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人家不肯收徒(1 / 2)

 叔侄二人紧赶慢赶,也花了足足好几天的时间,才到了并州府下面一个叫谷阳的县城。

王阿奴第一次见识到了王初九的不凡,只是十几年前来过一次,时隔这么久了,他竟然连路都不用问,还能准确的记得药店的地址。

两个人来到了一个药店,叫仁医堂。

很遗憾,王初九记得人家,人家却不记得他了。

仁医堂的老板,姓韩,四十多岁的年纪,大女儿已经出嫁好多年了,家里面只有他们夫妻两,外加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儿。

见到面前风尘仆仆的叔侄二人,韩掌柜压根就想不起来他们是谁。

好在王初九会说雅言,也就是普通话,口干舌燥的自我介绍好半天,韩掌柜才一拍脑袋,表示好像是有那么一点印象。

王初九表明了来意之后,韩掌柜开始踌躇了起来。

如果刚出生就领回来,那会小孩不知事,还能当亲生儿子养。

现在都十六岁了,这个年纪,在有的人家,媳妇都已经讨好,分家另过了。

王初九看出了韩掌柜的态度,解释道:“掌柜的,阿奴虽然说是十六了,不过他是腊月底生的,其实按照这么一算,也就十四岁多一点。”

韩掌柜心想,不管你是十六岁还是十四岁,没有任何区别,反正都不能当儿子养了。

要想留下,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做学徒。

韩掌柜的内心,其实根本不想要王阿奴,因为就算真的想找个学徒,在本地找个岁数小点的是最为合适,这样无论哪个方面,都会更加方便一些。

看到韩掌柜态度上的犹豫,王初九还在不断恳求。

“你识字吗?学医不是勤快就行的,毕竟看医书和开方子,都是要识字的。”韩掌柜准备找个借口,把这件事情拒绝掉。

他以为王阿奴肯定不识字,因为识字,对了老百姓家的孩子来说,可是件奢侈品。

没想到,王阿奴竟然说:“稍微认识一点。”

对他的话,韩掌柜明显是一付不太相信的样子,指了指墙上的字,对王阿奴说:“念给我听。”

王阿奴抬头一看,发现有的字他认识,有的字不认识。

于是他就捡自己认识的字读了起来。

韩掌柜很吃惊,一脸疑惑的问道:“你怎么会识字的?”

王初九连忙解释:“庄上的族长,每年会请塾师过来,住上个把月,叫庄上的娃娃们认字。”

韩掌柜听了,更是感觉不可思议:“庄上所有的娃娃都能去?每个娃娃都能出的起学费?”

“我们庄上,去识字,不要自己家里掏钱给先生的,给先生的工钱和粮食,都是族里面统一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