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徐光启的大礼(2 / 2)

徐光启编撰的《农政全书》,就涉及甘薯一物。

怎把此事给忘了!

“韩赞周,去,传朕口谕,命徐卿即刻来见朕!”强压激动的崇祯皇帝,伸手对韩赞周说道。

“喏!”

作为传统的农耕民族,对生活在神州大地的种花家,那对于能吃的作物,都有着极深的兴趣。

在鞑清时期,广泛种植的甘薯这类舶来物,其实早在明末时期,就已然开始在一些临海少地进行试行。

只不过培育适合神州种植,研究舶来物的习性等,在个人的坚持下,是需要很长很长时间的。

这也使得苦心培育出的良种,最终却成了鞑清的嫁衣,以巩固鞑清的统治基础。

崇祯皇帝的这种反应,叫王在晋、王洽有些生疑,他们并不明白,天子为何对甘薯表现得这般重视?

“两位卿家,徐卿先前所发现的甘薯,其实是能直接食用的。”

崇祯皇帝面露笑意,看向王在晋他们,说道:“朕先前读过一本古籍,是记载三宝太监下西洋时,途径一个岛国时,就见过他们吃过此物,且产量极为惊人,亩产数十石,不过当地却叫做红薯,味甘。

朕就在想,西洋小国能吃的,那种植到大明,定然也是能吃的,只不过两地情况不一。

想要种植到大明,需要培育适合大明的良种才行,先前出现毒死人的情况,想必并未培育出,最合适大明种植的良种所致。

或者就是不清楚甘薯的食用方式,见到一人误食毒死,就口口相传所致,叫知道甘薯的人,都敬而远之。”

为了能叫红薯这一高产作物,在大明提前培育出合适的良种,并给予红薯相应的肯定,为后续大规模推广种植做准备,崇祯皇帝只能将事情引到郑和身上。

“在徐阁老先前所书甘薯疏中,也曾提到甘薯,亩产惊人,味甘。”王在晋听闻此言,眉头微蹙起来,说道:“若陛下所说红薯之物,与徐阁老所提甘薯,是一物的话,那想来是先前所种的甘薯良种,并不完全适合大明种植。”

“陛下,若此事是真的话,那是否能先在京东屯田那边,小范围的种植?”王洽双眸微张,对崇祯皇帝说道:“现在我大明各地治下,频生灾害,倘若能多一类产量极高的作物,那对国朝而言,绝对是件利好的事情啊。”

岂止是利好啊。

增加一项农作物,这在饥荒年,连观音土都能吃,吃先前没见到的红薯,对那些灾民而言,根本就不算什么。

并且红薯的种植周期,相对较短,茎叶也是能食用的。

听着王在晋、王洽所讲,崇祯皇帝脸上笑意不减,但心里却生出种种想法,若是能培育出合适的红薯,可先行在皇庄那边大面积推广种植。

只要市面上出现的多了,那根本就不用朝廷下达指令,临近地带的百姓,都会逐步接受此物的。

不过被派去东南一带的阎应元,这一趟算是白跑了。

算了,白跑就白跑吧,能早发现红薯一物,阎应元这趟也没算白跑,将抗清三公聚在一起也行。

希望阎应元此番前去东南一带,能将途中的所见所闻,都完整的记载下来,这对后续整顿东南事,会起到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