,乍听起来,异常刺耳,王阿奴立刻反应过来:这是个去了势的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