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市,海珠区,一间只有三十平方的出租屋内。
“一百一十一,一百一十二……”急促的数数声音在屋子里回荡着。
定眼一看,原来是有人在做俯卧撑,不过这个俯卧撑和平常认识的有点不一样,他是用拳头支撑身体的,这本身就较难,而且他的两个拳头是放在腰侧,这让普通的俯卧撑的难度直线上升,普通人甚至一个都做不出来。
但这还不止,要明确的是,他声音急促不是因为气喘,而是因为他做得太快了,身体不断地上下起伏,如同在做某种原始运动。
半晌,随着三百的声音响起,方宇凡一双拳头用力一按,便从地上弹起来了,现在是十二月,正是冬天的时候,即使在南方,温度也只有十度左右,但是方宇凡只穿了一条运动短裤,裸着上身,因为刚刚的剧烈运动,汗水顺着他充满线条美的身体流下来,浸湿了短裤。
这时候如果有人在这里,肯定会惊讶得叫出声来,因为这具肉体!
惊讶的不止是那没有任何赘肉,拥有八块腹肌的小腹,还有上面纵横交错的疤痕,这些疤痕依稀可以看出是有刀伤,还有,枪伤!
但最惊人不是这些,而是在方宇凡胸膛中央,那里有一个图案,图案是一个狼头,一个栩栩如生的狼头!
狼头通体银白,但有一对血红的眼睛,那是一双嗜血的眼睛!略微咧开的嘴露出两只锋利的獠牙,上面仿佛还挂着些许血丝,在方宇凡呼吸间,随着胸膛的起伏,狼头仿佛要活过来一样,带着嗜血残忍的眼神,欲择人而食!
这种刺青,一般人是不会刺的,不为什么,只因为不敢!
这个狼头刺青太过于凶狠了,有伤天和,普通人纹了,没多久就得性情大变,嗜杀成性,最后暴毙,不是大能力,大意志者无法驾驭。
但方宇凡他就敢!因为他是世界第一雇佣兵,银狼雇佣兵的老大,狼王,方宇凡!
在狼头中间还有一块玉佩,玉佩色泽光润,没有一点杂色,一看就知道是一块上好的玉,但这块玉雕刻着不是观音什么的,而是阴阳二鱼,一个太极图案,玉佩压在狼头中央,仿佛镇压着这头凶恶的狼。
狼王方宇凡的名字在雇佣界可谓是如雷贯耳,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事迹甚至是刚进雇佣兵行业的菜鸟都能倒背如流。
两年前出现在南非,为什么出现,没人知道,传言是因为在国内犯了事逃到南非。
当时他们只有两人,狼王方宇凡和狼脑杨震,两人成立银狼佣兵团。那时候,没有人当一回事,因为在非洲,每日出现和消失的佣兵团一只手都数不过来,一个新生的佣兵团并不值得他们关注。
但是随后他们发现他们错了,还是大错特错那种,方宇凡和杨震就凭两人,就完成了当时前十的佣兵团才有可能完成的任务,杀死苏丹一个被重兵保护的军阀,当时谁都不知道是谁做的,直到方宇凡提着军阀脑袋出现在委托人面前,这件事才为世人所知,银狼佣兵团的名字顿时名震一时!狼王方宇凡的资料从此走进各方大佬的桌上!
在随后的两年,在狼王的带领下,银狼佣兵团飞速发展,同时吸纳一批骨干,狼爪谢之谦,狼躯亚历山大,狼尾诺娃,这些人无一不是能独当一面的人,却屈服在狼王面前!
银狼佣兵团的飞速发展伴随的是一阵腥风血雨,期间因为利益问题,和其他佣兵团起过冲突,但在凶狠的狼王面前,没有一个敢正面挑衅银狼佣兵团的人活下来,这在银狼佣兵团,团灭了当时排名第四的日照佣兵团时达到顶峰,银狼佣兵团也因此登上第一佣兵团的位置,事后,曾经第一,现在第二的天使佣兵团团长宙斯,也承认比不上方宇凡,自此,狼王方宇凡的名字响彻整个佣兵界!
只是奇怪的是,银狼雇佣兵的基地是在南非是众人皆知的,而且方宇凡也曾经公开说过不到万不得已不再踏足华夏。但现在他就在华夏四大城市之一,广府市内!
方宇凡搬了个凳子坐下,用一旁的毛巾擦了擦身上的汗。
看着这个只有三十平方的小屋子,方宇凡苦笑一声,自言自语道:“没想到作为狼王的我还真的有万不得已的时候啊,华夏,我有两年多没回来了吧。”他的眼里有深深的怀念。
把毛巾放在一边,方宇凡用手拿起挂着他胸前的那块玉佩,看着这块从小就陪伴着他的玉佩,他的样子有点古怪,时而凶狠,时而失望,时而后怕,最后剩下的是惊奇。
从桌上的烟盒上取出一支烟,桌上除了烟盒,还有一把军刺,一把散发着寒意的军刺,金属本身是不会产生温度,这是因为这把军刺饮血饮到一定程度,上面附着太多的凶厉气息,才会让人有一个它在散发着寒气的错觉,它就是狼王的兵器,狼牙饮血!一把饮尽敌人血液的军刺!